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返回边民,指长期于蒙古部落生活、经商、放牧,或因战乱、部落迁徙等故,返回边军管辖区域之边民。此类人员常年身处狄鞑境域,易被狄鞑胁迫、收买,沦为狄鞑安插之谍者,需重点核查其往来经历、接触人员及携带物品,察其是否有通敌之迹;
二曰往来商贩,指常年往返于边地与蒙古部落之间,经营茶盐、绸缎、铁器等贸易之商贩。商贩游走四方、往来频繁,活动范围广、接触人员杂,便于狄鞑谍者伪装,借贸易之名潜入边军区域,需重点核查其贸易凭证、往来路线及货物明细,核其是否有窃密之嫌;
三曰狄鞑降兵,指主动投降或被边军俘获后归降之狄鞑士兵。此类人员虽表面投诚、声称归顺,实则或为狄鞑派来之卧底,伺机窃密、传讯、乱我部署,需重点核查其投诚动机、过往履历及言行举止,严防其暗藏祸心、伺机作乱。
五、“逐人盘查、细致核验”制度
针对自蒙古部落返回之三类重点排查对象,边军严立“逐人盘查、细致核验”之制,明流程、细责任、严执行,不走过场、不徇私情、不打折扣,每一人皆需经多轮严苛盘查,核验无误、确认无嫌后方可放行,从源头杜绝疏漏、防范风险,筑牢入口之防线。
盘查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记录、双人复核”之核心原则,由边军精锐士兵与情报司专业人员协同组成盘查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于卫城城门、营寨入口、边境隘口等关键交通要道,设固定盘查点;同时于边境往来要道布设流动盘查岗,形成“固定+流动”之全方位盘查体系,对所有自蒙古部落返回之人,逐一拦下、细致盘查,不遗漏一人、不放松一处。盘查过程中,对被盘查人员之身份信息、往来经历、携带物品等相关内容,全程详录、留存备查,确保盘查过程可追溯、可核查,一旦后续发现异常,可快速追溯相关信息、及时处置,切实筑牢入口防线,不让奸邪有机可乘。
盘查核心内容细则
盘查之细,在于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层层递进,每一项内容皆需细致核验、不模糊、不敷衍、不遗漏,核心盘查内容分为三项,层层深入、全面排查,确保精准识别可疑人员、防范谍报风险,不纵一丝隐患。
其一,身份信息核验,盘查人员逐一核实被盘查人员之姓名、籍贯、家世、居所,令其出具有效身份凭证(如户籍文书、路引等),同时询问其亲属、邻里信息,核验身份之真实性,重点核查其是否有蒙古部落联姻、私通狄鞑、被狄鞑胁迫等嫌疑,杜身份伪造、冒名顶替之弊;
其二,往来事由核验,盘查人员详问其前往蒙古部落之具体缘由、停留时长、居住地点、接触之核心人员,核验往来事由之合理性,细致排查其言语矛盾、表述不清、前后不一之处,判其是否有隐瞒真实目的、刻意规避询问之嫌;
其三,携带物品核验,对被盘查人员携带之所有物品,无论大小、贵贱,逐一开箱查验、细致核查,重点排查是否携带不明书信、加密文书、可疑信物、军事地图、兵力部署草图等涉密物品,若发现异常物品,立即扣押,进一步核查其来源与用途,不任其流入卫城、营寨,从源头阻断机密泄露之渠道。
可疑人员处置规范
盘查过程中,若发现被盘查人员有可疑迹象,严格按既定处置规范执行,不拖延、不姑息、不纵容,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切实阻断谍报风险,守护边军安全,不使奸邪蔓延。
可疑迹象明确界定为三类,凡现任一迹象,皆列为可疑人员,从严处置。
一曰携带不明书信、加密文书、可疑信物、涉密地图等物品,无法清晰说明其来源、用途,或表述前后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二曰言行可疑,神态慌张、眼神躲闪、言语支吾,表述往来事由不清、逻辑混乱,应答盘查问题前后不一、漏洞百出,刻意规避核心问题询问;
三曰身份不明,无法出具有效身份凭证,或身份信息与核实情况不符,有伪造身份、冒名顶替之嫌,且无法提供合理佐证。
凡现以上任一情形,盘查人员立即出示盘查凭证,依法将其扣押,全程专人看管,快速移交边军专门审讯部门,关押审讯,进一步核查其真实身份、潜入目的及背后关联,严禁遗漏、严禁纵容,切实防范谍报风险蔓延。
暗哨布设与监视规范
防间之策,既要严堵入口、筑牢外部防线,更要严守内部、排查内部隐患,故边军于卫城、营寨内部及周边关键区域,广布暗哨,构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之监视网络,密切监视可疑人员动向,及时排查内部隐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暗哨皆由边军心腹精锐担任,经严格筛选、专项培训,熟稔监视技巧、善藏身份,乔装为普通士兵、城中百姓、店铺伙计、放牧牧民等身份,隐蔽于卫城街巷、营寨角落、往来要道、粮草囤积地、军事要塞周边等关键位置,不显露身份、不引人注意,融入日常环境之中,便于隐蔽监视。暗哨之核心职责,乃全天候监视可疑人员之言行举止、往来行踪,重点关注频繁出入营寨、打探军事信息、接触核心区域(如总兵官幕府、粮草库、军械库)、与边军核心人员接触之人,一旦发现异常迹象,立即通过预设隐秘方式秘密上报,不擅自行动、不打草惊蛇,确保后续人员及时介入、精准处置,不留隐患、不任其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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