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的京城,春意像是被这场淅淅沥沥、连绵不绝的雨水给绊住了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倒春寒凉意。
白日里喧嚣的街道,在入夜后也被这雨幕洗刷得清冷了几分,只有霓虹灯的光芒在湿漉漉的地面上晕染开一片片模糊的光斑,如同此刻潜藏在商业浪潮下的暗流,光影迷离,虚实难辨。
招待所里,灯光明亮而温暖,与窗外的阴冷形成鲜明对比。
桌上摊开着“星海创作营”第二期的策划草案和首期学员的潜力评估报告,墨迹未干,记录着这段时间我们高速发展的轨迹。
然而,这片刻的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敲门声响起,带着一丝急促。我应了一声,高军推门而入,带进一股室外的寒湿气。
他显然回来得匆忙,甚至没来得及撑一把像样的雨伞,深色外套的肩头被雨水浸染成更深的颜色,几缕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前,使他平日里沉稳干练的形象添了几分少见的狼狈。
“小田总。”高军的声音有些低沉,没有了往日的寒暄,他甚至没顾得上擦一把脸上的水珠,便直接从随身携带的、皮质边缘已有些磨损的公文包里,取出了一份折叠整齐的传真件副本,递到了我的面前。
纸张还微微带着打印机工作时残留的温热,与这雨夜的凉意格格不入。
“我们可能遇到点麻烦。”他开门见山,眼神凝重,“或者说,有人看我们不顺眼了,觉得我们这块蛋糕香,想伸手来掰一块,或者,干脆想把我们的盘子掀了。”
我接过那份传真,纸张在指尖传递着一种不祥的预感。
展开来看,抬头上是一家名为“皇冠娱乐集团”(Crown Entertainment Group)的香港公司标志,设计得颇为花哨,带着一股港岛特有的浮华气息。
传真是中英双语,格式规范,用词乍一看甚至带着商业信函的客气,但字里行间却透着一股精心包装下的、居高临下的强硬。
信函的核心内容是指控。对方声称,他们公司早在半年前——也就是大约九七年下半年,就开始秘密策划并筹备一个面向内地市场的、大型新人选拔与长期培养计划,命名为“神州新声”。
信中煞有介事地描述,该计划的“核心理念”、“运作模式”、“阶段性目标”、乃至部分用于内部动员和未来宣传的“口号”,都与我们“星海创作营”以及我们后续正在规划的新人推广计划“存在惊人的高度相似性”。对方用一种近乎武断的语气认为,这种“相似”绝非偶然的巧合,而是暗示我们可能通过“非正当渠道”获取了他们的商业机密,存在“不正当竞争”或“商业理念抄袭”的嫌疑。最后,他们以一副受害者的姿态,要求我们在收到此信函后的十四天内,给予他们一个“充分且合理的解释”,并“立即停止一切可能侵权的行为”,否则,他们将“毫不犹豫地考虑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动与商业手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措辞间充满了隐晦的威胁。
我逐字逐句地看完,眉头不由自主地微蹙起来。这家“皇冠娱乐”我确实略有耳闻,并非什么业界翘楚。
印象中,它背景复杂,与一些港澳地区的灰色资本往来密切,在香港本地娱乐圈的风评不佳,素以手段激进、擅长钻营法律空子、并惯用舆论压力进行商业讹诈而着称。
他们就像潜伏在深水里的鲶鱼,专门搅动浑水,趁机牟利。
“他们有什么能拿得上台面的证据吗?比如,他们所谓的‘神州新声’计划书的时间戳?比我们更早的公开宣传资料?或者任何能证明我们‘接触’到他们机密的证据?”我放下传真,抬头问高军,声音平静,但内心已开始快速盘算。
“没有任何实质证据。”高军回答得斩钉截铁,语气里带着一丝压抑着怒意的鄙夷,“纯粹是空口白话的指责,连一张所谓‘理念相似’的对比分析图都没有,完全停留在口头描述和主观臆断上。收到传真后,我立刻让同事们紧急核查了所有公开信息。可以确定,他们的‘神州新声’计划,直到上个月中旬,才在几家影响力有限的香港小报和一本娱乐八卦杂志上,登出了第一期模糊不清的招募广告和概念宣传。这比我们‘星海创作营’第一期正式启动并公开招募,足足晚了将近七个月!而且,从他们已披露的有限信息看,其运作模式还是老一套的电视选秀比赛加短期培训,强调的是快速造星和商业变现,跟我们这种注重创作能力培养、强调音乐本身、采取长期、封闭、大师引领的创作营模式,从根子上就是两回事,何来抄袭之说?”
他顿了顿,深吸一口气,继续分析,眼神锐利:“小田总,这分明是看我们‘星海’势头太好,不仅在内地打响了名号,最近几首出自创作营的作品在香港电台打榜也取得了不错的反响,开始触及到他们那点可怜的市场份额了。所以他们急了,想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碰瓷。目的无非两个:要么,讹我们一笔‘和解费’,轻松赚一笔快钱;要么,就是想通过这种无休止的纠缠和诉讼威胁,搅黄我们接下来的项目推进,拖延我们的发展速度,为他们自己争取喘息和模仿跟进的时间。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骚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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