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可设探矿使,鼓励报矿,依法开采。更可于对外贸易中,立法要求番商以部分黄金结算,积少成多。
黄金之储,在于开源与节用,更在于制度保证其专用于货币根本。
我朝物产之丰、疆域之广、国力之强,远超历朝,若我朝尚不能行此金本位良法,又有何朝何代可行?”
殿中一片死寂,许多官员被这番从国祚延续,军事后勤、边疆稳定、未来扩张角度阐述的“十弊”,以及这以“黄金为锚,金本位制”为核心的新钞方案所震撼。
然而,反对声在短暂的震惊后,以更猛烈的势头涌来。
“陛下!臣有异议!”吏科都给事中陈言率先出列,他抓住了“金本位”最脆弱的一环:“庞尚书高论‘金本位’,以黄金为锚,看似无懈可击。
然请问:黄金之锚,抛于何处?若锚抛于泥沼,则巨舰仍会漂移!今日陛下可定每圆兑金一线,然若十年后,新皇登基,国库空虚,边患又起,能保不行‘金钞比价永例’之永例,不永之事乎?
宋之交子,初时亦有‘兑付铜钱一贯’之锚,其锚可曾稳住?制度是死,人是活!
黄金储备总库之金,可能锁于深宫,永不挪用?一旦朝廷急用,动此根本,则‘金本位’之锚自起,宝钞价值必随之倾覆!
届时,持有宝钞之亿万百姓,与持前明宝钞者有何异?此非危言耸听,乃人性之常,权力之必然!”
户科左给事中李资,也从民生角度猛攻:“陛下!庞尚书言以黄金为锚,百姓可持钞兑金,自然信服。然请问,升斗小民,市井商贩,几人能持钞至金陵总库、或省城大埠兑那区区一线、一分黄金?
其路费几何?其耗时几许?兑来黄金一线,于生计何补?百姓要的是能随时买米买盐、沽酒扯布的实在钱,不是一张需要千里迢迢,费时费力才能换来,一点金屑的‘兑金凭证’!
江南百姓,家家储银圆,随时可用,邻里皆认。今若强换为此等虽言可兑金,实则兑换极难之纸钞,与夺其现钱何异?
民心惶惶,市面动摇,外患未至,内乱先生!”
刑科右给事中,韦绳的质疑犀利,直指新制度的漏洞:“庞尚书所设防伪,纵有十一道工序,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伪造前朝宝钞,不过仿其图文。伪造这‘大唐宝钞’,若能以假乱真,则可持之至银行兑取真金!此利百倍于前!
英吉利、荷兰等国,能工巧匠辈出,若彼等伪作精良宝钞,流入我国,套取黄金,岂非以我朝之金,资敌国之富?
届时真金外流,伪钞充塞,纵然朝廷有严刑峻法,然黄金已失,信用何存?此非开方便之门,实乃掘黄金之墓!”
一石激起千层浪,户部尚书的货币改革政策,刚出口就被群起而攻之。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孙成刚同样反对,因为这套制度触及了利益再分配。
“陛下,庞尚书‘金本位’之论,确比空言纸钞更为周密。然其根本,是将天下财富之尺度,由散在民间的白银,收归朝廷掌控的黄金储备。
发钞之权、储金之权、定价之权、兑付之权,尽归皇家银行,实则尽归朝廷中枢。
江南士绅工商,数代积累,富可敌国,然其富多以田宅、货物、白银形式存在。
行此金本位宝钞,无异于宣告:今后衡量尔等财富多寡,非以尔等仓库中之白银、货物,而以朝廷金库中之黄金,与朝廷印钞之多寡为准。
此中关窍,江南巨室岂能不明?此非仅更易钱法,实乃重定天下财富分配之权柄!
其激起的风浪,恐非边陲银荒可比,乃是撼动国本之争!请陛下慎之再慎!”
孙成刚此言,将辩论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已不仅是钱法优劣之争,更是经济主权与财富分配权力的角逐。
庞雨脸色由红转白,但目光依然倔强,他必须扞卫自己苦心设计的核心:“孙总宪!陈给事中!金本位之要,首在信用,而信用之基,在于制度与执行!
臣奏请的,非仅是一纸比价永例,而是一套环环相扣、相互制衡的铁律!
准备金比例、发行限额、账目公开、多层审计、严刑峻法,乃至立法规定黄金储备专项专用,非经资政院、内阁、陛下三方共议,绝不得挪作他用!
此非人治,乃求法治!至于百姓兑金之便,正可广设银行分号、代办所于州县。
兑金非为让百姓将钞都换成金屑,而是给予其随时可兑的权利与信心,有此权利在,则宝钞信用自立!
江南财富,若能由窖藏死银,转为投资兴业,流通增值,于国于民,岂不更善?
金本位宝钞,正是要导引这滚滚银流,活络国家经济血脉,而非与之争利!”
“好一个‘活络血脉’!”陈言冷笑。
“只怕是朝廷掌握黄金印钞,血脉通不通由朝廷,百姓手中财富是增是贬,亦由朝廷!此等绝对财权,纵有铁律,谁敢保后世不移?
江南桑田万亩,机杼万家,所产丝茶瓷器,远销海外所换回之白银,堆积如山。
此乃江南亿兆生民数十代血汗积累,与国同休之根基。
朝廷一纸‘金本位’,便要重定尺度,重估价值,天下焉能心服?北庭、西域之银荒,或可缓图;若江南生变,则国本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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