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院的喧闹,都绕着那一个中心。
章凌霄换了一身崭新的细棉布皂服,料子挺括,颜色墨黑,衬得他那张本就桀骜的脸,更添了几分飞扬神采。他腰间的牛皮带上,挂着一枚玉佩,成色温润,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他正手舞足蹈地讲着昨日去城西马场挑马的经历,声音不大不小,却恰好能让围着他的那圈人听得清清楚楚。
“……那马夫牵来一匹枣红马,说是日行八百里,开口就要八十两!我叔父只瞧了一眼,便说那马后蹄有伤,是匹病马。马夫的脸当场就绿了……”
他讲得眉飞色舞,身旁几个同是临时捕役的年轻人,个个听得如痴如醉,不时发出一两声恰到好处的惊叹与奉承。
“章哥儿真是好眼力!”
“还是章总捕头厉害,什么牛鬼蛇神都瞒不过他的法眼!”
魏大通扯了扯叶青玄的衣袖,将他拉到一旁,朝那圈子努了努嘴。
“瞧见没,这就叫会投胎。他叔父,便是新来的章总捕头。昨儿那五十两的马,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买了。咱们这些人,干一辈子,连人家一匹马的嚼料都挣不出来。”
他声音里那股酸气,隔着三尺都能闻到。
“咱们奉天司的规矩,严得很。要想从不入籍的临时捕役转正,除非你是百年一遇的练武奇才,要不,就得老老实实熬资历,把修为磨到淬体二重,再等个好时机,有了空缺,才有那么一丁点指望。”
魏大通拿指甲剔着牙,斜眼看着那边的章凌霄。
“可人家呢?十六七岁的毛头小子,来这儿不过是镀层金。你信不信,不出半年,人家就是正儿八经的正式捕快,说不定还能混个小旗当当,管着咱们这帮苦哈哈。”
叶青玄没说话,只是低头,用一块粗布,一遍遍擦拭着自己那柄旧短刀。
刀身在晨光下,泛着一层幽微的冷光。他擦得很慢,很专注,布巾划过刀刃,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这世道的规矩,他比魏大通看得更透。羡慕,无用。抱怨,更无用。
突然,院子里那股喧闹的声浪,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掐住,骤然低了下去。
众人不约而同地朝后堂的方向望去,原本围着章凌霄的那圈人,也自动散开,垂手肃立。
四道身影,从后堂的月亮门里,并肩走了出来。
走在最左首的,是李总捕头,身形瘦长,面容严峻,目光扫过之处,无人敢与之对视。
他身旁,是体态微胖,脸上总是挂着一团和气的严总捕头。
再旁边,则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国字脸,下颌蓄着短须,步履沉稳,不怒自威,正是章凌霄的叔父,新任的章总捕头。
而走在最右侧的,却是一位头发花白,身形清瘦的老者。他穿着与其他三人一般无二的棉布官衣,腰间却只挂着一枚普通的奉天司腰牌,并无刀剑。他走得不快,神情淡然,只是那双眼睛,偶尔开阖之间,透出的神光,却比李总捕头的目光更令人心悸。
这便是奉天司南隅里分署的四位总捕头。平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今日竟齐齐露面,可见是有要事。
院中百十号捕役,鸦雀无声,连呼吸都放轻了。
严总捕头笑呵呵地往前站了一步,清了清嗓子。
“今晨召集各位,是有一桩人事要宣布。”
他目光一转,落在了人群中的章凌霄身上。
“这位,是章凌霄。章总捕头的亲侄儿,也是咱们奉天司新来的兄弟。”
章凌霄闻言,立刻从人群中站了出来,对着四位总捕头,不甚标准地拱了拱手,脸上那股骄横之气,却是半分未减。
“章总捕头的意思是,年轻人,要多历练。不过呢,巡街奔波,只是磨砺筋骨的苦差事,于公务却无太多助益。”严总捕头话锋一转,“所以,从今日起,凌霄便不用随队巡街了。他会跟在我身边,学着处理一些文书卷宗,熟悉咱们奉天司办案的章程。各位,日后都是同僚,要多多照应。”
这话一出,院子里先是静了一瞬,随即,便响起一片附和之声。
“严总捕头说的是!章哥儿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岂能跟咱们一样,天天在街上吃土!”
“跟着严总捕头,那可是学真本事,前途无量啊!”
几个正式捕快,也纷纷对着章凌霄拱手道贺,言语间客气有加。
章凌霄坦然受了众人的恭维,下巴抬得更高,目光扫过这满院的临时捕役,那神情,宛如在看一群蝼蚁。
魏大通在叶青玄身边,气得脸都涨红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他娘的……处理文书!那是去享清福!是晋升的快路!”
后院伙房里的差事,人人避之不及。而总捕头身边的文书,却是个人人眼红的美差。不但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还能时时在总捕头面前露脸,熟悉官场门道,这比在街面上跑断腿,不知强了多少倍。
这便是权势。
一句话,便能让规矩转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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