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迷茫眨眼,刚才发生了什么?
他拍拍自己的长衫,跟孟非臣拉开点距离:“其实,我是为………而来”
指了指车子里的东西,金元觉着自己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您事务繁忙,我就不多打扰了。”
他觑着男人俊美的侧颜,很好看,也很有迷惑性,但他要坚定地、决绝地断了对方的心思,他这么年轻,要谈健康的恋爱!孟非臣太危险了!
孟非臣闻言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转而问起来:“金小少爷是看不起孟某人?收了礼就赶人,明儿北平都要说我孟非臣果然是兵痞子,一点待客之道都没有。”
金元抿了抿嘴,兵痞子看不出来,嘴皮子倒是厉害,北平谁有胆子非议堂堂孟帅?那就要问上一句“是想吃枪子了吧?”。
他只得顺从的踏进大门。
青砖路被洇成了深色,两人在雨中撑着一把黑色大伞,夹杂着雨水的清晰空气扑面而来,金元悄悄嗅了一口,他喜欢雨天,空气好,适合睡觉。
瞧见孟非臣压低伞面,没什么遮挡,任由雨水洒了半肩,倒是自己没有被掩得严严实实的,捏了捏手指吐槽,真是老套的路数,与其搞这些花花手段,不如用真金白银砸死他有用。
“小少爷的手可好了?”
他一字一句地说着,目光轻飘飘地落在垂着头的少年身上,裸露出来的一截颈子细腻莹白,看来金廷芳养得还不错,他笑着呢喃:
“巧仙儿倒是让人嫉妒。”
金元下意识正把手摊开,露出白里透粉的掌心,问言又收了起来,装作听不懂。
孟非臣也不在意,绕过右边的回廊将他带到了一处长着梧桐木的庭院:“这是我的院子,这儿本来是是清政府时的亲王府邸,住的下几百口人,其他地方住了我的下属,这儿是单辟出来的,我住进来后整改了一部分,从西郊移植来的梧桐木,可惜不是时候,不然还能欣赏一番。”
“后边临着水榭,左边的小楼是我的书房和藏书阁,右边是暖阁。”
金元虽然很想捂着耳朵,可是孟非臣除了把他从车上抱下来那一下,都有分寸极了,或者说装模作样极了,真像一个主家领着客人参观,礼貌的金五少爷也就听得很认真。
“这座小楼平时都是闲置着,最近刚修整,一楼是待客厅…………”
孟非臣收了伞,推开门,正对着水榭的一整面墙的彩色划玻璃,家具是中西合璧的款式,颜色鲜亮,绿玻璃电灯、金色留声机、珐琅自鸣钟、瓷板画、电话等东西摆放得错落有致。
二楼是书房,一整面墙都是书架,摆放着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朱漆书桌上搁着各式钢笔,各种颜色款式聚齐,临窗铺着羊绒地毯,一把藤编摇椅压在边上。
金元眼睛一亮、再亮,亮个不停,那个毛绒绒的毯子踩上去一定很舒服,孟非臣的审美居然这么好!
“这是给我未来的妻子置办的,他年岁小,应该是喜欢活泼点的颜色,不知道合不合他的心意?”
孟非臣慢慢转过身,金元清楚地从他从凤眸中看到自己的倒影,抿了抿唇:
“孟帅选的想必少帅夫人一起喜欢。”
孟非臣盯着着眸,视线慢悠悠地在少年那一点红艳的小舌头和被抿得红润凸起的唇珠上扫一扫,喉结滚了滚:“三楼还空着,不知道该怎么设计,金小少爷给提点建议?”
“孟帅还是问本人得好。”
孟非臣似笑非笑:“哦?”
金元心里陡然拉起警戒线,急忙打断他:“不如去看看水榭?”
“行。”
孟非臣打起伞,却领他到中间的院子,请他在沙发上落座,又有下人捧了茶水点心来。
金元坐立难安,心脏砰砰砰跳好像预示着什么。
“打湿了好些,金小少爷容我换身衣服。”
孟非臣拍了拍肩膀,从容走到屏风后面,不管不顾的开始脱衣服,墨绿色的大氅、军装外套,白色衬衫、西裤一一被摔到屏风山。
窸窸窣窣的声音听得金元脸热,若是有摄像机,就可以记录下来少年的脸蛋是如何从可爱的薄粉变成艳丽的绯红,且逐渐逐渐蔓延到脖子。
金元眼神飘忽,难为情中藏着一点好奇,脑子里循环着“不要脸”三个字,一口点心嚼了许久才艰难地咽下去。
“孟帅,我还是在外面等你吧。”
随着又一样东西被甩到屏风上,金元拍了拍脸,忍不住“噌”的一下站起身,开始收回刚才夸对方审美好的话,这房间设计得就不好,糟糕,差劲,一点不通风,闷死人了!
“稍等。”
“小少爷怎么一点耐心也没有。”
男人似乎轻轻笑了一声,低醇的嗓音挟着戏谑,从屏风后面传来:“要是去打猎,怕是要空手而归。”
“我又不会弓箭,又不会使枪,打什么猎。”
金元死死盯着冒热气的茶杯,目光坚定,说到不会使枪的时候稍有停顿,他很喜欢文字,是受那位先生的影响,但是对枪的兴趣还是很大,而且潜意识觉得自己要是会射击准头一定很好,这莫名的笃定被他归结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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