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志心里疑惑,到底还是叫人去办了。
拿到笔和纸,李晓玲没有废话,当即就起身,在公社的办公桌上,刷刷地写下了一行字。
“我是被冤枉的。陈耀宗、李晓娟被我撞破了奸情和偷盗的事情,他们为了灭口,就丧心病狂地将我推进了河里。”
1978年的农村,还有不少文盲,但还是有识字的人。
识字的人,把李晓玲写在纸上的字读了出来,
这刚读完,就再次引来围观村民的热议。
李晓玲没有给这些村民发挥的时间,又让大队长把在河边捡到的,所谓她写的“自首信”拿出来对比。
她用手指着上面的字体,看向围观的众人,一字一顿,“河边上捡到的纸条,不是我写的。”
转过头,又看向张大志,“大队长,我现在要求陈耀宗、李晓娟来和我对峙。我要他们,向我赔礼道歉,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晓玲的话音一落,有人发出了冷笑。
“傻妞,你以为,我们都和你一样是傻子?我看你是记恨陈耀宗没答应和你在一起,而诬陷他了吧。毕竟,村子里的人,谁不知道,你是陈耀宗的跟屁虫啊?哈哈!”
那人话刚说完,村民们哄堂大笑。
李晓玲微微眯起眼睛,脑海里有了模糊的记忆。
好吧,原主的确是陈耀宗的舔狗。
陈耀宗是下乡的知青,兼高干子弟。
这人嘛,长得浓眉大眼,高大英俊,非常符合这个年代的审美。
村子里甭管是未婚、结婚了的女人,都十分中意陈耀宗。
原主虽然傻乎乎,但是却也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一看到陈耀宗就面红耳赤。
甚至,隔三差五地往陈耀宗跟前凑。
不干农活的时候,那是陈耀宗去哪里,她就跟着去哪里。
时间一久,村子里的人都发现了这个秘密。
有一次,原主和陈耀宗,正好相遇在村子的路口,有村民就恶作剧,把原主推到了陈耀宗的怀中。
原主一看到陈耀宗,就红着脸表白。
“耀宗,我好中意你啊。”
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村民,立即起哄。
“耀宗,傻妞中意你,赶紧娶回家吧!”
陈耀宗是个心气高的,怎么可能娶一个农村傻丫头?
他当场被气得脸色发青。
“哼,就算全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娶你的。你死了这份心吧!”
原主傻归傻,却也听出了话的好歹,当场红了眼眶,呜呜哭泣。
陈耀宗嫌弃地推开她,扬长而去。
那几个好事的村民,看到原主哭泣,不仅不安慰她,还往她心口捅刀子。
“傻妞,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人做梦!”
“傻不拉几的,就应该配村里的老鳏夫!”
“话都说不利索,竟然还敢去勾引知青,真是不要脸!”
李晓玲越是知道原主的过去,眼中的眸光,越是冰冷。
等着吧,她会让那些曾经看不起、欺负原主的人,在自己面前伏低做小!
压制住心中的怒火,李晓玲望向方才笑话自己的那个村民。
“郑志成,你和陈耀宗是朋友,那麻烦你转告给他,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被唤作是郑志成的年轻小伙子,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敛起,眼中露出疑惑、吃惊。
“傻妞,你真的.......不傻了?”
李晓玲却是没有再理会郑志成,而是看向了大队长张大志,“大队长,我是被诬陷的。你若是不信,可以叫村子里的高校长来鉴定笔迹。”
张大志本来觉得,这李晓玲就是偷了公款的人,但是见到她言之凿凿地说自己不是,也犯了疑惑。
难不成,这傻妞真的被诬陷了?
这年代,若是背上什么臭名声,这辈子基本完了。
张大志听到李晓玲说自己是被冤枉的,也不敢乱下定论,又请人把村子里学问最高的校长过来鉴定笔迹。
高校长对比了两份笔记,摘下老花镜眯眼看了又看,眉头几乎可以夹死一只蚊子。
村民们都伸长了脖子看,有些不耐烦。
“高校长,您快说啊,到底怎么回事儿?河边的那个纸条,是不是那傻妞的?”
“啊,这个……”高校长拧着眉,又细细地看了看手中的两张纸的笔迹,嘴巴发出啧啧声。
“这笔记,的确不像傻妞的。”高校长在众人的注视中,说出了这样一番结论。
村民们哗然。
“不是傻妞写的?那是谁写的?”
张大志也不由得一愣,直愣愣地看向高校长。
高校长眼神闪烁了一下,摇摇头。
“这……我就不知道了。”
李晓玲在一旁冷眼旁观,听到高校长说河边的纸条不是自己的字迹,立即扭头看向张大志。
“大队长,你也听到了,我是被诬陷的。”
张大志皱着眉,刚要说话,李晓玲却不给他机会。
“第一,如果是我偷的公家钱,我为什么不偷偷地藏起来,反而写张纸条告诉大伙儿,我是吃饱了撑着,上赶着要吃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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