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这叫好啊!
孙荟还是个小姑娘,简单略懂男人女人之间那点事,她发现,孙兴从不会把目光投射在嫂子身上,对她说话也是冷冰冰,惜字如金。
有时候还会搬出屋子去阁楼睡觉,这不是冷暴力嘛,人家孙兴妻子乐在其中,她只要能陪在孙兴身边,偶尔见他一面,就知足了。
要是孙兴拿出对孙荟的温柔劲对她,她怕不是受不住,当场见祖宗去了。
在孙家过日子,第一口点心给额娘,第二口给荟儿,这是规矩,孙兴妻子从不多言孙兴的偏心。
她不多说话,她娘家不满意孙兴的所作所为,哪有哥嫂成家了,还什么都给妹妹买的道理呢?那年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四海无闲田,农夫尤饿死的年景,一口米都要争得头破血流。
孙兴妻子给孙荟织一件毛衣,针脚不够细,孙兴皱着眉头把毛衣压箱底,带着妹妹去外面大商场买毛绒大衣,买皮草大衣。
回来的时候给她买一双皮鞋,还是孙荟给她买的,孙荟让孙兴把皮鞋给嫂子拿回家,嫂子一定高兴。
就这双皮鞋,从买到没,都没有舍得穿过一次,那叫一个珍惜啊,这可是孙兴给她买的鞋啊,第一双鞋啊,那叫一个高兴啊!
“就一双皮鞋你就乐呵的没边?家里小姑子当家,老妈子做主,这要何年何月你才能在王爷府说得上话啊!”
孙兴妻子很呆。“我家男人娶我之前就说了,因为荟儿和额娘喜欢我,他才娶得。”
“不行,谁知道他这个小王爷会不会纳妾啊,不行,你跟我去王爷府,我找她们家人说道说道去!”
“啊?干嘛?”
嫂子娘家来人了,孙荟礼貌招待,泡茶,拿点心,安安静静候在额娘身边,很有礼数的小丫头,也知道尊敬嫂子。
王爷府这么多年虽说经历些许风雨,但是富贵还在,威严也在。
娘家人认为女儿嫁进来了,就应该当家做主了,小姑子越长越大了,干脆嫁出去吧,省的在家里吃粮食。
“北街有个哑巴,南街有个瘸子,我明天就去帮忙说亲!”
孙荟那年才十二岁而已,还是个伶俐孩子,一听嫂子娘家不容她,气红了眼睛。
“呸,要你家小丫头嫁给哑巴瘸子,呸!”孙荟是个厉害丫头,有哥儿宠的妹妹能不厉害吗!
“哎呦,你看看你这个丫头伶牙俐齿,我可告诉你这个丫头,你要是不嫁出去,我女儿我今天就带走,你哥别想再娶媳妇,大清都亡了,还跟我装阔气呢!”
孙兴妻子。“妈,你这是干嘛啊!你怎么能把荟儿嫁给瘸子呢,不行,我不同意!”
“你别管,我帮你呢,你看这娘俩就是看你面嫩,欺负你呢,趁着孙兴不在家,赶快给这个丫头嫁人,省粮食啊!”
孙兴妻子。“不行。”
“那你就跟我回家,不在他们家受气过日子!”
“我不走,你们走吧,别来我家祸害了!”
“哎呀呀,这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跟我回家,跟我走,孙荟,我告诉你,你不嫁人,你哥就没媳妇!哼!你自己看着办!”
孙兴母亲在床榻上养病,身子弱。“荟儿还小,过几年我就给她找好人家,不劳亲家费心了,谢谢了!”
那年,孙兴把武馆和温泉山庄的收入收支都交给孙荟打理,只给妻子一些零花钱,她染指不到账目,娘家人不满意,就想把孙荟嫁出去,来闹。
给孙荟找人家倒不是不行,孙兴母亲身子越来越弱,总也不见好,也想把荟儿托付给用心的人家,可是又是哑巴又是瘸子的,根本不行。
她家娇生惯养长大的小格格,配王爷都不为过,哪能落凤嫁给残缺人呢!
“哼,就这么说定了,亲家,我明天就让哑巴来王爷府下聘礼!孙荟,你要是不去,我就给我女儿带走,要你哥打一辈子光棍!”
“咳咳咳..咳咳咳...”孙兴母亲动了气,咳嗽不止,孙荟擦擦眼泪,扶起母亲坐着,喝药,喝汤水。
娘家人要走了,喜气洋洋的,觉得女儿这回就能把持家政了。
谁料,门一开,孙兴站在门外,把他们的话听个全面,此时正阴沉着脸,锁着妻子呢!
完蛋了,谁把孙兴喊回家的?
沈溢啊,他照顾孙兴母亲喝药呢,没想到来这么一出子,他趁乱找孙兴去了。
孙兴回家一看,额娘被气咳嗽了,孙荟被气哭了,从小到大孙荟都没哭过,今天被妻子娘家人气哭了!
怒气,龙纹护体的纯黑怒气,四面八方,兜头盖脸朝这娘俩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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