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了顿,强调道:“一旦行过嫁娶之礼,在族人见证下定下名分,此二人便是正式‘夫妻’。夫妻之间,当互敬互爱,共同劳作,抚育子女。妻子所生子女,丈夫便是其‘父亲’,需担起养育之责。自此,血缘清晰,父子、母子、夫妻之名分既定,不得混淆。”
他又在沙地上划出几个代表不同家族的简单符号:“为区分血缘,明确世系,避免近亲结合之害,吾欲倡立‘姓氏’。”
“姓氏?”
“正是。凡我部落族人,可按所居之地、所擅之业、所尊之图腾,或父祖之名,各自确定一个‘姓’与‘氏’。譬如,居于东山,伐木为业者,可称‘东木氏’;擅于捕鱼,居于泽畔者,可称‘泽渔氏’;尊奉雷泽龙形为图腾者,可称‘龙氏’。子女承父姓,代代相传。如此,观其姓氏,便可知其血缘源流,便于追溯,亦便于规避近亲婚配。”
伏羲的目光变得锐利,声音也严厉起来:“最重要的一条规矩:凡有同姓,尤其三代以内有明确血缘关系者,无论男女,严禁婚配!违者,逐出部落!此乃为保我人族血脉纯正,后代康健,绝不可违!”
“同姓不婚!”众人咀嚼着这四个字,联想到那些体弱多病的畸形儿,纷纷恍然,继而露出深以为然的神色。这条规矩,看似严苛,实则是救族之举!
伏羲最后总结道:“人伦、嫁娶、姓氏,此三者,相辅相成。明人伦,则知长幼尊卑,父子夫妇之别;制嫁娶,则定男女结合之名分,使家庭稳固,后代有依;正姓氏,则清血缘世系,避近亲之害。三者并行,方可令我风衮部落,乃至天下人族,告别蒙昧混乱,走向有序文明,族群方能日益壮大,血脉方能日益强盛!”
他环视众人:“此乃吾深思熟虑,观天察地,体悟人道所得。今日颁布,即为部落铁律!诸位长老、队长,需将今日所议,详细传达于每一位族人。有不明者,耐心解释;有疑虑者,细心开导;有公然违抗者……”
伏羲眼中闪过一丝寒光,拿起了象征首领权力的骨杖,重重一顿:“按律严惩,绝不容情!”
“是!谨遵首领之命!”众人齐声应诺,声音中充满了敬畏与一种拨云见日般的振奋。他们知道,首领今日所定,将是改变风衮部落,甚至可能改变整个人族未来的根本大法!
新规的颁布,在风衮部落掀起了轩然大波。理解、支持者有之,他们是那些饱受混乱之苦、渴望安定的族人,尤其是那些因为孩子体弱、家庭纠纷而痛苦的人们。但更多的,是困惑、抵触,甚至是激烈的反对。
“凭什么?我跟阿花好,关别人什么事?还要送东西?以前不都这样吗?”
“同姓不婚?我和我表妹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最好,凭什么不能在一起?”
“规矩这么多,还让不让人活了?以前不也这么过来了吗?”
“伏羲首领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尤其是那些习惯了混乱关系、或者与近亲有染的男女,更是怨声载道,私下串联,试图抵制新规。
伏羲对此早有预料。他没有强行镇压,而是采取了多种方式推行。
首先,他以身作则。他与一位来自附近小部落、因仰慕风衮部落繁荣与伏羲贤名而主动归附的贤德女子“女登”相识。女登聪慧明理,勤劳善良,与伏羲志趣相投。伏羲没有利用首领权威强娶,而是按照自己定下的规矩,请部落中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为媒,准备了亲自猎获的上好兽皮和亲手打磨的骨器作为聘礼,前往女登所在的临时居所提亲。在双方族人、以及众多部落民众的见证下,完成了简单却庄重的“嫁娶”仪式,正式结为夫妻。婚后,夫妻和睦,相敬如宾,成为部落中的典范。
其次,他让那些支持新规、且家庭因新规受益(如解决了财产、子女归属纠纷)的族人现身说法,讲述新规带来的好处。尤其是几位按照新规,明确了父子关系,家庭变得和睦稳定的族人,他们的故事极具说服力。
再者,他让巫医和记事长老,将那些因近亲结合而生下畸形、体弱多病孩子的惨痛案例,编成简单易懂的故事,在部落中宣讲,用最直观的方式,让族人明白“同姓不婚”的必要性。
最后,对于少数冥顽不灵、公然挑衅、甚至暗中破坏新规的刺头,伏羲也绝不手软。他亲自带领部落卫队,以雷霆手段,当众处罚了几个情节最严重的,或鞭挞,或驱逐,绝不姑息。他展现出的不仅仅是智慧,更有维护规则的坚定决心与强大力量。
恩威并施,软硬兼施。在伏羲的强力推动和耐心引导下,新的伦理与婚嫁制度,如同春雨润物,虽然开始时遇到阻力,但逐渐渗透进风衮部落的方方面面。
变化是缓慢而深刻的。打架斗殴、争风吃醋的事件明显减少了。新生儿的夭折率和畸形率开始稳步下降。家庭的概念变得更加清晰和重要,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开始有了责任感。部落中的纠纷,因为有了明确的血缘和婚嫁关系作为依据,调解起来也容易了许多。人们开始注重自己的“姓氏”和家族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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