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午夜森林的诅咒
林思彤总觉得,那件墨绿色的真丝裙,生来就缠着一股子化不开的诅咒。
三个月前巴黎的试衣间,暖黄的灯光淌过裙摆,设计师说这颜色叫“午夜森林”。她指尖抚过料子,滑得像没抓牢的梦。旁边人捧着香槟恭维:“林太太,这颜色衬得您像块活的天鹅绒,贵气藏都藏不住。”她笑了笑,杯沿抵着唇角,心里却只转着一个念头——陆哲该喜欢的,他总说,深色最显庄重。
为了这份“庄重”,她把自己献祭给了跑步机和生菜沙拉。整整三个月,没碰过一口碳水。每天清晨五点,天还浸在墨色里,她就踩着跑步机的马达声,看窗外的鱼肚白一点点漫上来,像一场无人知晓的、虔诚又卑微的仪式。
今晚,她本该是这场盛宴的女王。
三十岁,多好的年纪。二十岁的青涩褪成了骨子里的温润,四十岁的疲态还没来得及爬上眼角。她是陆哲身边永远得体的花瓶,是女儿睡前故事里温柔的母亲,是社交圈里挑不出半分错处的“陆太太”。
宴会厅的水晶灯太亮了,亮得晃眼,亮得让她觉得脚下的红地毯都飘着不真切的虚浮。空气里裹着昂贵的香水味,混着龙虾浓汤的鲜甜,每一口呼吸都沉甸甸的,像吞着揉碎的钞票。
她端着香槟杯,手腕上的卡地亚蓝气球滴答作响。秒针一格一格地挪,像一把小锯子,一下下锯着这场完美假象的寿命。
直到门口传来一阵极轻的骚动,像投入湖面的一颗石子,漾开一圈圈不安的涟漪。
第二节:听觉的剥离
那一刻,林思彤觉得自己像一尾被捞上岸的鱼,鳃帮子张合着,却吸不进半点氧气。
声音,是先断的。
弦乐四重奏的小提琴声,骤然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毛玻璃,尖锐的悠扬变成了沉闷的嗡鸣。宾客们的谈笑风生,潮水般退去,只剩下一片模糊的、嘈杂的白色背景音。
整个世界,突然就只剩下陆哲的声音。
那声音像是被人按下了慢放键,每个字都拖着黏腻的尾音,裹着一种她从未听过的、令人作呕的炫耀,一字一顿地砸过来:
“给——大——家——介——绍——一——下——”
她下意识地攥紧了水晶杯,冰凉的杯壁硌着掌心,激得她打了个寒颤。杯壁上凝结的水珠顺着指缝往下淌,黏糊糊的,像冷汗。
陆哲的喉咙里滚过一声轻咳。
就是这声咳,像一根针,刺破了她脑子里所有的混沌。
昨晚,这个男人还窝在她怀里咳得撕心裂肺,她心疼得半夜爬起来给他倒水,怕吵醒女儿,连脚步声都放得极轻。可此刻,他站在聚光灯下,用一种看陌生人的眼神,轻飘飘地扫过她。
“这是苏晚晴,我的新伴侣。”
伴侣。
不是情人,不是见不得光的小三,是“伴侣”。
这两个字,像两颗生了锈的钉子,被陆哲用一把重锤,狠狠砸进了她的太阳穴。她甚至能感觉到那股钝痛,从颅骨深处蔓延开来,顺着血管,流遍四肢百骸。
第三节:显微镜下的荒诞
视觉,开始报复性地变得敏锐。
周遭的一切都成了高倍显微镜下的切片,纤毫毕现,荒诞得令人发指。
她看见陆哲西装的左肩,沾着一根两厘米长的白色羊绒绒毛。那绒毛蜷着,像一个挑衅的符号。是苏晚晴的?还是他们滚在床单上时,不小心蹭上去的纪念?她闭了闭眼,脑子里瞬间闪过不堪的画面——陆哲穿着这件她亲手熨烫的西装,那个叫苏晚晴的女人依偎在他怀里,那根绒毛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完成了转移。
而那个站在陆哲身边的女人,耳朵上晃着一对珍珠耳钉。
林思彤对奢侈品的保质期了如指掌。那对耳钉,至少戴了三年。珍珠的光泽早已黯淡,金属托座上,还有一处细微的氧化黑点,像一颗嵌在上面的痣。
原来,她不是第一个。
原来,在那些她以为陆哲在公司加班的深夜,在那些她抱着女儿等他回家的漫漫长夜里,这枚耳钉,早就陪着另一个女人,度过了无数个晨昏。
最让她恶心的,是自己的手。
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铂金婚戒硌得她生疼。内侧刻着的“2016.5.20”,此刻像是烧红的烙铁,烫着她的皮肤。她还记得教堂里的阳光,记得牧师那句“无论贫穷还是疾病”,记得她当时哭着点头,把这枚戒指当成了全世界。
可现在,全世界都在看她的笑话。
她想动。
想把杯子放下,想抬手理一理鬓角的碎发,想做点什么,来掩饰这令人窒息的尴尬。
但身体,却彻彻底底地背叛了她。
右手的肌肉僵得像块石头,手指蜷曲着,像犯了鸡爪风,死死抠着杯柄。香槟在杯子里晃荡,折射出的光斑在她脸上跳来跳去,像一群张牙舞爪的小丑。
腿软得像泡发的面条,高跟鞋的细跟像是嵌进了大理石地板的纹路里,拔不出来,也挪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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