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宫偏殿,临时改造成的“法典编纂处”,气氛比屋外深秋的寒意更加凝重。
长案上,堆满了历代律法典籍、案例汇编、以及各地上报的疑难案卷。
七八位被特意从翰林院、刑部、大理寺抽调而来的官员——有须发皆白的老学究,也有眼神锐利的少壮派——正围坐一起,争执得面红耳赤。
而主持这场争论的,正是皇后李晚宁。
她今日未着繁复宫装,一袭简洁的月白长裙,墨发用玉簪轻绾,坐在主位,神情专注地倾听着每一位发言者的意见,手中朱笔不时在面前的草案稿上勾画批注。
争论的焦点,在于新法典的核心原则。
“皇后娘娘,老臣以为,新法典当以‘礼’为核心!‘出礼则入刑’,此乃千古不易之理!”
一位姓周的老翰林激动地拍着案上的《礼经》,“治国平天下,首重教化!律法之用,在于惩恶扬善,导民向礼!若法律条文过于细密严苛,恐失宽仁之本,与秦之酷法何异?”
“周老此言差矣!”
对面一位来自刑部、姓韩的中年官员立刻反驳,“‘礼’乃道德规范,模糊宽泛,如何作为断案之唯一准绳?”
“如今地方官吏断案,往往凭‘情理’、‘惯例’,甚至个人好恶,同案不同判之事屡见不鲜!新法典必须明确、具体、统一!”
“何为罪,罪几何,刑几等,皆需白纸黑字,清晰界定!如此,方能约束官吏,公正司法,使百姓信服!此乃‘以法治国’之要义!”
“韩大人这是要效法申韩之术,行苛法峻刑吗?”
周翰林怒道,“百姓愚钝,律法过繁,反易触法!当以教化为主,刑罚为辅!”
“无明确律法,官吏便可上下其手,何谈教化?”
韩官员寸步不让,“娘娘推新政,清田亩,均赋税,皆需清晰法度保障!若无律法界定何为‘欺隐’,何为‘强占’,新政如何推行?空谈教化,能阻止豪强兼并否?”
双方引经据典,各不相让。
其他官员也纷纷加入战团,有的支持“礼法合一”,有的强调“律令为主”,吵得不可开交。
李晚宁一直安静听着,直到双方都有些词穷,她才放下朱笔,缓缓开口。
声音不大,却瞬间让殿内安静下来。
“周老大人重‘礼’,韩大人重‘法’,皆有道理。”
她先肯定双方,“然,本宫以为,新法典之核心,不在‘礼’与‘法’孰轻孰重,而在‘定分止争,护国安民’八字。”
她站起身,走到悬挂的一幅简易的大夏疆域图前,指着上面纵横的线条(代表正在修建的道路)和星罗棋布的圆点(代表城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田亩、商货、借贷、婚姻、继承……万般纠纷,皆源于‘利’之归属不清,或争夺不公。”
“法典之用,首要在于‘定分’——清晰界定何种行为可取,何种当禁;
何种权利归属何人,何种义务必须履行。
如同这修路,需先划定路基边界,方能施工。边界不清,必然争斗不止,路亦难成。”
她转过身,目光扫过众人:“‘礼’可贵在教化人心,引导向善,但其标准模糊,难以作为裁断具体利益纠纷的唯一尺子。‘法’贵在明确统一,使人知所趋避,但若失却了‘导善’、‘恤民’之内核,则易沦为酷吏害民之工具。”
“故,新法典当‘礼法交融,以法为主’。具体而言,”她走回案前,拿起草案稿,“其一,总则需阐明立法宗旨为‘护国安民,定分止争’,并确立‘罪刑法定’、‘证据裁判’、‘恤刑慎罚’等基本原则。此乃‘礼’之精神入法。”
“其二,分则需将涉及田土、钱债、户婚、贼盗等百姓切身利益的条文,制定得尽可能清晰、具体、可操作。避免使用‘情节严重’、‘酌情处理’等模糊用语。此乃‘法’之明确体现。”
“其三,设立‘律学馆’,培养精通新法典之官吏;并定期颁行‘判例要览’,统一司法尺度。此乃教化与实操相结合。”
她环视一周,凤眸沉静而有力:“诸位,编纂此法典,非为一家一派之学说,非为彰显谁更高明。”
而是要为这大夏,立一根定海神针,树一把公平尺子。
让善者得彰,恶者得惩,强者不敢凌弱,官吏不敢玩法。如此,新政方可深入,民心方可稳固,盛世方可长久。”
一席话,既有高度,又切中实际,将看似对立的“礼”“法”之争,提升到了治国理政的层面。
周翰林等人陷入沉思,韩官员等人则面露钦佩。
“娘娘高瞻远瞩,臣等拜服。”
一位大理寺的官员由衷道,“只是……法典编纂,工程浩大,非一朝一夕可成。且颁布之后,如何推行?如何让地方官吏摒弃旧习,严格依新法断案?此恐比编纂更难。”
李晚宁颔首:“此问切中要害。故,法典编纂需‘以点带面’,先选取几个新政推行较好、民风相对开通的州府,如河间府,作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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