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在明黄色的绢帛上,上面的朱红玺印格外醒目。围观的百姓中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这小小年纪就能成为一道大都督,这是何等人物。
路竟择静静地听完,脸上并无太多惊讶,只是点了点头:“哦。”
他接过御令,仔细查看玺印,确认无误后将其收起,随即话锋一转:“何叔,邬家人呢?”
他的声音平静,但目光锐利如刀,让何雨德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板。
“都在他们邬家老宅呢!”何雨德赶紧说道:“锦衣卫那边已经派人盯着了,日夜轮班,保证一个也跑不了。邬家七个房头,上下三百四十三口,连同管家、账房、护院等要紧人物,全在掌控之中。”
何雨德说话时,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他不是害怕路竟择,而是深知此事关系重大——邬家在庆州盘踞数代,根深蒂固,与各方势力都有勾连。此番路竟择奉旨查办,若不能一网打尽,日后必成祸患。
“嗯。”路竟择点了点头,转身就要上马,“走,去邬家。”
“路竟择,你个王八蛋!”
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突然响起,打破了严肃的气氛。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那位儒雅少年郎正狼狈地从马背上滑下来,脚步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手扶着马鞍,一手揉着酸痛的大腿,脸上又是尘土又是汗渍,花里胡哨得像只小花猫。
林承轩是真受不了了。
他好歹是林家的大少爷,他爹可是当今朝廷的户部尚书,管着大明的钱袋子呢!自小锦衣玉食,诗书为伴。平日里出门不是坐轿就是乘车,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头?
这一路上风餐露宿,骑马骑得大腿内侧都磨破了皮,晚上睡在硬邦邦的驿馆床板上,吃的是干硬的饼子和咸菜。这还不算,路竟择竟然连马车都不让他坐,说坐马车影响行军速度——简直是岂有此理!
“我好歹是个读书人,你让我陪你一路骑马也就算了,现在你居然不让我好好休息一下,你是想整死我是不是?”林承轩越说越委屈,声音都带上了哭腔:“我这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你看看我的脸,你看看我这身衣服!我娘要是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非得心疼死不可!”
他指着自己原本月白现在灰黄的长袍,又抹了把脸,结果手上的灰尘反而把脸弄得更花了。周围的官员想笑又不敢笑,一个个憋得十分辛苦。
路竟择回过头,上下打量着这位发小。确实,林承轩现在的模样实在狼狈:头发散乱,发髻歪斜,几缕发丝被汗水黏在额前;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只有眼睛周围因为常擦眼泪而相对干净,活像只熊猫;那身昂贵的苏绣长袍不仅沾满尘土,下摆还有几处被马鞍磨破的痕迹;一双原本纤长白皙的手,此刻掌心通红,显然是握缰绳太久磨出来的。
再看看旁边的杨宗保——那位扛旗的高大少年,虽然也是一身尘土,但精神抖擞,腰杆笔直,显然对这样的奔波习以为常。两人站在一起,对比格外鲜明。
路竟择的眉头皱了皱,眼中闪过一丝歉意。他光想着尽快赶到庆州,却忘了林承轩毕竟和自己不一样。自己是自幼习武,身体素质可不是林承轩能比的;而林承轩是真正的书香门第,这次能跟着自己来,虽然是得了自己大哥的命令,但也是足够义气了。
“算了算了,”路竟择叹了口气,语气软了下来:“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天吧。”
他转向何雨德:“何叔,安排一下住处,我们休整一日。邬家那边,加派人手盯紧了,若有异动,立即来报。”
“是!”何雨德连忙应下,心中暗暗松了口气——这位少年大都督虽然急切,倒也不是完全不近人情。
林承轩闻言,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但嘴上还是不饶人:“这还差不多……我告诉你路竟择,今晚我要热水沐浴,要干净的床铺,要……”
他突然停住,看到路竟择瞪过来的眼神,声音小了下去:“至少要让我睡个安稳觉吧……”
路竟择摇摇头,不再理会他,转而开始询问何雨德邬家的具体情况。夕阳西下,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庆州府衙门前,三百骑兵静静肃立,战马偶尔打个响鼻,喷出白色的雾气。远处,邬家老宅的方向,不知是否已经感受到了这股逼近的肃杀之气。
烟尘渐渐散去,但庆州城上空,却笼罩了一层新的、无形的紧张氛围。所有人都知道,一场风暴即将来临。而这场风暴的中心,正是那位风尘仆仆赶来的少年将军——庆州道新任大都督——路竟择。
洗过澡的路竟择只穿了件素色棉袍走下楼梯,微湿的黑发随意束在脑后,卸去铠甲后的少年身姿挺拔如松,却比白日少了几分战场煞气,多了些居家的清朗。
何雨德一直在堂中等候,见路竟择下来,连忙起身,朝柜台后打了个手势。不多时,店伙计便端着几样简单却热气腾腾的菜肴快步送上。
“郡王,今日仓促,来不及准备,您且先垫补几口。”何雨德亲手将竹筷递上,言语间带着歉意,也透着深知来意的务实:“待邬家事了,下官再为您好好备一桌庆州地道的席面,让您也尝尝庆州道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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