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从事畜类交易积累下的金银、绸缎,以及各类可作重宝流通的稀世之物,依然完好无损地存于手中。
即便失去了那几十万头牛、羊、驴和马,他也只不过是从数一数二的巨富商人,滑落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豪强罢了。
况且他与各戎族部落的交情仍在,只要花些时日,重新恢复往来交易,
不出三五年,那些牲畜便又能重新聚集起来,数量甚至可能更胜从前。
因此,拿眼下这几十万头牲畜当作筹码赌上一把,
赌秦国和秦王给予他的回报,远超过这些牲口所值,他认为这个险值得一冒。
当听到乌氏倮毫不犹豫地应允,秦王嬴政也不再迟疑,当即说道:“好!你献数十万牲畜予秦国、献于寡人,实乃大功于国,大利于君!
今日,寡人特破成例,封你为‘乌氏君’,赐五大夫爵位!”
“封君?”
“乌氏君?”
站在殿下的廷尉李斯望着天幕中的一幕,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原以为,天幕上的“秦王嬴政”赐乌氏倮五大夫之爵已是极尽恩宠,
谁知竟会如此慷慨,直接赐以“君”号,着实出乎所有人意料!
这般殊荣,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心生艳羡。
不止是他,在场所有文武大臣之中,除了已受封武成侯的王翦、通武侯的王贲之外,又有谁不眼热这份天降厚赏?
所谓“封君”,并非秦国二十等军功爵中的正式等级,而是一种特殊的尊荣称号。
早在战国之前,列国沿袭周制,实行宗法分封:天子封诸侯,诸侯封卿大夫,卿大夫再封士人。
虽有上下之别,但皆属统治阶层,各自在封地内掌握实权。
譬如卿大夫,名义上是诸侯属臣,却能在自家领地上筑城设防、组建军队、任命官吏,俨然如一个小国之主。
然而自三家分晋、田氏代齐之后,周室威望日衰,旧有的分封体制逐渐瓦解。
列国兼并频繁,君主集权趋势加强,谁也不愿再将土地轻易分授臣下,以免削弱自身权力。
于是各国纷纷变法,力求打破贵族世袭格局,建立新的激励体系。
秦国商鞅变法所创的军功爵制,便是典型。
此举既激发了庶民从军立功的热情,也避免了权力因封土而分散。
在这一制度下,获爵者虽可得田宅赏赐,
却不得像昔日贵族那样,在封地上行使行政、赋税、治民之权。
东方六国亦大致如此。
尽管仍保留“卿大夫”等旧称,
但其实际地位与权限,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旧制延续数百年,盘根错节,岂能一朝废除?
毕竟牵涉太多权贵利益,不可能一场变革就彻底剥夺他们的特权。
此外,新爵位在吸引力上,相较过去的实封贵族仍有不足。
为此,列国另设“封君”之制,作为对传统分封的一种折中延续。
封君分为两类:一是实封,二是虚封。
实封者享有封地的实际控制权,可在辖区内自主治理,掌握民政、财税、兵事,形同独立小邦。
如秦国将商地十五邑封予卫鞅,称“商君”;魏国以信陵之地授公子无忌,号“信陵君”。
此类封君,几乎等同于一方诸侯,在自己的地盘上拥有极大自主权。
在封地之内,封君掌握至高权力,可修筑城池、组建军队、设置属官,建立起一整套独立的行政体系。
比如商君卫鞅,身为商邑之主,在秦孝公去世后为求自保,曾调动自己封地的兵力进攻郑地,最终被秦国正规军击溃。
此处所谓的“邑兵”,实则是卫鞅私人掌控的武装力量,这也反映出封君对其领地拥有独立的军事权。
又如墨家钜子投靠楚国阳城君时,阳城君授予其符节信物,命其代为镇守封邑。
这位钜子只对阳城君本人负责,并不隶属于楚国中央政权,可见封君有权任免治下官员。
再看齐国的孟尝君,受封于薛地,世人称之为薛国之主。
当他一度失势被贬时,薛地竟可脱离齐国控制,不依附任何诸侯而自立。
这说明封君对其领地具备外交上的自主权,封土实质上被视为私产,而非国君直接管辖之地。
由此可见,真正享有实封的贵族,地位已与春秋时代的卿大夫无异。
因此这类封赏通常仅授予对国家有重大功勋之人,寻常臣子难以企及。
至于虚封,则仅有名号与俸禄,虽有尊荣却无实际治理之权,不得干预地方事务。
譬如早年的武安君白起、武信君张仪,以及如今的纲成君蔡泽等人,虽称“君”,但并无具体辖地。
尽管如此,仅凭一个“君”的称号,已是极高的荣耀。
须知除王室子弟外,整个秦国历史上能获此殊荣者屈指可数。
而上述几位,哪一个不是为国建下赫赫功业?
如今乌氏倮,不过是一介边地牧主、行商之人,既无战功,也未参与朝政,凭什么能与白起、张仪、蔡泽等重臣并列,得享同等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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