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打破沉默的是郑铁匠,他挠着头:“林先生,您这法子,听着……像是那么回事。可俺打铁,一锤子一个印。这‘共济会’,钱收上来,万一管事的人起了贪心,或者偏袒亲戚,咋办?规矩再好,也得人来做啊。”
赵老栓也点头:“是啊,林先生。乡里乡亲,低头不见抬头见。真到了查验谁家该赔、赔多少的时候,抹不开面子啊!再说,今年俺家遭了灾,用了共济粮,明年俺家好了,别家遭灾,俺心里是愿意帮,可万一有人觉得俺去年用了,今年就该多出,或者觉得不公平,这疙瘩就结下了。”
木作行的李师傅则从另一个角度担忧:“只保天灾人祸大病?那要是自家懒,地种不好,收成差,也能来要?或者牲口病死、孩子娶亲这些,保不保?界限难划啊。”
问题依然是那些问题,但这次是在一个更有代表性的场合被提出。林越认真听着,等大家都说得差不多了,才缓缓道:“诸位师傅、老叔的顾虑,句句在理。这正是此‘共济会’最难推行之处。它依赖的,不仅仅是规矩,更是乡里长久形成的公信力、公道心,以及大家对长远共同利益的认可。”
他顿了顿,继续道:“故而,学生以为,此事绝不可一蹴而就,更不可全州强推。可先选一两个民风相对淳朴、里正乡老有威信、且刚刚经历过灾害、对风险有切肤之痛的乡,作为试点。比如,柳林乡。”
赵老栓吓了一跳,连连摆手:“林先生,这……俺们乡刚遭了灾,人心还没全稳当,搞这个,怕是不成吧?”
“正因刚遭了灾,大家才对‘万一再遭灾’的恐惧更深,也更能体会独自承担的艰难。”林越看着赵老栓,“赵里正,你在乡中素有威望,此次救灾组织也得力。不妨先在乡中找十几户、最多二三十户,关系和睦、互相知根知底、且对共济会想法有些兴趣的人家,小范围尝试。初始基金不必多,哪怕每户只出十文钱,或一升麦。先立下最简单的规矩,推举大家都信得过的人管账。第一年,甚至可以约定,只保最明确的‘火灾’和‘家主重病’两样。大家亲眼看着这钱粮怎么存、怎么管,账目怎么记。若真有一户不幸遇到事,经过公议,真的从这小小基金里得到了帮助,渡过了难关,而其他出钱的人家并未因此受损,反而觉得心安。那么,第二年,愿意加入的人或许就会多起来,规矩也可以慢慢完善。”
他看向众人:“这就像播种子。先找一小块最适宜的土壤,小心种下,勤加照料。它可能长得很慢,也可能中途夭折。但若真能成活、长大,结出果子让人尝到甜头,那么自然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在自己的田里也种上一棵。它不能取代宗族亲邻的互助,但可以成为这种互助的一种补充和扩展,让那些没有强宗大族依靠的寻常小户,也多一层保障。”
这番话,将宏大的构想拉回到了极其具体、甚至有些微不足道的起点,反而让在座的人觉得,似乎……可以试一试?尤其是那些本身并无强大宗族背景的匠户会首,对此感触更深。
郑铁匠嘀咕道:“要是真能成,倒是不赖。咱们打铁的,就怕火星子溅出来走了水,或者失手伤了筋骨干不了活。要是能有这么个小‘保仓’,心里是踏实点。”
周老匠沉吟道:“关键在‘公信’二字。管账的人,必须绝对公道,账目必须绝对清楚,让每个人都能看明白。赔付的规矩,也要铁板钉钉,不能讲人情。”
林越点头:“正是此理。所以试点之初,规矩宁可简单僵硬些,也绝不能模糊。所有过程,尽量公开。甚至可以请州衙户房派书吏,指导立账,定期核查,以增信用。”
议了半天,最终决定,由林越协助,在柳林乡和另一个民风较好的李家圩,先行开展“乡邻共济会”的试点。州衙不出钱,只出政策支持(承认其合法性,并在发生纠纷时依其规章调解)和有限的业务指导。
说服柳林乡的百姓,比说服会首们更难。尽管赵老栓硬着头皮,先动员了自家亲戚和几个关系极好的邻居,总共凑了十五户,每户出了十五文钱,成立了柳林乡第一个“共济小会”,并公推了赵老栓和一位在乡塾教过几天书、人品公认刚直的老童生共同管账,账本请林越带来的书吏帮忙立了格式,存放在祠堂新加固的侧室里,钥匙由两人分持。规矩简单到只有三条:仅保火灾焚屋(需乡邻五人以上见证)和家主重病卧床超一月(需郎中证明),最高赔付不超过五百文。每年腊月对账公示。
即便如此,乡里大多数人都持观望甚至嘲笑态度。
“老栓这是被水泡糊涂了?平白让大家出钱?”
“十五文是不多,可扔水里还能听个响呢!谁知道这钱最后进了谁口袋?”
“真要遭了灾,官家还能赈济呢,指望这十五户的几百文钱?顶啥用?”
“等着看吧,到时候有热闹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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