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平稳地汇入傍晚的车流。刘乐专注地看着前方路况,李莎莎却有些静不下来。
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像被磁石吸引般,悄悄落向驾驶座上的那个人。
车内光线朦胧,街灯和霓虹的光影透过车窗,在他脸上明明暗暗地流淌。他的侧脸线条清晰利落,从饱满的额头到挺直的鼻梁,再到线条干净的下颌,每一处转折都恰到好处,仿佛被精心雕琢过,却又没有丝毫女气,只沉淀着一种沉静而内敛的力度。他微抿着唇,神色平静,长而密的睫毛偶尔在眼睑下投出浅浅的阴影。
李莎莎看着看着,竟有些痴了。
几天不见而已,怎么好像……又更好看了?这念头毫无道理,却固执地占据着她的思绪。不是五官变了,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他的皮肤在昏暗光线下显得格外干净,几乎看不见毛孔,透着一种健康润泽的光感,比她这个精心护肤的人还要细腻。更奇异的是他周身那股气质,明明人就安静地坐在那里开车,却像一片深不见底的静海,或者一棵根系深深扎入大地、枝叶却舒展向天空的树,沉稳得不可思议,又隐隐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近乎洗礼过的清冽气息。
他到底吃什么长大的啊……李莎莎脑子里蹦出这个傻气的问题,目光越发挪不开了,从挺拔的眉骨,滑到专注时微微凝起的眉心,再到线条优美的唇……
刘乐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他虽然目视前方,但李莎莎那几乎要在他侧脸上烧出两个洞的、灼热又痴迷的视线,在他的感知中简直如同黑夜里的探照灯一样明显。更别提那越来越重的呼吸声,和时不时因为看得太入神而忘记控制的小小抽气。
他额角几乎要冒出看不见的黑线。心里无奈又有点好笑:体质恢复巅峰,洗经伐髓的效果果然体现在了最细微的地方。皮肤杂质尽去,感官敏锐提升,连带着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同以往。他自己照镜子时倒没太在意,没想到在李莎莎眼里,竟成了“注目”的源头。
这沉默又黏糊糊的气氛实在让他有点招架不住。
“咳,”他终于忍不住,清了清嗓子,眼睛依旧看着路,语气里带上了明显的哭笑不得,“大小姐,怎么走啊?你倒是指路啊。再这么看下去,我怕我要开回我那个地下室了。”
“啊?!”李莎莎猛地回过神来,像只受惊的兔子,一下子坐直了身体。巨大的羞窘瞬间冲上脸颊和耳朵,烫得她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她居然看呆了!还被当场抓包!
“我、我哪有看!”她欲盖弥彰地反驳,声音却虚得不行,慌忙扭开头假装看窗外,只留给刘乐一个红透的耳根和一小段绯红的脖颈,“前、前面路口右转……然后直走,第二个红绿灯左转就、就到了……”
刘乐从后视镜里瞥见她那副羞愤欲死的模样,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弯了弯,依言打方向盘右转。
果然没开多久,车子便驶入了一个环境清静的小区。楼房不算崭新,但维护得很好,外立面整洁,楼间距适中,绿化带着精心打理过的痕迹,傍晚时分有不少居民在散步或带着孩子玩耍,充满了安宁的生活气息。
停好车,两人下车。李莎莎脸上的热度还没完全退去,却已经自然地伸出手,握住了刘乐的手。他的手掌宽大温热,指腹和掌心有些粗糙的薄茧,握起来格外有安全感。她轻轻晃了晃交握的手,心底那点残存的羞涩被满满的甜意取代。
电梯缓缓上升至22楼。入户门打开,是一个不大却温馨的一室一厅。
客厅连着开放式的小厨房,格局通透。米色的墙壁,浅木色的地板,沙发是柔软的布艺款,上面随意丢着两个抱枕。最惹人喜爱的是那个宽敞的阳台,此刻玻璃门开着,初夏的晚风徐徐吹入,带着楼下隐约的花草香气。夕阳的余晖正好洒满大半个阳台,给屋内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暖金色的光晕。这里不如她之前的住所奢华,却格外整洁、舒适、安静,充满了“家”的等待意味。
“怎么样?”李莎莎关上门,转身看向刘乐,眼睛亮晶晶的,带着显而易见的期待和一点点邀功的俏皮,“我找了三天呢!既要离我公司不算太远,又要安静,还要采光好。这里阳台看出去没有高楼挡着,能看到一点远处的公园绿树呢!”
刘乐环顾四周,目光扫过窗明几净的房间,阳台上甚至摆了两盆绿意盎然的小盆栽,心里某个角落悄然松软。他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诚心夸赞:“很好。辛苦你了。”
得到肯定的李莎莎立刻像得了奖励的小猫,笑容更加明媚。她踢掉高跟鞋,赤脚踩在地板上:“快来收拾!我把我的东西都搬过来了,你的东西……”她想起什么,转头问,“对了,你地下室那些东西,怎么不一起搬来?还得再跑一趟。”
刘乐走到客厅中央,放下车钥匙:“我没什么东西。就几件衣服,一点零碎杂物,加起来一个纸箱都装不满。本来想着哪天顺路,下班带过来就行。”他的生活向来精简,末世多年更是将“身外之物”的概念压缩到极致,如今回归和平,也未曾改变这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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