上把鸡哥牌顺,往回搂了点本钱,不想现揭的这把牌面更好,正待他暗喜运气终于转到他这头,卯足劲准备抢地主时,姚二明却扔掉手里刚揭的牌,伸着懒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不玩啦,没意思。”
“诶,别呀二明!”鸡哥一下急了,为一把好牌甚至忘了的初衷:“我这手气刚上来,咋说散就散哩,这半天可就我一个人输着哩!”
姚二明用手下递来的热毛巾擦着手,瞥了眼鸡哥,朝跟前的一摞钞票努了努嘴,轻蔑道:“玩不起就拿回去。”
“总得给人翻本滴机会么,”鸡哥眼巴巴地看着那摞基本全是自己的钱,悻悻道:“再说,牌桌有牌桌上滴规矩……”
“规矩!”姚二明嗤笑一声,“你滴规矩,还是我滴规矩?”他扔掉毛巾扭过头不想再搭理鸡哥,目光移向窗外,寻思等下去哪夜宵。
鸡哥被姚二明怼的是面红耳赤,同时也清醒过来,自己究竟是干嘛来的。
“二明你可别逗哥了,我能有啥规矩哩,要有,也是弟弟你滴规矩最大!呵呵,认赌服输本就是天经地义滴事儿,哥哥我也是上头了,听你滴,不玩啦,咱们喝茶聊天!”
当着瘦猴和米娃的面,鸡哥充分将一个老手行走江湖所应有的随机应变、遇强则屈、不以为耻、口是心非等伎俩发挥到了极致。
而姚二明显然没把鸡哥一番忍辱负重的自嘲当回事儿。就在鸡哥笑脸如花,自作多情的准备喊老板换壶新茶时,他忽然回过头扬起脸,少有的表现出一副对他而言已经算失态的兴奋表情,对米娃笑道:“有好玩滴了!”
持续担惊受怕的好处,就是会让人变得十分警醒。黄毛明显感觉有人正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的后脑勺,于是扭头去看,果然,就见一个刀疤脸和另外两个不怀好意的家伙在他身后,约五六米远的距离,步伐看似随意,实则成扇形向他围拢而来。
黄毛如临大敌,而刀疤脸因为他的提前察觉,身形明显顿了顿,随之冲他诡异地笑了下。
‘来了!’便在刀疤脸刚咧开嘴的同时,黄毛的脑子里突然就蹦现出这两个字,然后,他动了,随之‘咳’一声,一口浓痰刹那间便从黄毛的嘴中径直迸射向刀疤脸的面门,随后借对方一怔之际撒腿就跑。
老虎足以吓哭幼童的笑,顿时僵在那张如两块面皮凑合缝一起的脸上。他以为像黄毛这种软脚虾一样的小混混,见到他只会腿肚子抽筋乖乖就范,没想到这小子这么警觉,见风溜也就罢了,竟然还敢吐自己!老虎气急败坏,料他怎么想不到,这还是黄毛从他老大姚二明那里得来的灵感。
话说老虎这一愣神不过也就一两秒钟的光景,只见他胡乱抹了把脸,大吼一声“操!”遂伙同另两人追了上去。
要怪,就怪萍阳城太小,或者,有人在投机放水,在刻意缩短彼此命运的距离。
如此,与闹市的鸡飞狗跳相比,不远不近的胡同里则显得有些死气沉沉。
辉辉记得,再往前走百米,这条胡同的顶头应该是一条巷子,巷子往南有座清真寺,以前李秀莲最爱吃清真寺旁的一家回民饭店里的烧鸡,而自己隔三差五就会过去买上半只,回家撕好装盘,然后坐在一旁看李秀莲享用。看她两瓣油光水滑的唇,看她吸吮自己纤细的手指,看她睫毛颤动吃得很是仔细,他就会很满足。
辉辉眼神迷离,嘴角含笑,不知是在缅怀那充满温馨的画面,还是在回味那半只烧鸡的香气。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胡同那头突兀射来的两束强光打在辉辉的脸上,他才从昔日的幻境中脱离出来,随即又进入了另一个,他向往的世界。
那犹如皎阳一般的光芒晃得他几乎睁不开眼,一股非洲高原特有的燥热气息扑面而来,让他只觉浑身暖洋洋的。但,只是片刻,那光就被几个不知何时蹿进来的黑影由远而近、由小变大所干扰甚至遮蔽。
辉辉倏地瞪大双眼,刚刚还有些迷乱的眸子里陡然迸发出本不属于他的光彩。他看到一团在光晕中上下起伏四散不定的黄色毛发,那是一头狮子!不,看体型应该是只鬣狗!来自非洲,传说中的掏肛能手!
辉辉很亢奋,手舞足蹈地高声叫道:“我在这儿!我在这儿!”
不管是你要吃我,还是要带我去草原,这都是命,都是命!
有着一头黄色毛发的鬣狗离辉辉越来越近,他虽因背光始终看不清那畜生的面目,但已经能听到它粗重的呼吸声。
鬣狗身后,块头比它大好多的另一个影子,亦步亦趋。辉辉不禁心急如焚,他固执地认为,那三个影子与鬣狗绝非同类,他们是人。这个世界上比野兽更可怕的生物,就是人!而他,宁愿让鬣狗成全他。
就在这时,鬣狗突然冲辉辉上气不接下气地大喊道:“快,快跑!”
那声音听起来是如此的熟悉,好像傍晚时还曾耳闻。辉辉呆了呆,旋即有一种近乎于悲壮的无畏感,霍然从脚底板翻涌而上,如电流般迅疾,直窜进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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