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出动,端掉了那个黑加工厂。抓了十几个工人,但吴老板跑了——他听到风声,提前溜了。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卓全峰说,“他公司还在,商标申请还在。郑律师,咱们现在能告他了吧?”
“能!”郑律师很兴奋,“这些证据足以证明他恶意抢注商标,而且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危害公共安全。法院肯定会支持咱们!”
四月十五日,法院开庭。吴老板没到场,委托了律师。法庭上,郑律师出示了证据——照片、样品、工人证词。对方律师还想狡辩,但铁证如山,无话可说。
法院当庭判决:第一,“兴发”商标注册申请无效;第二,吴老板的公司赔偿“兴安”集团经济损失十万元;第三,没收所有仿冒产品,公开销毁。
赢了!但卓全峰高兴不起来——吴老板跑了,赔偿款拿不到;市场上的假货虽然少了,但“兴安”品牌已经受损。
“咱们得想办法挽回声誉。”他在集团大会上说。
怎么挽回?大家想了很多办法——登报声明、搞促销活动、请专家鉴定……但效果都不明显。
这时,李明提了个建议:“卓董,咱们能不能搞个‘品牌开放日’?请消费者、媒体来参观咱们的工厂、车间,看看咱们是怎么生产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好主意!”卓全峰一拍桌子,“不仅要请,还要大请特请!把省里、市里的领导都请来,把电视台、报社的记者都请来!”
五月一日,劳动节。“兴安集团品牌开放日”在靠山屯举行。那天,靠山屯像过年一样热闹——来了十几辆车,上百号人。省电视台的摄像机架起来了,报社记者拿着本子记录。
卓全峰亲自当导游,带大家参观。从养殖场到加工车间,从研发中心到包装流水线,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
“大家看,这是我们的刺五加茶原料。”在加工车间,卓全峰拿起一把翠绿的茶叶,“都是当天采摘,当天加工。这是我们的冻干设备,从日本进口的,一台八万……”
参观者啧啧称奇。特别是看到那些先进的设备、严格的操作流程,很多人感慨:“原来‘兴安’的产品是这么做出来的!跟那些假货天壤之别!”
省电视台做了专题报道,在黄金时间播出。报纸也发了长篇通讯。一时间,“兴安”品牌声名大振,销售额不降反升!
但商标的问题还没彻底解决。郑律师建议:“卓董,趁热打铁,把‘兴安’商标全类别注册了。食品、茶叶、服装、皮具、甚至餐饮、旅游,都注册。虽然花钱多,但一劳永逸。”
“注册!全注册!”卓全峰很果断,“花多少钱都注册!”
全类别商标注册,花了三万块钱。但卓全峰觉得值——有了这些商标,以后再有人想仿冒,就难了。
六月,又出了件事。那个跑路的吴老板,在河北被抓住了。警察顺藤摸瓜,破获了一个跨省制假售假团伙。法院再次开庭,追加判决——吴老板有期徒刑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赔偿款终于能执行了。虽然吴老板的财产不多,只执行到三万,但总算出了口气。
商标侵权案告一段落,但教训深刻。卓全峰在集团内部开展了“品牌保护教育”。
“咱们创一个品牌不容易,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它。”他说,“从今天起,集团成立‘品牌管理部’,专门负责商标注册、打假维权、品牌宣传。所有产品,都要有防伪标识;所有销售,都要开发票;所有投诉,都要认真处理。”
品牌管理部成立了,李明兼任部长。他制定了严格的制度——每一批产品都有批号,可以追溯;每一个包装都有防伪码,可以查询;每一个销售人员都要培训,学会辨别真伪。
到七月底,“兴安”品牌的声誉基本恢复,销售额恢复到侵权前的水平,甚至还有增长。
但家里的矛盾又来了。
八月五日,卓全峰回靠山屯。刚进屯,就听见有人在吵。是三嫂刘晴和几个妇女在井台边说话。
“要我说,全峰就是太较真。”刘晴声音很大,“人家仿冒就仿冒呗,能咋地?咱们该挣钱还挣钱。非要打官司,又花钱又得罪人。”
“就是。”一个妇女附和,“我听说打官司花了五六万!有这钱,分给大伙儿多好。”
“还有那商标注册,又花三万!九万块钱啊,够咱们屯吃三年了!”
卓全峰走过去,几个妇女赶紧闭嘴。刘晴有点尴尬,但还是硬着头皮说:“全峰回来了?我们……我们正说打水呢。”
“三嫂,我听见你们说的话了。”卓全峰很平静,“你们觉得我花钱打官司、注册商标,是浪费钱,是吧?”
“我……我可没这么说。”刘晴扭过头。
“那我告诉你们为什么。”卓全峰提高声音,让周围的人都听见,“咱们‘兴安’这个牌子,现在值多少钱?我告诉你们——值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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