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听澜看出白柒的疑惑,解释说道:“收工的时候走那边正好看见了。”
“哦,是,就是顺手。”白柒闻言一挑眉,并没放在心上。
“你想学识字?”沈听澜见白柒漠然的反应,双唇紧抿,迟疑了一会儿后,还是问道。
白柒收拾东西的手一顿,再次抬头看他,心中疑惑加深。
这个沈听澜怎么回事?
“我听见你和陈默说的,”沈听澜抿抿唇,声音好似有些干哑,“我想说,你要是想学的话,我可以......”
“不用了。”白柒挥手打断他的话,她就一打猎的,学那么多字干什么?
白柒直接利落的拒绝让沈听澜一噎,剩下的话也被噎了回去,见白柒忙着没空理他,沈听澜说了一句,“我先回去了。”便转身走了。
白柒站在院子里,看着他消失在夜色里的背影,眉头皱起。
“系统,这人到底什么来头?”
“就、就是个普通知青啊!”1414的声音有点虚,“宿主您别多想,可能他就是热心!”
白柒没说话。
她总觉得,这个沈听澜看她的眼神……不太对劲。
与此同时,屯东头第三户,林晓梅家。
林晓梅择完菜,正准备回屋,忽然听见隔壁王婶的大嗓门:
“听说没?柒丫头让那个上海来的知青教咱们识字!秋收后就开课!在队部!”
林晓梅的手一顿。
识字班?陈默教?
上辈子……有这回事吗?
她仔细回忆——没有。
上辈子陈默确实在屯里待了两年,但从来没开过什么识字班。他和她的交集,是从一次意外开始的。
难道因为自己重生,改变了什么?
不,不可能。她重生后一直刻意回避陈默,什么都没做。
那是为什么?
林晓梅抿紧嘴唇。
她这辈子打定主意要远离陈默,不想再重蹈覆辙。
可是识字……她确实想多认点字,以后考赤脚医生证也用得上。
去,还是不去?
她犹豫了。
而她没有注意到的是,隔壁院墙后,一个扎着红头绳的姑娘正偷偷听着王婶的话,眼睛越来越亮。
王秀芳——从王家屯来走亲戚的穿书女配——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识字班!陈默教!
原书里可没这段啊!不过没关系,这可是接近男主的大好机会!她一定要去!还要坐第一排!让陈默一眼就看到她!
王秀芳握紧拳头,已经开始幻想自己成为未来企业家夫人的美好生活了。
夜色渐深。
靠山屯的秋夜安静而凉爽,只有偶尔的狗叫声和远处的虫鸣。
白柒躺在硬邦邦的土炕上,双手枕在脑后,望着黑漆漆的房顶。
“系统,”她在脑海里说,“明天开始,正式执行撮合计划。”
“宿主加油!”1414干劲十足,“不过……我总觉得这个小世界好像有点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
“说不上来。”1414迟疑道,“就是感觉……变数太多。那个沈听澜,还有林晓梅的反应,都跟原剧情对不上。”
白柒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
“变数多才有趣。”她翻了个身,闭上眼睛,“睡了。明天还得上山。”
窗外,月亮升到中天。
而在知青点的男生宿舍里,陈默正在油灯下写日记:
“1975年9月12日,晴。下乡第七天,劳动依然吃力。但今天遇到一个叫白柒的姑娘,她帮我收完了苞米,动作利落得像山里的风。她说秋收后让我教屯里人识字……这是个好主意。我想,我应该能为这里做点什么。”
他停下笔,眼前又浮现出那个夕阳下的身影。
而在另一个铺位上,沈听澜平躺着,睁着眼睛看着黑暗中的房梁。
他脑海中反复回放着今天的画面——白柒掰玉米的动作,她说话时的表情,她看人时那双明亮的眼睛。
为什么……这么熟悉?
那个纠缠了他十九年的梦里,那个红衣女子的眼睛,也是这样的。
沈听澜闭上眼,轻轻叹了口气。
靠山屯的秋天,似乎比他预想的,要复杂得多。
——
秋收第三天,白柒起了个大早。
她今天不打算去地里——赵福贵昨晚特意跟她说,南山那边好像有野猪糟蹋庄稼的痕迹,让她去巡山看看。
“要是真碰上了,别硬来,回来喊人!”赵福贵叮嘱道,“野猪那玩意儿凶得很!”
白柒应下了,心里却不当回事。
野猪她又不是没打过,上个世界连熊都捶过。
天刚蒙蒙亮,她就收拾妥当出了门。
柴刀磨得锃亮,背篓里装了干粮和水,腰间还别了一把自制的短弓——这身体的原主确实是猎户之女,虽然没正经练过武,但打猎的本事是实打实的。
她沿着山道往南走,晨曦中的靠山屯静谧安详。
几户人家的烟囱已经冒起了炊烟,空气中飘着玉米糊糊的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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