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沈文琅叹了口气,却带着笑意,“再过几年,他们就要飞走了——念安去学摄影,乐乐去研究生物,思宁说不定会去学海洋生物学,整天泡在水族馆。”他收紧手臂,把人抱得更紧,“到时候,就剩我们俩守着花田,像刚结婚时那样。”
高途想起刚结婚的日子,那时候还没有孩子,他们总在周末来花田。沈文琅会在木屋前的空地上烤肉,他坐在旁边翻书,傍晚时一起去田埂散步,看夕阳把彼此的影子拉得很长。那些日子像杯温水,平淡却暖心,而现在,这杯水里加了些糖——孩子们的笑声,张妈的唠叨,还有岁月沉淀出的醇厚。
“其实不用等他们长大,”高途抬头吻了吻他的下巴,“明天早上,我们可以像以前那样,去田埂看日出。”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沈文琅就把高途从床上挖了起来。两人穿着同款的灰色冲锋衣,悄悄溜出木屋时,张妈的房间还没亮灯。田埂上的露水打湿了裤脚,带着点凉,鼠尾草的清香比白天更浓,混着泥土的腥气,像杯刚泡好的茶。
“快看!”高途指着东方的天际,那里已经泛起鱼肚白,云层被染成了淡淡的粉,像思宁脸颊的红晕。
沈文琅从背后抱住他,下巴抵在他肩上,两人的呼吸交织在晨雾里。“比在雨林看的日出好看,”他轻声说,“那里的太阳太烈,这里的刚好,像你的信息素,暖暖的。”
金色的阳光终于冲破云层,在花田洒下一片碎金。鼠尾草的叶片上挂着露珠,反射出七彩的光,远处的木屋升起袅袅炊烟,思宁的哭声隐约传来,是被张妈叫醒了。
“回去吧,”高途拉着沈文琅的手往木屋走,“不然孩子们该到处找我们了。”
“等拍结婚照那天,”沈文琅忽然停下脚步,转身握住他的肩膀,认真地说,“我们早点起,在这里拍张日出的照片,背景是晨光里的鼠尾草,前景是我们俩的影子,像不像我们刚认识的时候?”
高途看着他眼里的光,忽然觉得眼眶有些热。刚认识时的沈文琅,是站在发布会台上的冰山总裁,银灰色的信息素带着生人勿近的锐利;而现在的他,会在花田的晨光里跟他说情话,会记得孩子们的小愿望,会把他的喜好刻在骨子里。
“像,”高途笑着点头,指尖划过他的眉眼,“比那时候更好。”
晨光里的花田渐渐热闹起来。思宁举着贝壳串在田埂上跑,念安支起画板开始画日出,乐乐蹲在鼠尾草旁用放大镜观察露珠。沈文琅牵着高途的手走在中间,银灰色与蓝色的信息素在空气中交织,像两道温柔的光,把孩子们的笑声、露水的清香、晨光的温度,都裹在里面,酿成岁月里最甜的蜜。
张妈在木屋门口喊他们吃早饭,长桌上摆着刚煎好的太阳蛋,金黄的蛋黄像个小太阳。思宁抱着高途的腿撒娇,非要他喂面包;念安把刚画好的日出速写递过来,让他们在背面签名;乐乐则拿着笔记本,记录下日出的时间和温度,说要和地理书上的数据比对。
沈文琅看着眼前的景象,忽然觉得,旅行时看过的万千风景,都抵不过此刻的人间烟火。最好的时光,不是在远方追逐风景,而是在身边留住彼此——晨光里的牵手,暮色里的相拥,孩子们的笑声漫过花田,信息素的气息缠在衣角,岁岁年年,如此而已。
高途感受到他的目光,抬头时撞进他温柔的眼眸。四目相对的瞬间,银灰色与蓝色的信息素在晨光里炸开,像两簇盛放的花,在花田的风里,永远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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