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儿小区业主群炸了——35岁的阿劲被查出HIV阳性,老婆当场哭晕在厕所。这事儿得从半年前说起:阿劲住新小区,地下车库空得很,有天他骑车回家,撞见隔壁楼的小晴(穿吊带短裤,抱一大袋东西)正跟门较劲——既要刷门禁又要推门,手忙脚乱的。阿劲顺手帮了把,小晴立刻递来一瓶冰饮,笑着说“我是8楼的,叫小晴”,还留了微信。
接下来剧情跟电视剧似的:小晴总“偶遇”阿劲,要么搬饮料要么拿快递,每次都要阿劲帮忙开门,然后塞两瓶冰饮“谢礼”。没几天,小晴发消息开始暧昧,阿劲看着熟睡的老婆,鬼使神差回了句“我也挺想你的”。再后来,阿劲就往8楼跑,每次完事小晴都给瓶冰饮,他揣着饮料骑回家,老婆压根没察觉——毕竟自行车是“正常”停回自己楼下的。
结果呢?公司体检直接查出来HIV阳性。阿劲后来才反应过来:小晴哪是缺人帮忙?她是“钓鱼执法”!那些冰饮是“糖衣炮弹”,专门勾搭像阿劲这样的已婚男;更绝的是,小晴根本不要求戴套——她自己就是HIV携带者,专找“急色”的男人下手。
咱说句扎心的:阿劲这波操作,既踩了法律红线(跟小晴发生关系算“婚外性行为”,要是小晴是军人配偶,直接犯“破坏军婚罪”;要是小晴未满14岁,不管有没有感情都算强奸),又踩了健康雷区(中国疾控中心数据:90%以上的HIV感染来自性途径,婚外性行为是“重灾区”)。
记住专家说的“1A2B3C4D”法则:2B是“忠诚”——别学阿劲搞“精神出轨+肉体出轨”的双保险,跟配偶外的第三方发生关系,就是给病毒“开门”;3C是“安全套”——就算跟“熟人”发生关系,也得每次全程戴套,别信“我不会有病”的鬼话,小晴不就是“熟人”吗?
阿劲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本来想“找刺激”,结果把命搭进去了,老婆孩子怎么办?咱普通人过日子,图的是踏实,不是“地下车库的冰饮”这种虚头巴脑的刺激!
出轨到底算“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这4种情况,出轨=坐牢!
昨天有个粉丝私信我:“我老公跟别的女人领了证,但没住一起,算重婚吗?”我直接回他:“算!而且能告到他坐牢!”很多人觉得“出轨就是道德败坏”,但咱得明确:有些出轨,已经触犯刑法了,不是赔点钱就能解决的。
先给你列4种“出轨=犯罪”的情况,记好:
重婚罪:跟配偶没离婚,又跟别人领了结婚证——这是“明着来”的重婚,直接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没领证,但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比如对外说“这是我老婆”,一起买房、养孩子),也算“事实重婚”,照样定罪。
破坏军婚罪:跟军人配偶同居——比如你明知对方是军人的老婆,还跟他住在一起,哪怕没领证,也能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啥?因为军人保家卫国,国家得护着他们的婚姻!
强奸罪:跟未满14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你是不是“谈恋爱”,不管女孩愿不愿意,都算强奸,最少判3年;跟未满14岁的男孩发生关系,算“故意伤害罪”(可能判10年以上)。
嫖娼:花钱找小姐——这是行政违法,会被拘留10-15天,罚款5000块,还会通知家属。别觉得“没人知道”,现在扫黄抓得严,一旦被查,工作、名声全毁。
再说说“无过错方的赔偿”——根据《民法典》1091条,要是老公有上述情况(重婚、同居、家暴等),你可以要求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费、财产分割倾斜(比如本来该分50%,能多拿10%-20%)。但咱得提醒:证据是关键!比如重婚得有结婚证、共同生活的照片;同居得有租房合同、邻居证言;嫖娼得有转账记录、警方笔录。
我之前遇到个案例:张姐发现老公跟人领了证,还买了房一起住,直接拿着结婚证、房产证、邻居的证言去法院起诉,最后老公被判1年6个月,张姐分了70%的财产。所以啊,出轨不是“家丑”,是“违法”,该用法律武器的时候,别手软!
出轨爽一时,染上性病/艾滋哭一辈子?这3个“保命细节”必须记死!
前儿去医院采访,碰到个28岁的小伙子,哭着说:“我就是跟网友约了次炮,没戴套,现在得了梅毒,医生说要治2年,还得定期复查。”我问他:“你不知道要戴套?”他说:“她长得挺干净的,我以为没事……”
咱得泼盆冷水:婚外性行为的风险,比你想象的大100倍!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摆这儿:每年新发现的HIV感染者里,90%以上是性途径传染的,其中婚外性行为占了60%以上。为啥?因为“陌生人”的性史你根本不清楚——对方可能有多个性伴侣,可能刚跟别人发生过关系,甚至可能是HIV携带者(就像阿劲遇到的“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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