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琼,此名在隋末唐初可谓如雷贯耳。
其人以勇武忠义着称,曾追随李渊父子南征北战,为大唐立国创下赫赫战功,官至翼国公。而在后世民间,他更与尉迟恭并列为家喻户晓的门神,形象深入人心,镇守千家万户。
传闻中,秦琼勇猛过人,臂力惊人,手中一对金装熟铜锏,据传每根重达数十斤,双锏合击,威力无穷,乃是实打实的顶尖战将。若能与他交手,必能更清晰地丈量此方世界的武力水准。
赵信心中念头飞转,面上却带着温和的笑意,对程咬金道:“咬金兄弟你已然如此勇猛,想必你的结义兄弟秦叔宝,更是了得,武艺定然不凡。不知可否请来,让为兄结识一番?”
程咬金闻言,爽快答道:“大哥想见叔宝,这个不难!只是他如今在历城县衙当差,做个捕快,平日里公务繁忙,此时恐怕还在城中。大哥若想见他,恐怕要等到晚上他下值归来了。”
“无妨,好饭不怕晚,好汉不怕等。那便晚上再见!”
赵信从善如流。
两人随后走进程咬金居住的那间茅草屋。屋内陈设极为简陋,一床、一桌、几条长凳而已,可谓家徒四壁。一位头发花白、面容慈祥却带着憔悴的老妇人正坐在床边缝补衣物,正是程咬金的母亲,程老夫人。
程咬金连忙介绍:“娘,这位是赵信赵庄主,是孩儿今日新结拜的大哥!大哥,这便是家母。”
赵信不敢怠慢,上前一步,恭敬地行了一礼:“晚辈赵信,拜见伯母。冒昧打扰,还望伯母勿怪。”
程老夫人见赵信气度不凡,又听闻是儿子结拜的大哥,连忙放下手中活计,起身还礼,口中连道:“赵庄主快快请起,老身当不得如此大礼。咬金这孩子莽撞,日后还望庄主多多提点。”
言语间甚是客气。
寒暄过后,程咬金兴致勃勃地翻出一个粗糙的酒坛和几个陶碗,给赵信和自己各倒了一碗浊酒,那酒液浑浊,气味刺鼻。
他举起陶碗,朗声道:“来,大哥!今日你我兄弟相识,乃是天大的缘分,小弟敬你一碗!先干为敬!”
说罢,仰头便将那碗劣酒灌了下去。
赵信也举碗相迎,然而酒一入口,一股难以形容的酸涩辛辣之气直冲喉头,差点让他当场吐出来。
这酒莫说是与他喝过的现代佳酿相比,便是比起三国、大秦时期的军中粗酿也远远不如,实在是难以下咽。他强忍着不适,勉强咽下,脸色不免有些古怪。
程咬金见状,黝黑的脸上露出几分尴尬,准备再倒酒的动作也停了下来,讪讪道:“大哥……这酒是差了些,您多包涵……”
赵信摆了摆手,笑道:“无妨,酒不在好,有情则醉。不过,今日你我兄弟结义,岂能无好酒助兴?”
说话间,他借着身体掩护,心念一动,从系统包裹里取出了两瓶高度白酒,看似是从随身的行囊中拿出,“啪”地一声放在了桌上,随手拧开了瓶盖。
顿时,一股浓郁醇烈、迥异于此时任何酒品的醉人香气,如同有形之质般在狭小的茅屋中弥漫开来!
程咬金的鼻子猛地抽动了几下,眼睛瞬间瞪得溜圆,死死盯着那晶莹剔透的玻璃瓶和其中清澈如水的酒液,喉结不受控制地上下滚动,狂咽口水:“大……大哥,这……这是何酒?怎地如此香醇?!”
“呵呵,此乃我家乡秘酿。咬金兄弟,尝尝看!”
赵信笑着给他倒了一满碗。
程咬金迫不及待地端起碗,先是小心地抿了一口。酒液入口,一股炽烈的暖流顺喉而下,带来前所未有的辛辣刺激,随即便是回味悠长的甘醇与馥郁香气在口中炸开!
“嘶——哈!”
他猛地睁开眼睛,脸上满是震惊与狂喜,大声赞道:“好酒!真是好酒啊!醇香无比,入口如烈火过喉,痛快!太痛快了!”
说罢,再也忍不住,仰起头“咕咚咕咚”将一整碗白酒一饮而尽!一股热流瞬间从胃里扩散至四肢百骸,让他舒畅地长出了一口气。
“大哥!来,如此仙酿,岂能独享?小弟再敬你一碗!”
程咬金兴奋得脸色泛红,主动给赵信和自己又满上。
两人碗沿相碰,再次一饮而尽。程咬金甚至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回味着那前所未有的滋味。随即,他看了看空空如也的桌面,又看了看家徒四壁的屋子,叹了口气,有些赧然道:“哎,酒是天上仙酿,只是可惜……小弟这里实在寻不出什么像样的下酒菜,只有些咸菜粗饼,真是怠慢大哥了!”
“呵呵,咬金兄弟何必烦恼,下酒菜而已,这有何难?”
赵信朗声一笑,在程咬金疑惑的目光中,再次将手伸进行囊,如同变戏法般,接连拿出了好几个油纸包。
打开一看,竟是色泽酱红、切片均匀的酱牛肉,颗颗饱满的五香花生米,红油鲜亮的麻辣肚丝,以及色泽诱人的卤制鸡爪等七八样精致爽口的下酒菜!顿时,酒香混合着肉香、卤香,让这简陋的茅屋仿佛变成了顶级酒楼的后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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