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出息的小闺女能干的小儿子,明显也不管她了。
去年过年,杨玉贞没回来,连乔明泽也没派来,像断了亲似的,连句问候、礼物、一分钱都没有。
她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常年卧病在床,两个大儿子也渐渐没了耐心。
刚开始还会端水送药,后来就变成了顿顿冷饭冷菜,有时候甚至忘了给她送饭。
久病床头无孝子,这话在她身上应验得明明白白。
她一生的心血,都花在了这两个大儿子身上。
为了让他们能娶上媳妇、能吃饱饭,她把刚出生的小闺女们杀得杀,卖得卖,就怕多一张嘴分粮食。
为了给大儿子攒彩礼,她冬天顶着寒风去河边洗衣裳,手上的冻疮烂了又好,好了又烂。
为了让大儿子能有个好身体,她省吃俭用,自己顿顿喝稀粥,把干粮都留给儿子。
她以为,等儿子们成家立业,她就能享清福了。
可结果呢?
她快要死了,儿子们却连句暖心话都没有,更别说床前尽孝了。
杨老娘躺在床上,眼神浑浊地望着屋顶的横梁,上面结着蛛网,蒙着灰尘,像她这一辈子,乱糟糟的,没个干净利落的收尾。
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整天躺在床上,除了昏睡,就是回忆。
回忆年轻时候的苦,回忆养孩子的难,回忆自己为这个家付出的一切。
想遍了一生,她都觉得自己没做错一件事。
她只是想让这个家好,想让儿子们有出息,她有什么错?
可心里,还是有后悔的。
怎么就偏偏没想到,杨玉贞能这么有出息呢?
那个从小就倔强、说话狂傲、手段狠辣的小闺女,竟然能嫁得那么好 —— 嫁了个城里的主任,长得好看不说,还对她言听计从。
不仅给两个儿子都弄了正经工作,自己给自己赚了个正经工作,还能帮着弟弟找工作,让大侄子娶上大首长的女儿。
如果当初,如果她能对杨玉贞好一点,哪怕只是给她一口饱饭吃,不骂她不打她,现在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杨玉贞是真正有良心的女人。
杨老娘这一点看得很清楚,又能干,且又有。
对小米那个没用的丫头,她都能带着身边,给了一套又一套的嫁妆。
对杨老爹那个没用的闷葫芦老头子,她都能接去城里照顾,看看老头这一年过得多好,长了几十斤肉不说,皮都撑开了,白了许多且全身上下,甚至里外,没有一件旧衣服。
自己是她的亲娘啊,如果当初好好捧着她,她怎么会不管自己呢?
她一定会给自己治病,会让自己住上干净的房子,会让自己吃好的、穿好的,安安稳稳地过完晚年。
后悔像藤蔓一样,缠得她喘不过气。
可再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她只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妇人,躺在床上,连动弹一下都难。
她的后悔,轻得像一缕烟,风一吹就散了,没人知道,也没人在意。
窗外的太阳升了又落,落了又升。
杨老娘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眼神越来越涣散。
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看到了那个被她掐死的小闺女,看到了杨玉贞穿着漂亮的衣服,笑着向她走来。
她想伸出手,想喊一声 “闺女”,可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
最后,她轻轻闭上了眼睛,脸上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神情,有遗憾,有不甘,还有一丝迟来的、无用的悔意。
而与此同时,她的女儿杨玉贞迎来了一生中第一次订婚。
上一世,因为是自己设计的婚姻,所以没有订婚没有求亲,就是一桌四个菜,把她迎进了乔家门。
杨玉贞没有资格抱怨,自己选的自己受。
最开始的时候她对老乔家母子,真是肝胆涂地,还嫌不够。
那段时间她都不敢回忆,生孩子第二天就得下地操持一家的家计,要不是生孩子有了空间,她这罪还要受更多,身体也不会这么快的恢复。
她真是太爱乔云霆了,因为这个孩子,几乎 是开启了她全新的人生。
鞭炮声噼里啪啦炸响,红纸屑溅在雪地上,添了满院喜气。
天刚亮透,杨玉贞早早起床洗漱完毕。
江晚意比谁都积极,抱着好几套衣服冲进屋,:“妈,您看看穿哪套?这套红呢子的显喜庆,这套米白色的衬气质,还有这套……”
杨玉贞扫了一眼,没伸手。
她身上穿的是青果领蓝色短呢衣,下面配深一色的呢子长裤,脚上是擦得锃亮的黑皮鞋,一身素净,连个多余的装饰都没有。
“就穿身上这个。” 她语气笃定。
“啊?” 江晚意愣了,“这也太素了吧?订婚好歹穿得喜庆点。”
杨玉贞笑了笑,拉过她的手:“我得让别人明白,我和陆西辞结婚,不是靠美色。这种场合,打扮太过反而失礼。干净、贵气、稳重,才是最合适的。”
她上下打量江晚意,眼底带着笑意:“不过我的儿媳妇生得美,得好好打扮。咱们家护得住,不用藏着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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