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旧堤十二村的减免册摆上长案。
册中写得很清楚。
景元二十二年水患,沿江田亩淹没过半,朝廷准免当年秋粮五成;已征者抵次年夏税,未征者不得再催。江宁府上报十二村原应纳粮二千四百余石,实征一千二百余石,减免数与实征数正好各占一半。
陈知微看完第一反应便是:“又是整齐数。”
“减免本就按成数下诏,正好一半不奇怪。查百姓实际交了多少。”
陈知微合上册页:“府衙留着官册,百姓手里的完粮收据却未必还在。水患后逃难的逃难,屋舍进水的进水,纸最先烂;即便有人侥幸留下,也可能怕被说成欠税,后来又上交了。”
“母亲说得是。”谢临舟语气温和,“没有收据,便不能只问一句有没有交足。单凭口供,日后总有人说他们事后串供。我们再找找能留下日期和粮数的旁证。”
陈知微把旧堤医簿翻到水患后的三个月。病案旁除了药名,还有她当时随手记下的家中存粮。
“柳湾村何六,九月初三断粮,以芦根代食;下湾村周氏,九月初七典铁锅换米;东曲村赵家,九月十一卖耕牛交秋粮,次日幼子高热。”
陈知微指尖停在三处日期上:“三户都在征粮前后断粮、典物、卖牛。若减免真落到了户,这样的情形或许不会如此集中。十二村里,只怕还有同样的人家。”
“母亲说得是。”谢临舟道,“先按人名和日期去查验。牛契、车脚册若能对上,再扩大范围。”
谢临舟将三个名字分别写上查问签,按村分给三路。下湾村这一签交给云满,她带着一名邻府书吏和一名邻府差役先行出城。
进村后,三人沿着村道逐户上门:去年田有多少、收成多少、哪日交粮、用谁的车、家中为此卖过什么。
第一户便是医簿上的周氏。她听云满问起去年秋粮,转身从房梁夹缝取出一截断麻绳。
“交秋粮那日,每一车都系这种绳。县里说减一半,来收的人却说减免要等上头批回,先照足数装车,日后再退。”
“你家装了多少?”
“跟往年一样,三袋。是孙家的牛车替我拉去的。”
同行书吏在问证表上写下车主、袋数和交粮日期。
“后来退过吗?”
“退了一张纸。”
她取出今年夏税开征前送到手里的抵税筹。筹上只写“旧欠已平”,没有抵粮数,也没有官印。
云满把抵税筹交给随行书吏。书吏记下取得地点和周氏原话,装袋封存。
从周家出来,三人又敲开西甲一户人家的门。户主说,自己去年确实只交了一半。
“谁给你减的?”
“原来县里户房的韩书吏。他说诏书已经到县,不能再照足收。”
“其他户为什么没有减?”
“他只管西甲。后来听说县里把他调去守堤,我就没再见过他。”
同行书吏从村中甲册抄下西甲、东甲和南甲的实交数。
午后,云满把抵税筹、两份问证表和甲册抄页带回案房。
“西甲三十一户,交粮数都有零有整,大多接近应征一半。”她将抄页放到谢临舟面前,“东甲和南甲却几乎全按原数交足。西甲由韩顺经手;那户人只听说他后来被调去守堤。”
谢临舟道:“先别惊动县衙。户房那边有邻府书吏正在清点十二村旧册,让他顺手翻一翻去年的调令簿、守堤工簿和死亡簿,只记卷页和同段民夫的姓名。”
未时,那名书吏借清点旧册翻到三处记录。调令簿中没有韩顺,死亡簿却记他守堤落水,名下只有日期,没有尸格,也没有领取抚恤的人。他记下卷页和同段服役的民夫姓名,照常合册归架。
守堤工簿上,与韩顺同段服役的三人分别是挑土的何老九、打桩的蒋大成和看水尺的罗木,名下都注着籍村。云满按籍村逐个找过去。三人的说法都把最后见到韩顺的时间放在簿载死期之后;何老九听说他去了江宁府,蒋大成听说他被押往北边,罗木只亲眼看见他坐上一辆无旗青车。
三种说法没能合成同一条去向,也没有人亲眼见他落水。三份问证分别封口,先送回案房。
傍晚,邻府推官按会勘牒同时封住三册原簿和户房旧值房。书吏当场核过页码与骑缝印,制成死亡簿核验抄页,原簿另匣封存。
邻府推官又调出旧值牌,按房号找到韩顺原先当差的值房。
值房已经改成杂仓。两名书吏先画下柜架和桌案的位置,再依次检查旧柜、废册和垫桌物。南墙第三张桌子的左后脚下压着一册破书,书吏记下原位,让看守杂仓的役吏签名见证,才将破书取出。
书中夹着十一张掌心大的粮码。粮码不是正式收据,只写户号、田亩和实交数,每张右下角都有韩顺的私押。
其中一张属于那户西甲农家:应纳十四石六斗,实交七石三斗,与村民口供、车脚册和减免比例完全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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