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艺术氛围下的城市倒也很适合柳絮言和洛彬。
两人来加拿大之前就曾思考过,想在此立足,语言将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
所幸,洛彬的英语水平颇高,这也是工作所致。身为一名创作人,需要不断鉴赏国外优秀音乐人的作品,英语水平低,就无法理解原始版本中创作人的创作意图。对于他来说,听写都不成问题,唯一缺憾就是缺少语言环境,口语有待提高,不过这不是问题,对于一个具备语言天赋的人来说,只有身处语言环境之中,流利口语只是时间的问题,这一点,在粤语方面,他一个外地人已经做出了很好的实证。
柳絮言的英文属于半吊子类型,学校所学的那点基础早就被丢掉了,能记住的都是后来在“海上花”跟周翰林还有其他客人学的,这一点,她从内心里感谢周翰林,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时常鼓励自己多学些英语,说不一定哪天就带她去英国生活了。
出走异国他乡,一直是柳絮言梦寐以求的事情,只是现实结果有异,陪她出走的不是周翰林,而是洛彬。
刚开洛彬辅导她学英语的时候,内心里多少还是会有些排斥,特别是洛彬跟她讲要去加拿大的时候,总会勾起往事,想到周翰林的承诺,她原本以为天下的男人都一样,却未料到洛彬是个意外,他愿意为自己放弃一切,这样的男人值得她用一生珍惜。正因为如此,柳絮言学英语的时候就特别上心,再加上洛彬不断夸赞自己的发音标准,有几分美式英语的味道,让她在很短的时间内有了进步。
中国移民在蒙特利尔的占比虽然比不过欧洲与北美,却也是四大移民群体之一,再加上中国人吃苦耐劳,在任何环境下都能很好生存下去,他们在蒙特利尔建立的“唐人街”名扬整个北美,令后来者有了根据地,不会再有身处异国他乡的恐惧感与孤独感。有了“第四群体”的倚仗,只要身有所长,不愁在这里混不出个名堂。
洛彬的发小卫建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卫建国高中时随父母移民过来,早就改名William。刚过来的时候也和洛彬他们一样,存在语言短板,所幸那时正处年少,记忆力与接受度都处于最佳时期,不仅提高了英语水平,法语也受语境的影响有了很大的突破。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早就成为一名可以随时自由切换语言的蒙特利尔人。
William与洛彬儿时就混在一起,直到他随父母远渡重洋,虽分开,也保持着书信往来,再加上William性格本就内向,到加拿大后所交朋友也是屈指可数,他总希望洛彬能来加拿大,这样自己就能远离孤独。
他知道洛彬在国内从事的职业,在他们决定来蒙特利尔之前,已经将柳絮言的专辑转给认识的文化机构,正好机构负责人是“邓丽君”歌迷,对于柳絮言的声音赞赏有加,再加上柳絮言外型本就不差,让这位负责人看到了未来的商业价值。
至于洛彬,他的才华William从小就了解,“天言”后期许多唱片都收录了他的作品,而这些也正好是帮洛彬敲开相关机构的最好工具。
有了William的帮衬,柳絮言和洛彬一到蒙特利尔就接到了新工作。
William对他们的帮衬并非仅于此,住宿和语言的提升也被他提前做了安排。
刚到蒙特利尔时,柳絮言和洛林并不能去租房,住酒店也不甚方便,William就让他们住在自己家里。
William在工作后就开始离家独居,他崇尚自在的生活方式,与父母合住虽也被赋予足够的自由度,和想要的“自在”相比还是有些距离。
在蒙特利尔买房并非难事,只要有固定工作,就可以贷款买房,房价不高,只需几年便可实现住房自由,这也正是许多年轻人喜欢蒙特利尔的地方。Willian也就花了四年时间买了一套三居的公寓,父母支持了他一些,大部分是用自己的积蓄。
William的买房计划是从他参加工作就开始执行的。这些年,为了尽早拥有“自在的空间”,他比同龄人更加勤奋,依靠优秀的表现,在职场上一路上升,既崭露了出众的一面,也快速实现了买房计划。
买房计划是受到父母大力支持的,其原因无外乎想尽早看到儿子成家立业,这是中国家庭的传统思维,即便远离故土,也无法改变。
William知道父母的用意,但是他有自己的想法。
在父母的暗示下,他考虑过“成家”一事,也尝试过与喜欢的女生交往,却都无疾而终,原因自己也说不清楚。在他看来,身边多了一个人,似乎与自己所追求的“自在”并不相符。某种程度上,他更喜欢将“自在”与“独处”划上等号,只有在没有外界干扰的环境里,才能保持内心的纯净,这是他觉得最佳的生命状态。但是,作为子女,又无法摆脱父母渴望的眼神,这种矛盾,令他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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