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杆乌黑锃亮的“水连珠”步枪,如同定海神针,立在了卓家堂屋的墙角。它不仅仅是一件武器,更是一种宣告,无声地告诉所有窥伺者,这个家,有了不容侵犯的底气。
胡玲玲最初有些害怕那杆散发着冰冷气息的铁家伙,但看到男人擦拭保养时那专注而珍视的神情,以及女儿们好奇又不敢靠近的模样,她渐渐也安下心来。她知道,这是男人用命换来的保障。
卓全峰对枪的爱惜,超过了以往任何工具。每天早晚,他都会用干布仔细擦拭枪身,检查每一个部件,给枪机点上宝贵的枪油。他将子弹数了又数,用油纸包好,藏在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
拥有猎枪,意味着他的狩猎方式将发生质的飞跃。不再仅仅依赖于陷阱、弓箭和近距离的搏杀,他可以在百米之外,就决定猎物的生死。这不仅仅是效率的提升,更是安全性的巨大保障。
几天后,卓全峰决定进山试枪,同时也为家里再添些油水。他没有再带孙小海,第一次持枪狩猎,他需要绝对的专注和安静。
清晨,他背上“水连珠”,带了二十发子弹,再次踏入兴安岭。感觉与以往截然不同。肩上沉甸甸的步枪给了他无比的信心和底气,行走在山林中,更像是一个巡视自己领地的王者。
他选择的目标是野猪群。之前挖陷阱猎杀孤猪靠的是智取和运气,现在,他要正面检验这支枪的威力。
凭借前世经验和这几日的观察,他很快就在一片柞树林外的开阔地,发现了一群正在拱食草根的野猪,大约有七八头,其中一头公猪体型格外硕大,獠牙狰狞。
卓全峰潜伏在下风口的灌木丛后,缓缓架起“水连珠”。冰冷的枪托抵在肩窝,一种熟悉而令人安心的感觉传来。他透过简陋的机械瞄具(这个年代民间弄到的枪很少有光学瞄准镜),稳稳地套住了那头最大公猪的肩胛部位——那里是心脏所在。
调整呼吸,心静如水。食指缓缓扣动扳机。
“砰——!”
一声清脆响亮、迥异于土枪的枪声,猛然在山谷间炸响!惊起远处一片飞鸟。
子弹如同热刀切黄油般,精准地钻入了公野猪的体内!那庞大的身躯猛地一颤,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嚎,前冲了几步,便轰然倒地,四肢抽搐,显然是被一枪毙命!
其他的野猪受此惊吓,顿时炸群,嘶叫着四散奔逃。
卓全峰没有理会逃散的猪群,走上前去检查战利品。子弹入口不大,但出口却炸开了一个碗口大的血洞,内脏已被彻底破坏。
“好枪!”卓全峰抚摸着依旧微热的枪管,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威力,远超他的预期!有了它,山林里能威胁到他的东西,已经不多了。
他将这头近两百斤的公野猪拖到隐蔽处,简单处理了一下,割下最好的肉块带走,剩下的用积雪掩盖。这一次,他没有费力全部运回,有了枪,以后肉食不会短缺。
当他扛着几十斤上好的野猪肉回到屯子时,那声清脆的枪响早已传回了屯里。村民们看着他肩上的肉和那杆似乎还带着硝烟味的步枪,眼神里的敬畏又加深了一层。
“听说了吗?卓老四一枪就撂倒一头大炮卵子(公野猪)!”
“我的妈呀,这枪也太厉害了!”
“以后这山里,还不是他说了算……”
老宅那边,更是死寂一片。卓全兴连院门都不敢出了,生怕哪一天那枪口会对准自己。刘晴更是彻底成了惊弓之鸟。
卓全峰将猪肉交给胡玲玲,看着妻子脸上那踏实而喜悦的笑容,心里无比满足。他开始有计划地改善家里的生活。
他买来了更多的白面、大米,甚至还有罕见的挂面。家里的饭桌上,不再是单调的苞米茬子,开始出现了白面馒头、大米饭和香喷喷的肉菜。几个女儿的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起来,个头似乎都蹿高了一点点。
他扯了更多花布,胡玲玲的手艺也渐渐熟练,给每个女儿都做了一身新衣裳。虽然依旧是粗布,但干净整齐,带着母亲细细的针脚,穿在孩子们身上,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他还买了几本新的小人书和铅笔、本子,正式宣布,最近几天就想办法,交了学费送大丫和二丫去屯里的小学读书!
这个消息,让两个女孩激动得一夜没睡好。读书,对于她们来说,曾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爹,俺……俺真能去上学吗?”大丫仰着小脸,不敢相信地又问了一遍。
“能!以后你们姐妹六个,只要想读,爹都供你们!”卓全峰摸着女儿的头,语气斩钉截铁。
胡玲玲看着丈夫和女儿,偷偷抹了抹眼角。这样的日子,是她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
家庭的和美与兴旺,如同温暖的阳光,驱散了卓全峰前世积郁的阴霾。但他并未沉醉其中,反而更加清醒。他知道,这一切都建立在强大的实力基础上。他必须不断巩固和提升这种实力。
他开始更加系统地训练孙小海,不仅是狩猎技巧,还包括枪械的基本原理(不涉及实弹射击)和野外生存知识。孙小海如饥似渴地学习着,成了他最忠实的追随者和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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