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七,七名灾民的竹筹被分放在七只白瓷碟里。
顾衡没有让他们坐在一处商量口供。七人分别进不同房间,由邻府书吏询问姓名、住处、领粮日期、交过什么钱、钱交给谁。问话次序也故意打乱,先问最后一次,再倒问第一次。
每问完一人,书吏便将签押姓名、旧册户号和所交竹筹另纸登记,当场封在同一只证袋里。
云满在最外间陪一名姓陶的老妇。
老妇不识字,记不清棚吏姓名,却记得每次交钱时对方说过的话。
“水脚二十文,说粮从北仓过水来,船不能白走;车脚三十文,说卸船后还要上车;验袋十文,说仓口要拆线看霉没霉;竹篓钱五文,说没袋子的得借篓。”
云满问:“你自己带了袋子呢?”
“也收。”
“粮棚离码头多远?”
“走一炷香。”
“你自己去背,收不收车脚?”
老妇从怀里摸出一块边缘磨白的竹筹:“收。说车已经备下,不坐也是我自己的事。”
书吏把原话记下,没有替她改成官面词。
另一间里,顾衡问一名旧堤船户:“神福钱是什么?”
船户道:“过江要拜水神。每石五文,说不给便怕船翻。”
“谁说的?”
“棚吏。”
“你亲眼见钱送进水神庙?”
“没有。”
这一句也照实写进笔录。
七份口供到午后才合到一处。七个户号与各自证袋中的竹筹全部对应,没有一枚混到别户名下;所报名目基本相同,数目却并不完全一致。离码头最近的慈安棚每石收水脚二十文,河东棚收二十五文;用官车送到村里的另加车脚三十文,灾民自己背走仍收十五文“空车钱”。竹篓、验袋和神福钱有的按石收,有的按户收。
青砚拨完算盘:“若按府衙所报二千七百石全数发放,仅水脚、车脚和验袋三项,至少能收一百六十余两。再算其他收费,接近二百两。”
“府衙账上有吗?”云满问。
“有水脚,没有这么多。”谢临舟将赈粮册翻到末页,“官账只报船到江宁的一段公费水脚,共三十四两;灾民说的是粮到埠以后另收的钱。两笔都叫水脚,不是一笔。”
顾衡道:“同一个名字,一头向官府领,一头向百姓收。”
“还不能认定进了同一人的口袋。”谢临舟说,“先找收钱凭据和经手人。”
七名灾民手中的竹筹共有二十三枚。筹上没有官印,只见小字火烙、削口和已经褪色的朱点。顾衡让人取来江宁各粮棚正式竹牌。正式牌由府衙统一削制,长三寸、上宽下窄,正面烙棚号,背面盖红泥小印;七人交来的筹虽边缘粗糙,宽窄却大致相同,像是同一批素筹另行削刻而成。
云满把所有竹筹按表面的旧污和刀口重新排开。
十三枚缝里嵌着粮糠,劈口向左;六枚边缘有同样的半月凿痕,表面还沾着车轴油;最后四枚颜色发深,闻起来带水神庙香炉旁常见的松油味。
云满先点了点嵌着粮糠的十三枚:“这些多半在粮棚沾过。”又指向带着车轴油的六枚,“这种油常用来养车轴,可以先查车行。”最后拿起那四枚带松油味的,“这种味道,庙外香烛铺也常有。”
她把三类竹筹分开。谢临舟看过后,分别包好:“分三路,只问竹筹的来路,暂时不要提灾民交钱的事。”
下午,三路人分开。
青砚随顾衡去府衙核正式水脚册。云满带一名邻府书吏,直接去查粮棚附近的车行;谢临舟则与邻府推官的人查竹木货铺近三个月卖出的边角料。
车行掌柜见两人亮明来意,只承认替官府运过粮。
“一车八百文,府衙按月结。每一趟都记在行里的工簿上。”
云满把一枚刻“车”字的竹筹放到柜上:“这个户号在旧赈粮册里,领粮人说交过车脚钱。筹是谁发的?”
掌柜看了一眼:“不认识。”
“你家车辕修补也用这种半月凿?”
掌柜脸色微变:“城里用半月凿的不止我一家。”
“是。”云满收回竹筹,“既然你不认,便把方才的话写下来画押。我们再问别家。”
她转身要走,掌柜反而叫住她。
“筹不是我们发的。”他压低声音,“府衙给的车钱经常拖。粮棚小吏说,可以让领粮户先垫一半,日后府里结钱再退。我们只收过两回。”
“退了吗?”
“府里没结,我们拿什么退?”
“收钱的人是谁?”
掌柜报出一名粮棚脚吏,随后又补了一句:“他每晚只交一小袋钱来,车脚到底收了多少,我们不知道。”
他说完便盯着书吏落笔,扶在柜沿上的手越收越紧,指节都泛了白:“我只替他们收过两回,一文也没留下。工簿和经手人的名字我都交出来,能不能别再追究我?”
云满没有答应替他免责,只让随行书吏把“只收两回”“不知总数”分别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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