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程氏集团总裁办公室。
秦翰林亲自登门,态度恭敬,像换了个人,身后跟着秦家最顶级的律师团队。
“沈小姐,”他再不敢托大,甚至用上了敬称,“这是秦氏集团旗下,所有医疗版块30%的股权转让协议,无偿的。
只求您……能让威尔逊医生,务必尽力。”
沈瑶甚至没看能让任何资本巨鳄都眼红的文件,只是将它轻轻推了回去。
“秦老,救死扶伤,本就是医者仁心。股权就不必了,”
她顿了顿,抬眼看着他,“不过,研究中心的建立,需要打通很多环节。
这一点,我想秦家在京城经营多年,应该比我更得心应手。”
秦翰林是什么人精,瞬间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这是让他纳上投名状!
他没有任何犹豫,当场拍着胸脯保证:“沈小姐放心!三天之内!所有批文,所有环节,我亲自去跑!
谁敢挡路,就是我秦家的死敌!”
风向,一夜之间彻底变了。
曾经在刘家寿宴上,对沈瑶和李红梅冷眼旁观,甚至出言讥讽的京圈贵妇们,像是约好了集体失忆。
雪花一样的烫金请柬,飞向了程家大宅和沈瑶的办公室。
理由千奇百怪。
有的是“初冬赏菊宴”,有的是“新品珠宝鉴赏会”,更有甚者,直接打着“为沈总庆功”的名义。
言语间的谄媚讨好,几乎要从上好的描金信纸上溢出来。
她们急了。
刘家这棵大树倒了,秦家又光速倒戈。
这个圈子真空了太久,急需一位新的女王来引领她们的风向,而沈瑶,无疑是唯一的人选。
能把活着的“上帝之手”请来华夏,这是何等通天的手腕!
林雅将那些请柬当成笑话一样,随手扔在茶几上,对着正在帮李红梅挑选衣服的沈瑶笑道:
“看看,这群墙头草,风往哪边吹,她们就往哪边倒。
比翻书还快。”
李红梅穿着一身林雅特意为她挑选的墨绿色改良旗袍,料子是顶级的真丝,将她常年劳作却依旧保养得当的身段勾勒得恰到好处。
她有些不自在地拉了拉衣角,看着那些请柬,眼神复杂。
“妈,您就穿着这身去,”
沈瑶走上前,亲自为母亲戴上一枚温润的翡翠胸针,镜子里,映出母亲从未有过的端庄与贵气,“我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看看,我沈瑶的母亲,是什么样的风采。”
林雅当即拍板:“对!就这么定了!日子我都选好了,后天晚上,就在咱们家办!
我倒要看看,那群老狐狸,还能变出什么花样来!”
庆功宴当晚,程家大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长长的红木餐桌上铺着手工刺绣的桌布,水晶杯与银质餐具在灯光下折射出璀璨的光,香槟与顶级香薰混合的奢靡气息荡漾。
京圈里所有有头有脸的贵妇,几乎都到齐了。
她们一个个珠光宝气,脸上挂着滴水不漏的完美笑容,手里端着酒杯,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视线的焦点,却只有一个——
被她们众星捧月般围在中心的李红梅。
“哎哟!您今天这身旗袍可真好看!这料子,这颜色,衬得您皮肤白得发光!”
开口的是王夫人,上次在刘家,就是她第一个跳出来帮腔,指责李红梅“没教养”。
此刻,她脸上的笑容比谁都真诚,精明的眼睛,几乎要黏在李红梅胸口的翡翠胸针上。
“哪里哪里,是亲家眼光好。”
李红梅被这么多人围着,有些不适应,只能尴尬地笑着。
“嗨!这哪是衣服衬人啊,分明是您底子好,有福气!”
另一个张夫人立刻接过了话头,语气里更是羡慕嫉妒,“都说女儿是妈的贴心小棉袄,您这哪是小棉袄啊,这分明是金镶玉的龙凤褂!
我们家那个要是有瑶瑶一半的本事,我做梦都要笑醒了!”
“可不是嘛!还是您会教女儿!
不像我们,就知道给孩子报各种班,最后也没见学出个什么名堂来。
您快跟我们传授传授经验!”
一句句吹捧,一声声奉承,像不要钱的糖衣炮弹,密集地砸向了李红梅。
李红梅嘴上应付着,心里却跟明镜似的。
这些人夸的哪里是她,分明是她那个现在能呼风唤雨的好女儿。
她有些不适应,但更多的,是扬眉吐气的巨大满足!
曾经让她自惭形秽,让她觉得自己会给女儿丢脸的顶级贵妇们,此刻,却要反过来小心翼翼地看她的脸色,讨好她,奉承她!
就在这片其乐融融的虚伪假象中,一个清冷又带着几分慵懒的嗓音,忽然从人群外响了起来。
“妈,我来晚了。”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路。
沈瑶端着一杯红酒,缓步走了过来。
她依旧是一身简约的黑色长裙,未戴任何多余的珠宝,乌黑的长发松松地挽起,几缕碎发垂在脸颊边,为她美得惊心动魄的脸平添了几分慵懒的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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