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支黑色的大军出现在长安城外的地平线上时,整座城市都热闹了起来。
等了很久的百姓从坊市里涌出来,挤满了通往城门的官道两旁,到处都是人头,吵闹声冲上天。
他们伸长了脖子,想马上看清这支传说中踏平了河西走廊的王师。
军队走的很慢,每个士兵的脸上都写着长途打仗的疲惫,铠甲上全是划痕和灰尘,有些人的脸上还有没好的伤疤。
但他们的腰杆挺的笔直,眼神里有一种打过硬仗、见过血才有的安静和骄傲。
走在最前面的,是霍去病。
他没穿那身华丽的将军朝服,还是一身战场上穿的玄甲,只是擦的锃亮。
霍去病骑在马上,脸色平静,目光直直的看着前面高大的城楼,身后巨大的“霍”字将旗在风中展开。
凌岳骑着马和他走在一起,身上也是沾了风沙的校尉铠甲。
凌岳看着眼前沸腾的人海,听着耳边震天的欢呼声,一时间有点不敢相信。
几个月前,他还只是个倒在城郊,是死是活都不知道的异乡人。
“凌岳,你看。”
霍去病忽然低声说,“这就是长安。”
他的声音被周围的吵闹盖住了,但凌岳听清了。
他顺着霍去病的目光看去,看到一个老头正被儿子扶着,踮着脚用力的朝军队这边看,浑浊的眼睛里全是泪水。
一个妇人紧紧抱着孩子,指着军旗,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什么。
这,就是他们用命换来的东西。
大军在未央宫前的广场上停下。汉武帝刘彻早就带着文武百官等在了高台上面。
献俘仪式开始了。
五个曾经在草原上威风八面的匈奴王,连同他们的母亲、老婆孩子,还有上百名将领,被扒了铠甲,穿着破烂的皮袍,双手被反绑着,屈辱的跪在了高台下面。
在他们身后,是上百面缴获来的、破破烂烂的匈奴旗帜,被汉军士兵像扔垃圾一样的扔在地上,用脚踩着。
人群里爆发出雷鸣一样的喝彩。
“下一个,献宝!”内侍尖着嗓子喊道。
在无数道目光的注视下,上百名精壮的士兵喊着号子,将那个用厚毡子包着的大东西,缓缓的拖到了广场中央。
当霍去病亲自上前,一把扯下毛毡时,冬天的午后阳光猛的照在了那尊巨大的金人身上。
广场上的人,不管是百姓还是百官,那一瞬间都安静了,所有人都被那刺眼的金光晃的睁不开眼。
高台上,前几天上书弹劾霍去病“贪功冒进、不惜士卒”的御史大夫张汤,此刻只觉得那金光照在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疼。
他下意识的后退了半步,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这尊金人,比任何解释都有用,它证明了,霍去病的“冒进”换来的是多大的功劳!
当大家适应了光线,看清那尊巨大的纯金塑像时,倒吸冷气的声音响成一片。
那种视觉冲击非常直接。
“那…那就是匈奴人拜的天?”
“天哪,被咱们给抢回来了!”
短暂的安静后,是比刚才猛烈好几倍的欢呼!
这尊金人,比三万颗人头更能说明这场仗打得有多漂亮!
高台上,刘彻站了起来,走到高台边上,俯瞰着这盛大的一幕。
他心里激动不已,目光扫过台下吓得不敢说话的张汤等人,心里冷笑:这就是朕的冠军侯!这就是朕选的人!你们这些只知道守成的老臣,永远也理解不了,开疆拓土需要的是什么样的魄力和胆识!
刘彻没有说话,但脸上的笑意,比阳光还要灿烂。
“宣旨!”
尖细的嗓音再次响起,整个广场迅速安静下来。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骠骑将军霍去病,勇冠三军,功盖当世,率军西征,拓土千里,扬我大汉天威!特益封五千八百户,食邑合计万户!赏钱百万,金千斤,御马一匹!另,加封其麾下校尉凌岳…”
听到自己的名字,凌岳的心猛的一跳。
他抬起头,看向高台。
“…校尉凌岳,随军出征,智勇兼备。阵前斩将,扬我军威;奇兵侧出,兵不血刃智取坚城;献计夺金人,摧敌心胆。此皆不世之功!今体朕心,擢升凌岳为关内侯,食邑八百户,赐府邸一座,黄金百斤!钦此!”
关内侯!
这三个字一出来,人群中,特别是百官的队伍里,响起了一片压不住的骚动。
从一个没人知道来历的影卫,到现在名动天下的大汉列侯。
这一步,凌岳只用了不到一年。
“臣,凌岳,领旨谢恩!”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凌岳上前一步,和霍去病一起单膝跪地,声音清楚又沉稳。
这一刻,他有了身份,是被大汉天子亲口承认的,关内侯,凌岳!
这个名字,从此将刻在帝国的史册上,背负起极大的荣耀,也承担起重大的责任。
当他起身时,他感到无数道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也有审视和探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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