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家大院,夜风微凉。
宋长空捧着那瓶“培元散”加强版,犹如捧着一件稀世圣物,连连躬身,带着依然处于极大震撼中的宋蒹葭千恩万谢地退出了会客厅。直到走出凌家大门,宋蒹葭那张绝美的脸庞上依然毫无血色,回头望向那座灯火通明的府邸时,眼底只剩下深深的敬畏。她知道,从今往后,江南宋家将彻底沦为这位年轻丹帝的附庸,而这,或许是宋家此生最大的机缘。
会客厅内,凌霄把玩着手中那块散发着灼热气息的赤炎庚金,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弧度。
“主人,您真的要亲自去云滇十万大山?”叶倾城走上前来,冰蓝色的美眸中写满了担忧,语气有些急切,“宋老先生刚才说了,那里不仅地势险恶,终年毒瘴弥漫,还有传说中的吐火异兽出没。您现在虽然神功大成,但毕竟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不如让我调集凌家暗卫,再雇佣一批海外顶尖的雇佣兵去探路?”
“探路?那群连真气都没炼出来的凡夫俗子,去了也是给妖兽送口粮。”凌霄冷笑一声,五指微微收拢,将赤炎庚金收入储物戒指中,“倾城,你太小看上古秘境了。凡是能孕育出赤炎庚金的地方,必有天地灵火伴生。那种级别的火焰,连普通的金丹期修士沾上一丝都会被烧成灰烬,更何况是世俗界的火器?”
王虎在一旁挠了挠光头,瓮声瓮气地说:“老板,那俺跟您去!俺现在这身横练功夫,就算是被大卡车撞一下也没事,正好去给您当个人肉盾牌,帮您扛扛行李也行啊!”
“你留在燕京。”凌霄站起身,目光深邃地望着窗外的夜空,“李家覆灭,燕京出现巨大的权力真空,再加上凌氏医药这三款神药的问世,不知道有多少双躲在暗处的眼睛正死死盯着这里。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你们的任务比我更重。”
凌霄转过头,眼神中透出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倾城,‘以物易物’的规矩继续推行,门槛再给我拔高三成。不管是谁,哪怕是国外的元首,拿不出蕴含灵气的天材地宝,连凌家的一张纸都别想拿走!王虎,你把凌家所有的护卫力量集中起来,我会在这院子周围布下一道‘小千剑阵’,若有不开眼的古武者敢来硬抢,大阵会自动将他们绞成血沫!”
“是!主人!”
“俺明白了,老板!谁敢来凌家撒野,俺劈了他!”
两人齐齐低头领命,他们知道,凌霄一旦做出决定,就绝不会被任何人改变。
……
两天后。云滇边境,黑水镇。
这里是距离十万大山最近的人类聚居点。因为地处三不管地带,黑水镇历来鱼龙混杂,毒贩、雇佣兵、通缉犯、淘金客,各种三教九流的人在这里汇聚。街道两旁是破旧的吊脚楼,空气中终年弥漫着一股混合了腐叶、劣质烟草和血腥味的刺鼻气息。
然而这两天,黑水镇的氛围却格外的诡异。
往日里那些嚣张跋扈的当地地头蛇,此刻全都夹起了尾巴。因为镇子上突然涌入了大批气息深沉的陌生人。这些人有的穿着考究的练功服,有的全副武装如同即将踏入战场的特种部队,甚至还有金发碧眼的海外异能者。
“老枪酒馆”,黑水镇最大也是最乱的销金窟。
“吱呀——”
两扇油腻的木门被推开,外面的阳光瞬间被屋内的阴暗和烟雾吞噬。
一个穿着黑色冲锋衣、背着个单肩旅行包的年轻男子迈步走了进来。他容貌俊美得有些妖异,一双幽绿色的眼眸在昏暗的酒馆里扫过,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正是凌霄。
他的出现,让原本嘈杂的酒馆出现了短暂的安静。不少人停下手中的酒杯,目光犹如打量猎物般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在这片吃人不吐骨头的土地上,长得太干净、穿得太体面,往往意味着肥羊。
凌霄对这些贪婪的目光视若无睹,径直走到吧台前,敲了敲满是油污的木制台面。
“一杯最烈的酒,另外,要一张十万大山深处‘血色迷雾区’的最新地图。”凌霄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穿透了周遭的嘈杂,传入了酒保的耳中。
酒保是个少了一只眼睛的中年男人,他擦杯子的手微微一顿,抬起仅剩的独眼上下打量了凌霄一番,喉咙里发出一阵沙哑的冷笑:“小子,听口音是外地来的公子哥吧?来这儿找刺激?我劝你趁早买张车票滚回家找你妈吃奶去。那‘血色迷雾区’,可不是你们这些富二代能玩的游乐场!”
“少废话。”凌霄随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金条,大约有半斤重,“当啷”一声扔在吧台上,“我要的东西,拿出来。”
看到那根黄澄澄的金条,周围顿时响起了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几道充满贪婪与杀意的目光瞬间锁定了凌霄的后背。
酒保那只独眼里也闪过一抹贪婪,但他摇了摇头,没有去拿金条:“钱是好东西,但也得有命花。实话告诉你,现在这镇子上,至少有十几波大势力的人都是为了那片血色迷雾来的。听说前几天夜里,迷雾深处有红光冲天,连地皮都在震!现在各路神仙都进山了,你这小身板,进去就是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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