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平三十六年正月十六的晨光,比元宵那日更添了几分凛烈,斜斜地洒在京北府的军政司法楼宇间,将兵事都察院、兵事谈议会、兵事监察院与兵事理寺的青砖灰瓦,染成一片沉肃的金辉。昨夜元宵的烟火余温尚未散尽,这座城市的核心权力与司法机构,却已进入全速运转的状态——清河镇五三七团盗窃军用物资、军纪失察案,今日正式迈入司法与军纪惩戒的核心流程:兵事都察院以三部法典为纲筹备公诉,兵事谈议会召开紧急会议罢免涉案人员兵籍,兵事监察院启动官职罢免程序,兵事理寺组建合议庭筹备审判。因兵事理寺无专职法警,全程押解、庭审警戒等工作,由兵事谈议会监纠特别大队全权承担,江龙率队领命,以军纪护司法,以法纪正军规。这一日的京北府,没有元宵的嬉闹,只有法纪与军规交织的严正,唯有如此,方能告慰朱韵澜同志缔造工农军队的初心,方能守护工农群众对军队的信任。
兵事都察院的卷宗室,彻夜亮着灯。厚重的实木书架上,整齐排列着《大明国刑法典》《大明国兵法法典》《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三部法典的封皮均由朱韵澜同志亲题,烫金大字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书页间的批注,是她当年为工农军队立规立矩时的心血。卷宗室的长桌前,公诉一科科长苏晴正带着三名检察官,俯身整理涉案八人的卷宗,案头堆着厚厚的证据材料:清河镇诚信修理厂的监控录像、涉案轮胎与军用物资的物证照片、五三七团的物资核查记录、涉案人员的认罪笔录、周边农户的证人证言、营区纪律检查的整改报告……每一份材料都经过三次核对,贴好标签,编入卷宗,红笔标注的罪名与法条对应,清晰明了。
苏晴年方三十有五,一身藏青色的兵事都察院制服,领口系得严整,眉眼间透着干练与坚定。她出身工农家庭,父亲是大明步军的老战士,自小听着朱韵澜同志缔造工农军队的故事长大,考入兵事都察院后,始终以“法纪为纲,工农为念”为准则,经手的军法案件无一错漏。此刻,她揉了揉泛红的眼眶,拿起笔在起诉书上最后核对,口中念着:“涉案人员八名,其中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士兵五名:李辉、王强、张磊、刘鹏、赵浩;负有领导监管失职责任的军官三名:五三七团团长赵刚、维修连连长周伟、营区物资管理员陈默。所有涉案人员,均需依据《大明国刑法典》《大明国兵法法典》《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先行由兵事谈议会罢免兵籍、兵事监察院罢免官职,罢免程序完成后,由兵事理寺依法审判。”
身旁的检察官林舟递上一杯温热的糙米茶,轻声道:“苏科,八人的罪名都已核对完毕,李辉等五名士兵,涉嫌《大明国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盗窃军用物资罪,该罪针对军用特制物资盗窃,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违反《大明国兵法法典》第七十三条军用物资管理违规罪、第八十一条擅离营区罪、第九十条参与赌博罪,数罪并罚,情节恶劣。赵刚等三名军官,涉嫌《大明国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同时违反《大明国兵法法典》第一百零二条军纪监管失职罪、《大明国兵官监督法典》第三十五条兵官履职懈怠罪、第四十条物资监管失察罪、第四十八条领导责任追究罪,三名军官的失职行为是此次恶性事件的直接诱因,需与士兵同案审理,从严追责。”
苏晴接过糙米茶,抿了一口,目光落在卷宗扉页的朱韵澜语录上:“工农军队,法纪为骨,民意为血,无骨则散,无血则凉。”她指尖划过这句语录,沉声道:“五三七团的这群人,偷的不只是军用轮胎和零部件,更是工农军队的骨血。李辉等五人,身为工农子弟兵,拿着百姓供给的军饷,却沉迷赌博,盗窃军用物资牟利,置军纪于不顾;赵刚等三人,身为兵官,手握监管之权,却放任营区纪律松弛、物资管理混乱,置职责于不顾。此次公诉,我们不仅要列出法条、摆出证据,更要让他们明白,他们辜负的是全国工农的信任,违背的是朱韵澜同志为工农军队定下的铁律。”
她放下茶杯,拿起定稿的《刑事起诉书》,仔细检查落款与公章,确认无误后,说道:“立刻将起诉书一式六份,分别送达兵事谈议会、兵事监察院、兵事理寺、涉案人员羁押点,同时抄送全国议事会与工农代表监督委员会。今日巳时,兵事谈议会将召开紧急会议罢免兵籍,我们需派人参会,当庭出示证据,接受委员与工农代表的质询。”
辰时三刻,兵事谈议会的议事大厅内,气氛庄严肃穆。二十一名兵事谈议会委员身着统一的深灰色议事制服,端坐于弧形议事席上,面前摆着涉案人员的卷宗与《刑事起诉书》副本;大厅两侧的旁听席上,坐着三十名来自各地百姓公社、工矿企业、基层部队的工农代表,他们手中拿着《案件情况通报》,眼神里满是严肃——这是朱韵澜同志当年定下的铁规:军队的兵籍罢免、重大军纪处分,必须有工农代表列席监督,工农是军队的根基,军队的事,工农有知情权、质询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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