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是这样,总有许多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
没过多久,宋志远和吴怜芳就已经把宋景辉忘到了脑后,再也没提过宋景辉。
两人甚至有时候会在家里唱两首红歌,看上去心情还不错的样子。
宋觅夏一直认为这个年代的人身上有种动物性。
在自然界,动物会把养不活的孩子丢掉,以保证其他孩子的存活。
有些甚至会吃掉自己的孩子,用来给自己提供生存的养分。
宋志远和吴怜芳被宋景辉伤透了心后,选择直接和他划清界限。宋采云犯了严重错误,他们也不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大概原主也发现了,所以从小到大都要求自己做一个让父母疼爱的女儿。还年幼的时候,父母的帮助非常重要。
这会让她在兄弟姐妹中竞争到最大的生存空间和成本。
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很重要,从小在兄弟姐妹中间,只有原主能从父母那里哄到最多的零花钱。
生存,全靠各自的本事。
得到了偏爱,宋觅夏也不会吝啬对父母的反哺。
“爸妈你们猜猜我今天发了多少工资?”
今天一号,是公安局发工资的日子。
和其他假装自己很忙,将自己领工资的时间拖到下午的同事们不同。
她一大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的工资领了回来。
三十八块钱算很大一笔钱了,购买力还是不错的。
早就知道了宋觅夏的工资,吴怜芳看她高兴,还是配合她猜了一下。
“20块钱?”
“不对。”
“25?”
“不对,再多一点。”
“该不会是38块钱吧!”
“……妈您真聪明,猜了三次就猜对了。”宋觅夏笑嘻嘻。
吴怜芳无语的杵了下宋志远,看你闺女。
宋志远掀了下下眼皮,看你闺女。
“你俩夸我两句啊,我这么厉害,我觉得值得两句夸奖。”宋觅夏催促道。
吴怜芳:“非常棒,父母的骄傲。”
宋志远:“从来没想到过会生出这样优秀的女儿,真是我们的荣幸!”
“干干巴巴……”宋觅夏不太满意。
但她能加码,从包里拿出两件礼物出来。
吴怜芳的是一双皮鞋,宋志远的是一支钢笔。
“请开始你们的夸奖。”宋觅夏已经准备好了迎接铺天盖地的夸赞,骄傲的仰起头等待。
没有人不喜欢收礼物。
吴怜芳惊呼一声,第一时间脱鞋试穿。
宋志远更是拿着钢笔爱不释手,小心翼翼的拿在眼前看。
欣赏完各自的礼物,这次的夸夸声就比较真诚了。
吴怜芳低着头欣赏脚上的皮鞋,“这鞋刚刚好,贵不贵啊?哎哟没想到还能享到闺女的福,明天我就穿着这双鞋去上班,别人一眼就能看到,到时候我就说这是我闺女买的,羡慕死他们!”
宋志远默默取下别在衬衫口袋上的旧钢笔,随意放在桌上。
又郑重其事的把新钢笔别上去,代替了旧钢笔的位置。
这还不算,回屋找镜子,欣赏了好半天。
他勾着嘴角没说话,也没夸,但比动作语言已经很明显了。
旧爱比不上新欢,他对新欢甚是满意。
“姐,我的呢?”
宋兆星在旁边排队等了半天了,爸妈是长辈,他们先拿礼物是应该的。
结果等到爸妈美了老半天,他姐还没有动作,失落的低下了头。
可能是他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不小心踩了他姐一脚,所以才没有礼物的吧。
还可能是因为昨天睡觉的时候忘记关房间门,鼾声吵到了他姐。
宋兆星反省半天,眼前突然出现了一支钢笔,他惊喜一秒钟,眼睛又半睁着低下头。
“咋?钢笔你还不要啊?”宋志远作势要收回钢笔。
虽然这支钢笔陪了他好多年,但已经和他有感情了啊,这小子还嫌弃?
“要!不要白不要!”宋兆星抓过钢笔揣进兜,他还没用钢笔写过字。
有点贵贵的钢笔,旧的也值钱。
这样想,宋兆星又高兴了起来,明天上学的时候可以拿着钢笔在班里炫耀。
他的同学们都没有钢笔呢。
“喏,给你。”宋觅夏想过给宋兆星买什么礼物。
但想来想去不如直接给他钱。
“我的天!五块钱?!姐,你大手笔啊!”宋兆星欢天喜地的接过五块钱,他已经想好了怎么花了。
“妈,明天早上不用做我的早饭,我要去国营饭店买包子吃~”宋兆星的快乐,溢于言表。
五块钱很经得住花,能花很多次。
这样宋兆星每买一次东西,都能得到一份快乐。
于是,全家人都收到了自己喜欢的礼物。
工作就是为了挣钱,宋觅夏领到工资给家里人买了礼物,这好像成为了一个锚点。
从摸到礼物的那一刻开始,宋志远和吴怜芳好像才对宋觅夏已经参加工作这件事有了实感。
还不到二十岁呢。
不到二十岁的宋觅夏在单位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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