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不来了?”二愣子有点着急。
“会来的。”托罗布很自信,“熊的嗅觉比狗还灵,能闻到几公里外的血腥味。野猪的血腥味,还有活羊的气味,它一定能闻到。”
正说着,山坡上的猎犬又狂吠起来。这次更激烈,更恐慌。
“来了!”郭春海举起望远镜。
山谷入口,一个巨大的身影出现了。那是一头真正的巨熊——站起来有两米多高,浑身棕黑色的毛,在阳光下油光发亮。肩膀高高隆起,那是储存脂肪的驼峰。脑袋很大,眼睛很小,但闪着凶光。
棕熊走得很慢,很警惕。它一边走一边嗅着地面,时不时抬头看看四周。显然,它知道有危险,但诱饵的诱惑太大了。
“别急,等它进陷阱。”郭春海低声命令。
棕熊慢慢靠近谷口。在陷阱前停了下来,用鼻子嗅了嗅,又用前爪扒拉了几下。伪装被扒开了一角,露出下面的深坑。
“糟糕,它发现了!”疤脸刘说。
但棕熊没有绕开,而是后退几步,然后加速冲了过去——它想跳过陷阱!
“开枪!”郭春海下令。
枪声大作。子弹打在棕熊身上,但就像打在橡胶上,大部分弹开了,只留下几个血点。棕熊吃痛,怒吼一声,但速度不减,眼看就要跳过陷阱。
就在这时,铁爪和金睛从天而降。两只猎鹰像两支利箭,直扑棕熊的眼睛。棕熊下意识地抬头,用前爪护住眼睛。这一分神,跳起的力度不够,前爪刚搭上陷阱对岸,后爪就踩塌了伪装,整个身体向坑里坠去。
“轰!”
棕熊掉进陷阱,发出沉闷的巨响。坑底的木桩刺进它的身体,鲜血喷涌。棕熊发出凄厉的惨叫,拼命挣扎,想爬出来。但坑太深,木桩太多,它越挣扎伤得越重。
“打!打要害!”郭春海喊。
枪手们瞄准棕熊的心脏位置——前肢后方,胸膛侧面。穿甲弹终于发挥了威力,穿透厚厚的皮毛和脂肪,钻进体内。
棕熊又挣扎了一会儿,动作越来越慢,最后不动了。
确认棕熊死亡后,队员们才敢靠近。坑里的景象触目惊心:棕熊庞大的身躯几乎填满了整个坑,身上插着十几根木桩,血流了一地。但即使死了,它依然保持着一种威严,一种力量。
“好家伙,真大。”二愣子用木棍捅了捅,“估计得有六百斤。”
“不止。”托罗布摇头,“至少七百。这是我见过最大的棕熊。”
接下来的工作很繁琐。要把棕熊从坑里弄出来,剥皮,取胆,割掌。这些都是技术活,托罗布亲自操刀。
剥皮要完整,不能有破损。熊皮很值钱,能做皮袄、皮褥子。熊胆更珍贵,是名贵药材,能卖到上千元。熊掌是顶级食材,虽然现在不允许买卖,但可以自己吃,或者送人。
托罗布手法娴熟。先用刀在熊的四肢和腹部划开,然后慢慢剥离。皮和肉之间有一层脂肪,要小心分开,不能伤到皮。整个过程花了两个小时,一张完整的熊皮剥下来了,铺在地上,像一张巨大的地毯。
取胆更讲究。熊胆在肝脏旁边,是个梨形的囊。托罗布小心翼翼地割开,取出胆囊。胆囊里是金黄色的胆汁,已经凝固成块,这就是“熊胆粉”,药效最好。
“这个胆,能卖一千五。”托罗布说,“如果是‘铜胆’(胆汁呈铜绿色),能卖到两千。”
“咱们不卖。”郭春海说,“留着,给社员们备用。万一谁家老人得了急病,能救命。”
熊掌割下来,四只,每只都有脸盆大。熊掌的毛很硬,要用火烧掉,然后洗净,可以炖汤,可以红烧,是滋补佳品。
除了这些,熊肉也很多。郭春海让队员们把熊肉割成条,用盐腌上,做成熊肉干。熊油熬出来,能治冻疮,能润肤。
全部处理完,已经是傍晚。山谷里弥漫着血腥味和烟火味。队员们虽然累,但都很兴奋——猎到这么大的熊,够吹一辈子的。
“收拾东西,准备回去。”郭春海说。
但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山坡上放哨的猎犬突然狂吠起来,不是一只,是所有狗都在叫,叫声里充满恐惧。
“怎么回事?”郭春海警觉地端起枪。
托罗布侧耳倾听,脸色大变:“不好,是狼群!”
话音未落,山坡上出现了几十个绿莹莹的光点——是狼的眼睛。狼群不知什么时候摸过来了,至少有二三十只,把山谷围住了。
“怎么会这么多狼?”疤脸刘倒吸一口凉气。
“是血腥味引来的。”托罗布说,“熊的血腥味太浓,把附近的狼都招来了。它们想吃现成的。”
狼群慢慢逼近,能看到它们灰黑色的身影,龇着牙,流着口水。猎犬们虽然害怕,但依然挡在前面,冲着狼群狂吠。
“围成圈,背靠背!”郭春海下令。
队员们迅速靠拢,围成一个圆圈,枪口对外。猎犬在圈内,保护中间的人和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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