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的水,比李孝预想的更深,也更浑。孙铭在工部员外郎的位置上,已经坐了半个月。
他谨记皇帝的嘱咐,“眼睛放亮些,耳朵伸长些”,每日按时点卯,谦逊地向同僚请教,耐心地翻阅那些可以接触到的、关于水利漕运的陈年卷宗。
皇帝也兑现了承诺,下旨让他“协理”今冬河南道水利工程的物料稽核。这差事繁琐而细致,需要核对各州县上报的物料种类、数量、价格,还要与过往年份的账目比对,防止虚报冒领。
孙铭做得很认真,甚至有些过分认真,每一笔款项都要反复验算,每一份物料的来源都要追根究底。
他的认真,起初让工部一些相关胥吏颇感压力,甚至私下抱怨这位新来的“天子近臣”太过较真,不懂规矩。但很快他们就发现,孙铭的认真似乎只停留在纸面。
对于那些明显不合常理的报价,比如某地石料价格比邻县高出三成,孙铭会提出问题,但在得到“此地石质特异,开采不易,运输路远”之类的标准回复后,也就不再深究。
对于物料供应方背后可能存在的门路和关系,他更是碰都不碰。
他像一只谨慎的工蚁,忙碌在庞大的工部文书体系边缘,将表层的数据整理得井井有条,却始终无法触及核心的运作机制,更别提那些被严密保护起来的矿冶、军器领域。
他想接触的那些“可以说话、可以做事”的“人”,要么对他客气而疏远,要么只是些无关紧要的低级吏员。
半个月下来,除了累得眼下发青,孙铭感觉自己对工部的了解,依旧隔着一层厚厚的、柔软的、却无法穿透的帷幕。
紫宸殿里,李孝听着孙铭每日雷打不动、事无巨细的汇报,脸上的表情从最初的期待,渐渐转为平静,再到难以察觉的淡漠。
他知道孙铭尽力了,但有些壁垒,不是单靠个人的勤勉和聪慧就能打破的。
那是数十年来,以李贞为核心,以赵明哲、阎立本、墨衡等技术官僚为骨架,以无数既得利益者为血肉,构建起来的一个庞大而精密的体系。
这个体系有着自己的运行规则、利益链条和排外本能。他这位年轻的皇帝,和他派去的“钦差”,在这个体系面前,就像试图撼动大树的蚍蜉。
挫败感,如同附骨之蛆,一点点啃噬着李孝的耐心和信心。杜恒劝他隐忍,可隐忍到何时?难道真要等到皇叔老去,或者自己也被这日复一日的“傀儡”生涯磨平了所有棱角?
就在李孝感到前路晦暗,胸中那股郁气难以排遣之时,转机,以一种他未曾预料到的方式,悄然降临。
这一日,摄政王府的正式公文,经由内阁,下达到了皇帝和刑部。
内容是关于刑部权责的调整:自即日起,全国各道、州、县所判徒刑、流刑以下案件,仍按旧制,由刑部、大理寺复核;唯死刑案件,需“恭呈御览”,由皇帝最终勾决。
然而,公文后附有一条补充:为“明慎用刑,以广皇仁”,特将“天下死刑以下案件”(即徒刑、流刑案件)的最终复核权,正式移交皇帝陛下。今后各道上报此类案件的终复核准,皆需呈送御前,由皇帝陛下亲笔朱批定谳。
这意味着,除了最顶层的死刑勾决权,全国每年大量的徒刑、流刑案件,其最终的生杀予夺、轻重裁量之权,从法理和程序上,正式交到了李孝手中。
这不再是“监管”水利漕运那种可以推诿、可以敷衍的“实务”,而是实打实的、可以决定成千上万人命运的司法权力!
公文是李贞亲自签发的。理由冠冕堂皇,“陛下春秋日盛,当习知刑狱,体察民情,此乃仁君之要”。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这同样是权力分割的一部分,将繁琐、量大、容易引发民怨的“中低端”刑名事务剥离出来,交给皇帝处理。
而真正重大、敏感、涉及朝堂争斗或地方豪强的要案、死刑案,其调查、审讯、拟判的核心环节,依然牢牢掌控在刑部,或者说,掌控在狄仁杰手中。
然而,对此刻的李孝而言,这无疑是久旱逢甘霖。与在工部那种有力无处使、有眼看不见的憋闷感不同,刑名之事,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一桩桩案件,一页页卷宗,关乎具体的人命、是非、曲直。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判断,去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去彰显“皇权”的“公正”与“仁德”。
这比在工部对着冰冷的数字和图纸,要有成就感得多,也更能直接地树立他个人的威信。
李孝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这项新获得的权利中。紫宸殿的偏殿,很快被临时改造成了他的“司法办公室”,堆满了从刑部调来的、来自全国各道的案卷。
他不再满足于只看刑部和大理寺复核过的、摘要性质的“谳册”,而是要求调阅原始的案件卷宗,包括最初的报案记录、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物证清单、各级衙门的审转记录、乃至案犯本人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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