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情,只需要开头的时候陈浩云出下面,在确定采购协议后,签下个亲笔签名,盖上广南省督军大印,这就是陈浩云的工作。
剩下的全都是下面官员们的工作。
当然,这钱不是说一签约就全部支付过去的。
只能是一签约,只付给一部分订金,剩下的都在银行放着,等货物运抵广南被检验过没问题,才会拨付剩下的款项。
因为这些鬼佬银行,能够保证陈浩云这边不敢赖账,但却不敢保证自己国家的那些商人不诈骗不赖账。
所以执行两边交易的时候,鬼佬银行很自然的就偏向于陈浩云这边。
谁让陈浩云的钱在他们银行放着?
谁让陈浩云的钱,是他们这些银行借出去的?
真要随随便便就让这些钱被不良商人骗了,他们银行业没脸啊!
所以,才在这个时代出现这种,列强银行偏向照顾陈浩云的利益,还会帮着陈浩云筛选不合规的鬼佬商人。
这都是为银行名声着想。
真不是你欺负了民国军阀,偏向列强的商人,那些商人就会为你说好话的,一旦你做事不守规矩,就算是本国商人,也会弃你而去。
反正这事和鬼佬使者以及银行团商量好了,都不需要陈浩云再去注意。
等着货船络绎不绝的抵达广南港口,然后开始组建工厂就是了。
陈浩云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工作上来。
他再次发布了督军政令。
这条政令是要求所有广南地界上的,拥有僵尸的私人或者家族,都要前往督军府进行注册登记。
只有注册登记的僵尸才是合法僵尸。
只有注册登记的僵尸才可以自由出现在街道上。
反正说直白点就是等同给狗上牌照!陈浩云这是要把僵尸都给上了牌照,保证整个广南地界没有遗漏的野僵尸。
当然,这之后出现野僵尸,那就是官家的,也就是督军府的资产,只有督军府可以抓捕。
同样,陈浩云也在政令加上,令喻整个广南省,但凡看到没有牌照的野僵尸,前三名发现者,可以获得不菲的奖励。
带领督军部队前去抓捕,或者直接自己抓捕送到督军部队手中,可以得到丰厚的奖赏。
这政令下达,整个广南立刻喧闹起来。
没有多么轰动,平民百姓只是听识字人解释一下这政令后,就恍然的点点头,甚至都能看到他们松口气的样子,然后平民百姓就继续往昔的生活。
僵尸对平头百姓来说有些遥远,他们可不认为自家祖上的老祖宗会变成僵尸出来听从后辈子孙的命令哦。
能拥有僵尸的,可全都是名望大族才有的。
毕竟你想穿官服下葬,起码也是有些家底才能做到,穷苦老百姓自己都养不活,玩毛线。
而且普通老百姓也没有多少对抗僵尸的能力。
遇到僵尸出现,绝大部分老百姓只有跑的一个下场。
但对一些自认有血气的青年人来说,自然是磨拳搽掌。
想要通过发现僵尸和带路抓捕僵尸赚一笔赏钱。
以前这样的事就有人干。
但一般下场都不怎么好。
怎么说呢?
那时候的军队,可是把赏钱给私吞了的,他们自己内部都不够分呢,哪儿还会分给老百姓?
所以老百姓就只有当做遇到猛兽,赶紧报官,让官服把猛兽清除的这种想法来处理僵尸了。
而现在督军居然用政令的方式给有主僵尸注册登记。
这点绝对是让老百姓们松口气的。
怎么说呢?
老百姓又不是傻子,能不知道那些突然跳出来肆虐杀人的僵尸是什么来路吗?
真正的野僵尸,其实跟野兽没啥区别,它们会避开人,然后去弄那些牲畜血吃的。
只有那些有主的僵尸,才会一出现就瞄准人血。
但没证据啊。
所以遇到僵尸要不赶紧跑,要不豁出去把僵尸给抓住。
至于后面,这僵尸怎么处理,那就天知道了。
而现在,新督军给有主僵尸登记,那么自然可以压住那些有主僵尸的为所欲为。
起码登记注册后,僵尸应该有明显标志,做坏事前先拆下来,后面一检查就清楚。
单单这条政令,就能让被僵尸祸害的民众大大的松口气。
因为真的出现野僵尸,那就跟遇到猛兽一样的几率超低。
老百姓这边轻松了。
但那些拥有僵尸的私人或者家族,却已经在破口大骂。
就跟老百姓都能猜测到,那些突然袭击人类的僵尸是有主的这事。
他们这些拥有僵尸的人会不知道吗?
就是他们这票人,把僵尸放出去,让僵尸享受血食的。
僵尸成型认主后,需要血食供养。
可以用牲畜的血,但一般只能维持僵尸存在。
想要僵尸升级,实力大增这些,就不用奢想了。
只有用人血饲养,这样的僵尸才会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灵活。
但家中亲人的血可没这么多给僵尸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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