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从来都是路朝歌最喜欢干的事,这么多年他干的这种事可不少,只要能让他名正言顺的做一些事,他真不介意自己身上多几处伤口什么的,伤口对于路朝歌来说也不是什么新鲜东西,他浑身上下伤口多了去了。
而这一次出兵帮助霍尔那瑟,路朝歌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单纯,打伊稚斜只不过是这不单纯的目的当中相对来说最重要的一环罢了,他还要让草原其他几个部落的单于臣服,就是单纯意义上的臣服,未来十年到二十年的时间,大明没有功夫和草原人浪费时间,接下来的大明会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这段时间大明需要四邻稳定,战争虽然能解决大部分问题,但是会妨碍到大明的发展,毕竟四处用兵就会伴随着巨大的消耗,哪怕路朝歌每次出征都不会亏本,但是青壮的伤亡是短时间内没办法弥补的。
这个时代,制约发展的就是生产力,青壮年就是生产力的基础,战争必然伴随着大量的伤亡,而伤亡的永远都是青壮年,保证这些青壮年活下去,才能给大明带来更大的利益。
当然了,不对外作战不代表真的就老老实实的让大明战兵窝在家里什么也不干,该动手的时候还是会动手的,只不过不会像这两年这么频繁了。
因为,路朝歌知道一件事,军队若是长时间不对外作战,就会彻底腐坏,军队是一个国家的脊梁,若是军队都烂了,那这个国家就好不了了。
所以,在路朝歌的计划内,未来每年会有一场规模不算大的对外作战,以此来保持军队旺盛的战斗力,剩下的时间就是不断的发展大明的经济和基础设施,甚至在必要的时期,会进行相当大的变革,想要大明长盛不衰,就不能一辈子只走一条路,刻板的一条路走到黑,只会让大明陷入往常更迭的漩涡当中,路朝歌也想大明成为千年的王朝,所以他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送走了夏侯仲德,路朝歌的小院并没有因此沉寂下去,他在镇疆城新交的几个朋友来了,这些朋友都是居住在镇疆城的百姓家的孩子,大一点的十一二岁,小一点的六七岁,和路竟择差不多大的年纪,他们也只是在休沐的时候回来找路朝歌玩,在他们的眼里路朝歌不是高高在上的王爷,也不是麾下百万战兵的将军,只是一个可以和他们愉快玩耍的朋友,大家在一起没有那么多蝇营狗苟,只是为了开心。
“听说打胜仗了。”一个年岁稍大的孩子来到路朝歌面前,手里还抱着一个足球。
现在,足球这项运动在大明还是挺风靡的,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挺喜欢这项运动的,甚至一度超过了马球,毕竟马球的成本太高,大明现在确实是不缺马,但是想人手一匹还是有点扯淡的,但是足球就不一样了,一个足球十几文钱,几乎就没有人买不起这东西。
“啊!”路朝歌得意洋洋的说道:“休屠渤尼将军领兵四万突袭伊稚斜王庭,伊稚斜的脑袋很快就会送回来,还杀了他们不少人呢!这一次大胜伊稚斜草原彻底纳入大明版图,再过几年,没准你们都能养得起马了。”
“我就说这次肯定能赢。”一个年纪稍微小一些,胖嘟嘟的男孩开心的说道:“咱大明的军队就没输过,现在不会输将来一样不会输,等我长大了我就去当兵,我就去边军,野战军、地方驻军我可不去,边军才是男人该去的地方。”
“野战军咋了?地方驻军咋了?”路朝歌说道:“都是大明的战兵,没有谁比谁高一等。”
“才不是呢!”小胖子反驳道:“边军能打仗能立功,野战军打仗的机会也不多,地方驻军打仗的机会就更少了,反正我要去肯定去边军。”
“那你知不知道,边军每年要损失多少人啊?”路朝歌挑了挑眉:“就拿北疆边军来说,一年的损失最少也有三五百,这还是在没有爆发大战的情况下,若是爆发大战损失的人手更多,你不怕死?”
“好男人当不惧生死为国效命疆场。”胖嘟嘟的小男孩说道:“若是能马革裹尸那才是男人的终极浪漫。”
“啪……”路朝歌一巴掌抽在了小胖子的屁股上。
“哎呦……”小胖子捂着屁股跳了起来:“路朝歌,你打我干什么?”
“什么狗屁的马革裹尸。”路朝歌笑骂道:“活着,才能给大明带来更多的胜利,让你们去战场也不是让你们送死的,活着回来的人才有资格享受自己的拼命换回来的东西。”
“战争本来就会死人。”小胖子梗着脖子看着路朝歌:“马革裹尸不过就是最坏的打算罢了,若是连这点决心都没有,我凭什么成为大明战兵。”
“我……”路朝歌被小胖子的话弄的有点语塞。
是啊!
战兵若是连赴死的决心都没有,凭什么成为大明战兵,只有懦夫才会在战场上退缩。
“你看,我说对了吧!”这次换成小胖子得意洋洋了。
“确实,你说的有道理。”路朝歌点了点头:“但是,我认为你们还是应该好好读书,想成为战兵也可以去武院学习啊!出来就能成为战兵,而且有官职的,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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