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您别激动。”胖子劝道。
“我能不激动吗?”胖婶气呼呼的说,“之安多好的孩子,这些年多不容易!
那些人,仗着自己有点身份,就欺负老实人!”
林晓梅轻声说:“陈哥,需要帮忙的话,我表哥在法院工作,可以问问情况。”
陈之安摇摇头:“谢谢嫂子,但不用。这场官司,我有把握赢。”
“你有把握?”徐叔问,“他们毕竟是你亲戚,法院会不会……”
“法院讲证据,不讲亲情。”
陈之安接着说,“我有房产证,白纸黑字。他们有什么?一份几十年前的分家文书,还没公证。”
想了想继续说道:“而且,他们犯了一个致命错误,如果承认我是老太太的孙子,那陈诚的档案就有问题。
他在部队几十年,一直隐瞒家庭关系,这是欺骗组织。”
徐叔倒吸一口凉气:“这……这么严重?”
“严重。”陈之安点头,“所以我才说,他们这是在给我递刀。”
胖子一拍桌子:“那就干他们!之安,到时候我去给你助威!”
“我也去!”胖婶说,“我倒要看看,那些不要脸的,能说出什么花来!”
陈之安笑了:“好,到时候都去。咱们人多势众,吓死他们。”
话虽这么说,但陈之安心里的压力,一点不小,这时候法律不健全,条条款款模糊,就怕法院……
这场官司,表面上是争房产,实际上是两代人两种价值观的碰撞。
老太婆代表的是旧社会的宗族观念——长孙该得家产,长辈说了算。
而他代表的是新社会的法治观念——产权清晰,法律说了算。
谁能赢?
陈之安相信法律,但他也知道,法律之外,还有人情世故,还有舆论压力。
这注定是一场硬仗。
吃完饭回家,洪小红一直很沉默。
“小红姐,怎么了?”陈之安问。
洪小红犹豫了一下,说:“之安,如果……如果官司赢了,你真的要把陈诚档案的事捅出去吗?”
陈之安看着她:“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我不知道。”洪小红摇头,“我只是觉得……如果真那么做了,你们就彻底成仇人了。以后……”
“以后?”陈之安苦笑,“小红姐,你觉得我们现在还不是仇人吗?他们起诉我的时候,想过我们是亲人吗?”
他停下脚步,看着夜空:“有些人,你退一步,他进一丈。
你让一寸,他要一尺。对付这种人,只能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洪小红不说话了。
她知道陈之安说得对,但她还是希望,事情能有转圜的余地。
毕竟,血脉亲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但她也知道,有些事,不是一厢情愿就能解决的。
回到家,陈娇已经睡着了。陈之安把她抱到床上,盖好被子。
阁楼上,小丫头也睡得正香,脸上还带着笑意。
陈之安看着小妹,心里涌起一股力量。
为了这个家,为了一口气,他也必须赢。
不管用什么方法,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他都要赢。
—————————
1978年4月10日,东城区人民法院。
法庭外,已经围了不少人。
除了看热闹的群众,还有几家报社的记者,以及让陈之安意外的是,一群京大法律系的师生。
为首的是那位老教授,看见陈之安,他点了点头。
陈之安明白,这是老太婆特意请来的。她想让这些未来的法律人看看,陈之安是个多么“不孝”的孙子。
“之安!”胖子从人群里挤过来,身后跟着胖婶、王虎。
“我们都来给你助威!”胖子拍胸脯。
陈之安心里一暖:“谢谢大家。”
“谢什么!”胖婶说,“咱们都是看着你长大的,知道你是什么人。今天倒要看看,那些人能说出什么花来!”
九点整,庭审开始。
审判长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表情严肃。敲了敲法槌:
“现在开庭。原告陈刘氏诉被告陈之安非法占有房产一案,现在开始审理。”
老太婆坐在原告席上,穿着一身崭新的衣服,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她身边坐着陈龙,还有一个戴眼镜的律师。
陈龙脸色很难看,他只是捣鼓奶奶起诉,但并不愿意跟着出庭。
但老太太坚持,为了钱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
“现在请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审判长说。
律师站起来,清了清嗓子:“审判长,我方当事人陈刘氏,系被告陈之安的亲奶奶。
1968年,陈刘氏的丈夫陈守业去世,留下位于金鱼胡同23号的四合院一处。
根据我国继承法,陈刘氏作为配偶,有权继承该房产。
但被告陈之安利用当时年幼与祖父同住的便利,非法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侵占祖母的合法财产……”
律师滔滔不绝的讲了十几分钟,最后总结:“我方请求法院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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