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部落的空地上就聚满了人。李念站在石台上,手里攥着几根削尖的木枝,身前摊开一张兽皮——上面用炭灰画着鹿蹄、熊爪、兔印的纹路。“雁过留痕,猎物走过的路也一样。”他拿起木枝指着兽皮上的印记,“鹿蹄尖窄,踩在软土上会留三道浅沟;熊爪重,印子深,还会带起泥土……”
寻踪队的人凑得最近,有人手里拿着石片,把李念说的特征一笔一划刻在上面;后排的后勤队也踮着脚听,眼睛直勾勾盯着兽皮上的印记。讲完特征,李念扬了扬手中的竹简,竹片上用细刀刻着密密麻麻的字:“今后不懂的,就来我石屋翻这些竹简,上面都记着。你们要是有自己的想法,也刻在竹简上入书库,我有奖励。”
这话像颗石子投进水里,整个部落都活了。往后三天,石屋周围总围着人,寻踪队的人捧着竹简核对猎物痕迹,设陷队的人蹲在地上比划陷阱样式,标枪队的人对着树干练习投掷,连后勤队的人都凑过来,缠着老队员问东问西。有五个后勤队员为了能进前线队伍,居然在李念石屋门口坐了一整晚,天快亮时眼睛还亮着,手里攥着记满笔记的石片。
考核那天,所有人都过了关,那五个坐门口的后勤队员也如愿进了寻踪队和标枪队。李念重新组队,十人一小队,三十人一大队,分三个狩猎大队,再加一个后勤大队,寻踪队和设陷队独立在外,加起来不到二十人——这两队人既会寻踪也会设陷,不过是看谁更专精罢了。
以前队伍里总有人不服气,觉得“你会的我也会,凭啥你当领队”,李念这三天就按“能者居之”来定位置,没成想,这套法子后来竟成了部落选拔人才的规矩。
其实在部落里,标枪和弓箭早就是全员基本功了。李念当初硬要求男女老少都练,连半大的孩子都能拉得开小弓,设的陷阱有时能把成年族人坑得灰头土脸。孩子们还会为了找回面子,再设个更巧的陷阱“报仇”,整个部落时常鸡飞狗跳,却透着股不服输的彪悍劲儿。
第六天晚上,篝火又烧了起来,飞把二十个队长、小队长都叫到石屋前。李念看着端坐的众人,习惯性地问:“这次狩猎,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见没人出声,他铺开一张新的兽皮地图,用炭笔圈出一片从未标记过的区域:
“这次狩猎范围在这,未知区域,要注意三点——第一,寻踪队先探路,设陷队跟在后面布陷阱;第二,遇到远超能力的猎物,不许硬拼;第三,带好这个。”说着,他把几包褐色的药粉分给众人,“我熬的创伤药,外敷止血。”
“未知区域?”有人低呼了一声。上次李念带飞、羽、云从未知区域猎回一条大虫,那肉香让整个部落记了半年。此刻听到要去未知区域,众人脸上虽有忐忑,眼里却冒出了凶光——那是饿怕了、也想变强的光。李念看着这一双双发亮的眼睛,忽然有种面对狼群的毛骨悚然,可更多的是欣慰:人族的血性,没丢。
没人知道,李念心里藏着个残忍的打算。这次去未知区域,不只是为了粮食,更是部落壮大后必须走的一步——要探索新土地,要在洪荒里抢生存空间。
他清楚,向新区域进发,是要用鲜血铺路的,最坏的结果就是整个狩猎队都没了,可他必须试。《武经》写完最后一笔时,他就明悟了:洪荒的法则是弱肉强食,人族没资源、没背景,女娲的护佑期再长,要是只会苟且,最后连当“狗”的资格都没有。
危险里藏着机遇,想要活下去,就得争。李念望着篝火跳动的火苗,心里默念:这是人族,向洪荒发起的第一次冲锋。哪怕要付出代价,也要为部落,劈出一条新的活路。
密林中的雨来得比野兽扑击还快。前一刻还晒得人后背发烫的太阳,转瞬间就被黑云层压得没了影,豆大的雨点砸下来,砸在树叶上“哗啦啦”响,砸在人脸上生疼。季抹了把脸,雨水顺着下巴往下淌,眯着眼想看清前方,可刚撑开点眼皮,雨水就灌进眼眶,酸涩得他直皱眉——视野里只剩一片模糊的水幕,睫毛黏成一撮撮,沉得像坠了铅。
“这他妈怎么搞?”他心里嘀咕着,抬手举过头顶,徒劳地想挡点雨,目光却没停,飞快扫过四周。作为寻踪队队长,他比谁都清楚,大雨早冲没了猎物的痕迹,更要命的是,雨天里藏着的危险比平时多十倍。他转头找队友,模糊中看见两个身影缩在大树根部的凹巢里,还细心做了隐藏,心里那点烦躁才算压下去些。
他记得李念培训时说过,雨天除了麂子这类会出来找嫩草的食草兽,蛇和金钱豹更爱趁机猎食。正想着,雨幕里传来几声短促的“叽叽”声——是寻踪队的联络信号。
“前方一千多米,麂子群!”
季心里一喜,拳头忍不住往树干上捶了一下。可就在这瞬间,一股腥气混着雨水猛冲过来,他胃里一阵抽搐,身体却比脑子快,下意识侧身一滚,手里的标枪“唰”地拔出来,朝着腥味来的方向狠狠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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