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斌点点头,重新起式。晨光一点点爬高,从他脚边爬到腰间,又爬到剑尖上。
他练得满身是汗,粗布练功服贴在背上,像裹了层湿棉絮,可手里的剑却越来越轻——不是真的轻,是他终于找到人剑合一的感觉。
剑尖划过时带起的风,竟能顺着剑刃的弧度绕个圈,再轻轻散开。
等练到第三十遍云起南山时,普智禅师突然说:
程斌收剑而立,胸口起伏着喘气,却没敢立刻擦汗。
普智禅师走过来,拿起他的手腕看了看——掌心的茧子又厚了些,却比昨日均匀了,不再是只有虎口磨得厉害。
腕力沉了,心气也静了。老禅师笑了笑,眼角的皱纹像绽开的菊花,今日就到这,去吃早饭吧。
程斌谢了师伯公,握着剑往回走,才发现晨光已把练武场照得亮堂堂的。
石板上的露水被晒得半干,留下一片片浅痕,像极了剑招划过的轨迹。
他低头看了看掌心的茧,突然觉得这两个小时的苦熬,比睡十个时辰还踏实。
早饭是在林府餐厅吃的。林老爷知道程斌今日要去接人,特意让厨房炖了土鸡汤,金黄的汤上浮着层油花,撒着翠绿的葱花。
程斌坐下来时,林月瑶正端着碗粥笑:看你一身汗,练剑又偷懒了?
才没有。程斌拿起勺子舀了口汤,暖意从喉咙一路滑到胃里,师伯公说我今日进步不小呢。
程斌吃了早饭,换上教官制服,拿起车钥匙往外走。
门口的石板路上,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正停着,车身锃亮得能映出旁边的梧桐树影。
程斌坐进去,真皮座椅软而不塌,方向盘握在手里沉甸甸的。
他以前在部队开过越野车,却没开过这么贵的车,发动时特意放轻了脚。
车子平稳地滑出去,连引擎声都轻得像耳语。
车窗外,林府的院墙渐渐后退,程斌握着方向盘,心里竟有些慌:他要去接的是国主的女儿李慧芳,听说这位小公主性子娇贵,又懂不少规矩,自己穿这身制服,会不会太严肃?又想起父母今日乔迁,亲戚们都要去江城大酒店,大舅二舅小姑他们肯定早等着了,嘴角又忍不住往上扬——小时候大舅总偷偷塞给他糖吃,小姑会把攒的零花钱给他买玩具,这次他们来,一定要好好请他们吃顿饭。
与此同时,通往马家村的路上,两辆车子正风驰电掣地跑着。
前面是辆黑色的奔驰,开车的是吴勇军——他穿着件黑色夹克,袖口卷到胳膊肘,露出结实的小臂,方向盘被他握得紧紧的。
后面那辆本田商务车里,林月瑶麻利的驾驶着车子。
她有些兴奋,程斌让她出车是看得起她。
而且又是和吴大哥一起,心情特别的好!
而通往陈家村的路上,一辆粉色的玛莎拉蒂总裁正跑得飞快。
开车的是龙七,她穿着件白色的连衣裙,头发扎成个高马尾,墨镜架在头顶,露出一双亮晶晶的眼睛。
她受程斌的指派,去接他小姑,特意换了辆粉色的车——小姑肯定喜欢亮堂的颜色,她昨晚跟助理说的时候,还特意让花店在车里放了束向日葵,黄色的花盘朝着车窗,晒着太阳,看着就喜庆。
龙七哼着歌,手指在方向盘上打着节拍。
她跟程斌认识没多久,却知道他重情义。
这次他父母乔迁,她早就备好了礼物,想着见到小姑程彩霞,一定要好好跟她聊聊程斌小时候的事——肯定有不少好玩的。
她想着,忍不住笑出了声,车窗外的风拂起她的马尾,像只快活的小鸟。
最热闹的要数桃花村。
村委大楼前的广场上,两百四十个村民整整齐齐地站成几排。
每个人都穿着新衣服新鞋子,红的、蓝的、绿的,像一片五颜六色的花田。
村长程大寨穿着件藏青色的中山装,扣子扣得严严实实,手里拄着根拐杖——其实他腿不疼,就是觉得这样正式些。
他旁边的妻子王桂英穿着件红底碎花的褂子,头发梳得光溜溜的,还抹了点头油,正小声跟旁边的人说:你看俺家老头子,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
支书程钢站在队伍前面,清了清嗓子:大家都精神点!等会儿大巴车来了,咱们要笑着打招呼,别让程斌家觉得咱们怠慢了!
他说着,自己先挺了挺腰——程斌是桃花村走出去的娃,小时候总跟着他儿子爬树掏鸟窝,如今有出息了,还特意派车来接乡亲们去喝乔迁酒,他打心眼儿里骄傲。
村民们都笑着应和。张大妈穿着双新布鞋,不停地摩挲着裤腿:俺这鞋是俺闺女给买的,软和着呢!等见到程斌他爹娘,得跟他们说声谢谢,还记得咱们这些老乡亲。李大叔穿着件新衬衫,领口系着领带——虽然系得歪歪扭扭,却看得出来很用心:程斌这娃从小就懂事,现在当了教官,还不忘本,咱跟着沾光啦!
广场旁边的老槐树上,挂着条红横幅,上面写着祝程斌父母乔迁之喜,风吹得横幅哗啦啦地响,像在跟着大家一起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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