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丘行宫。
天色渐晚,但大殿内的气氛却比正午还要热烈。
嬴政手里紧紧握着那把刚出炉的“龙牙”钢剑,就像握着整个世界的权柄,舍不得松手。
“陛下,剑虽好,但不能当饭吃。”
天幕之中,陈烈吸溜完最后一口泡面汤,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这一声毫无形象的饱嗝,若是放在以前,定会被视为“御前失仪”,要治大不敬之罪。但此刻,在嬴政和李斯耳中,这简直就是仙乐。
尤其是那飘散出来的红烧牛肉面味道(虽然隔着屏幕闻不到,但看着陈烈吃得那么香,三天没怎么进食的君臣几人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先生所言极是。”嬴政恋恋不舍地把剑递给蒙毅收好,重新坐回榻上,神色凝重,“我大秦虽有锐士百万,但粮草始终是心腹大患。关中虽号称沃野,但遇上旱涝之年,百姓仍需以野菜充饥。若要远征那个……地球,粮草消耗更是天文数字。”
“敢问先生,方才所言‘亩产千斤’的神物,究竟是何方仙种?”
李斯也竖起了耳朵,手中的笔都捏紧了。
亩产千斤?
在这个亩产两三百斤就是丰年的时代,这个数字简直就是在挑战他们的认知底线。
“这神物有两样。”
陈烈也不废话,直接调出了图片。
第一张图,是一个个表皮粗糙、沾满泥土的黄褐色圆球。
“此物名为——土豆,又名马铃薯。”
“耐寒、耐旱、耐贫瘠!不管是在沙地、山地还是荒地,扔下去就能活!”
“最重要的是,它的产量极高。在后世,亩产三千斤是及格线,若是照料得好,五千斤、八千斤也不是梦!”
“三……三千斤?!”
李斯手一抖,刚蘸好墨的毛笔直接掉在了竹简上,晕染出一大团墨迹。但他完全顾不上去擦,而是张大了嘴巴,像看怪物一样看着那个丑陋的土疙瘩。
这哪里是土疙瘩?这分明是金疙瘩!
“不仅如此。”陈烈又切换了一张图片,这次是红皮的长条状物体,掰开后露出诱人的金黄色肉质。
“此物名为——红薯,又名地瓜。”
“产量同样惊人,且味道甘甜。若是冬天在炉子里烤上一烤,那滋味……”陈烈说着,自己都馋了,“那是给个神仙都不换。”
“更关键的是,这两样东西,既可以当菜,也可以当主食。有了它们,大秦将再无饥馑!”
嬴政的呼吸再次急促起来。
他虽然是皇帝,但也知道民间疾苦。他修长城、征百越,最大的阻力不是敌人,而是后勤。无数民夫饿死在运粮的路上。
如果真有这种神物……
那朕的大秦,岂不是真的人人都能吃饱饭了?
“先生!”嬴政猛地站起,对着天幕深施一礼,“请先生赐下神种!朕愿以万金求之!”
“万金?”陈烈撇了撇嘴,“陛下,黄金这种俗物,我也带不过来啊(其实是系统暂时不支持贵金属大规模传送,怕扰乱现代金融秩序)。”
“那……先生想要什么?”嬴政急了。
陈烈摸了摸下巴,目光在李斯身上转了几圈。
李斯被看得心里发毛,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仙、仙师看我作甚?臣虽然有几斤肉,但也换不来这神种啊……”
“我不吃人肉。”陈烈翻了个白眼,“我是看中了你的手艺。”
“手艺?”李斯懵了。
“李丞相,听说你的小篆书法,独步天下?”陈烈笑眯眯地问道,“当年那泰山刻石,便是出自你手吧?”
李斯一听这个,腰杆子瞬间挺直了。
别的他不敢吹,但论书法,在大秦他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他这手小篆,那是融合了大篆的繁复与隶书的方正,圆润遒劲,乃是书法史上的巅峰。
“微末技艺,难入仙师法眼。”李斯虽然嘴上谦虚,但脸上的得意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别谦虚了。”陈烈说道,“这样吧,我要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写一幅字。”
“内容嘛……就写那篇《谏逐客书》的节选。”
“只要你写得好,这土豆和红薯的种子,我就送给大秦了!”
李斯愣住了。
就这?
写几个字,就能换来亩产几千斤的神种?
这仙师……莫不是个傻子?(陈烈:你才傻,你全家都傻!李斯亲笔书法真迹啊!这玩意儿拿到现代拍卖行,那是按平方厘米计价的!这一幅字换几吨土豆都赚翻了!)
“怎么?不愿意?”陈烈眉头一挑。
“愿意!愿意!臣一万个愿意!”李斯生怕陈烈反悔,立刻铺开最好的绢帛(竹简太重,陈烈怕快递费太贵),研磨挥毫。
大殿内瞬间安静下来,只有李斯笔走龙蛇的沙沙声。
嬴政在一旁看着,虽然心里觉得这买卖太划算了,但同时也对陈烈产生了一种高深莫测的敬畏。
视万金如粪土,却独爱文墨风雅。
这才是真仙人的格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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