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不大,一张长桌,几把椅子。主持调解的是一位中年女调解员,姓王,看起来干练严肃。
双方落座。我们这边,我和陈律师。他们那边,沈峰和我爸。沈峰没请律师,不知道是请不起,还是觉得没必要。
王调解员先核对了双方身份,然后宣读了调解纪律和保密原则。
“原告沈峰,你先陈述一下你的诉求和理由。”王调解员看向沈峰。
沈峰靠在椅背上,虽然虚弱,但语气却带着一股豁出去的狠劲:“我的诉求很简单。我和我姐姐沈念之前签的那个什么补偿协议,是在我病重、神志不清、被她胁迫的情况下签的,根本不作数!她趁我病危,敲诈勒索亲弟弟五十万,这是不当得利!我要求法院判协议无效,她必须公开道歉,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陈律师立刻举手:“调解员,我方需要澄清。第一,协议签署时,我方当事人沈念女士并无任何胁迫行为,有医院护士在场见证。第二,协议内容是关于造血干细胞捐赠的自愿补偿,符合相关伦理规范和已有案例,绝非不当得利。第三,原告沈峰先生目前思维清晰,表达能力正常,所谓‘神志不清’的指控毫无依据。”
王调解员点点头,看向沈峰:“原告,你说协议是胁迫签署,有证据吗?”
沈峰梗着脖子:“还要什么证据?她是我姐!我快死了,她拿救命来要挟我签这种卖身契,这不是胁迫是什么?调解员,你是没看到那天在医院,她那个样子,冷血得跟什么似的!逼着自己亲爹妈签协议,不给钱就不捐骨髓!这不是胁迫是什么?!”
我爸在旁边低着头,双手紧紧攥在一起,手指关节发白。
我静静地听着,手指在桌下轻轻点开了手机录音。
“沈念女士,你对原告的陈述有什么回应?”王调解员转向我。
我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向沈峰,又扫过我爸,最后落在调解员脸上:“调解员,我弟弟沈峰,患有急性白血病。我是他全相合的骨髓供者。捐赠骨髓,对我个人有健康风险,需要时间恢复,影响工作。基于此,我们自愿签署了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份协议,保障了捐赠的顺利进行,也让我弟弟得到了及时的救治。我不明白,这怎么就成了胁迫和不当得利?”
我的声音不高,语速平缓,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清晰:“至于说我拿救命要挟……调解员,如果我不愿意捐,按照法律规定,谁也不能强迫我。我完全可以拒绝。但我没有。我选择了捐,同时用协议明确后续的经济关系,避免家庭纠纷影响治疗和未来的生活。我认为,这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负责任?”沈峰激动起来,猛地一拍桌子(力气不大,但声音在寂静的房间里很响),“沈念!你少在这里冠冕堂皇!你就是冷血!你就是看我们家里困难,想趁机捞一笔!五十万!你怎么不去抢!我告诉你,这钱我一分都不会给!协议就是废纸!你想告我?你去告啊!我看法院会不会支持你这种吸亲人血的吸血鬼!”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尖锐,脸色更加难看,大口喘着气。
我爸赶紧扶住他,低声劝:“小峰,别激动,身体要紧……”
“身体要紧?”沈峰甩开我爸的手,赤红着眼睛瞪着我,“爸!你看她!她巴不得我死呢!我死了,她就彻底轻松了,不用再被我们拖累了!是不是,沈念?!”
我看着他歇斯底里的样子,心里最后一点因为血缘而产生的微弱波澜,也彻底平息了。
“沈峰,”我开口,声音冷得像冰,“你需要冷静。你的命,是我用我的健康换来的。我不欠你。协议,是你自愿签的。法律,会给出公正的判决。你今天在这里咆哮、污蔑、颠倒黑白,除了消耗你自己的精力,毫无意义。”
“你……”沈峰被我噎得说不出话,只是死死瞪着我,胸口剧烈起伏。
王调解员敲了敲桌子:“双方请控制情绪。现在是调解,不是吵架。原告,你的情绪我理解,但指控需要证据。你声称协议是胁迫签署,除了一口咬定,还有其他证据吗?比如证人?录音录像?”
沈峰张了张嘴,答不上来。当时在场的只有家人和刘护士长,刘护士长绝不会帮他作伪证。
“没有证据,单方面声称,法律上很难支持。”王调解员实事求是地说,“而且,从常理判断,捐赠骨髓是救命的善举,在此基础上达成补偿协议,虽在亲情关系中少见,但并非绝对不合理。原告,你是否考虑过,接受协议,支付补偿金,了结此事?毕竟,你的姐姐确实为你付出了很多。”
“我付出什么了?!”沈峰几乎是吼出来的,“她不就是抽了点血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是她弟弟!她救我难道不应该吗?凭什么要我给钱?!妈说的对,她就是白眼狼!赚了钱就忘了根本!现在还要反过来咬我们一口!”
他又把妈妈搬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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