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即下令,对考核优秀的文官给予 “备战有功” 勋章,奖金从没收的贪腐家产中拨付。
但对那些只会嚼舌根的庸官,他毫不留情:“给他们7天时间,要么拿出办事的章程,要么卷铺盖滚蛋。”
命令下达后,文官里的抱怨声渐渐平息。
周启文主动请缨负责荣军农场的扫盲班,看着伤残士兵在作业本上歪歪扭扭地写下自己的名字,他突然明白了周青云的用意:“不是重武轻文,是重实轻虚。”
而那些依旧消极怠工的官员,很快被廉政厅查出问题,常德县教育局长因虚报教育经费被免职,成了典型例子。
军法处的大门外,周青云迎面撞见原军法处处长周墨林匆匆而出,“周处长这是要把案卷藏到哪里去?” 周青云的声音穿透寒雾,周墨林怀里的文件“哗啦” 散落。
随后两天,辰溪传开了,原军法处处长周墨林、原军法次长田应雨被抓,周墨林是周承业的族弟,田应雨是田应昭的族弟。
随后,军事厅任命叶秋为军法处长,李仲麟为军法处次长,对军法处进行整顿。
叶秋是宁乡人,江南将弁学校毕业,1920年3月赴印度担任师长; 李仲麟是醴陵人,早年湖南新军第二十五混成协充正目,在随营学校读书,1920年3月赴印度担任师长。
这两人是周青云向周承业推荐的,他们在军队资格老权威重,且都不是“老湘西派”,适合此时严明军法,处理军中的蛀虫。
不久之后,军事厅军法处原处长周墨林以渎职罪被处置,原次长田应雨以受贿罪、包庇罪被处置。
两人被抓后认罪态度较好,罪行不重,且看在老帅周绪瑞和前年去世的田应昭面上,从轻处罚。
周墨林被开除公职,:其本人和直系亲属名下,除了一套住宅、一个店铺、10亩地外,没收其全部家产田产,本人罚往铜仁铁矿场从事后勤劳动2年。
田应雨被开除公职,其本人和直系亲属名下,除了一套住宅、一个店铺、10亩地外,没收其全部家产田产,本人罚往辰溪煤矿场从事后勤劳动5年。
“军法处是斩贪腐的刀,如今刀鞘里全是蛀虫,这刀还怎么用?” 周青云在军法处议事厅召开紧急会议,军法处原执法人员列队站在办公室听训斥。
他指着墙上 “公正严明” 的匾额,指尖因愤怒而发白:“有人收了亲戚的银元,就把克扣伤兵抚恤金的案子压成‘查无实据’;有人得了老乡的好处,就对倒卖军火的罪行视而不见 —— 这样的军法官,留着就是给军队蒙羞!”
之后,周青云让廉政厅、监察厅、军法处联合进行6个月大清查,对军队贪官尤其倒卖装备、贪污后勤物质、克扣内务伙食军衔等行为严惩不贷
李仲麟带领军法处在军法处督查主任黄保仁的办公室搜出三箱金条,账本上详细记录着他五年间收受的贿赂:芷江守备团团长送的田契、商铺房本,甚至还有破坏军婚的乡绅邓世军的 “感谢银”。
更令人发指的是,军法处文书王时安竟将二十余起士兵申诉案偷偷烧毁,只为讨好顶头上司。
最终,二十三名军法处军官被抓,直接押往廉政厅的关押室等待廉政厅处置。
换血行动比清退更显魄力。
周青云亲自拟定《军法处人员选拔标准》:必须参加过实战、识文断字、无不良记录,年龄不超过三十五岁。
周青云亲手将一柄柄刻着 “执法如山” 的短剑交到新的军法处军官手中:“这剑杀的是贪官,护的是军心,要是敢徇私,我先斩了你们!”
新的军法官们很快用行动回应了信任。他们和监察厅的人联合进驻各处军火库、后勤仓库,库管员见是 “硬茬”,起初还想以 “账目混乱” 搪塞,直到被抓才怂了。
《四省边地军队大清查令》贴满了各军营的布告栏。
周青云亲自担任清查总负责人,将廉政厅、监察厅、军法处的三百余名骨干编成十个小组,每组配备一名实战经验丰富的军官、两名审计专员和三名执法卫士,带着 “先查后勤、再清装备、最后核人事” 的指令,奔赴各地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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