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逐渐听到外面变得喧闹起来,便挑了窗帘朝往外看,不想方睿正走在外面,看到她从车窗处露出的小半张脸,就顺便告诉她今天有集的事。
“等会儿到了镇里,马车开道不方便,你得下来自己走一走,咱们正好逛逛。”灿烂的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映得一双星眸也闪着细碎明耀的光。
虽然他这趟回家,就是为了办乡镇府盖章出具的证明,领水清出门的最终目的也是这个,但既然想好要带她逛一逛玩一玩,他也不会敷衍了事。
水清点点头,继续看向在方府那算得上十里八乡的大宅里也看不到的热闹。
这镇不大,最繁华的主街也不过两丈来宽。
一丈有余的青石板铺就的路面居中延伸,早被行人的鞋底磨得光滑如镜,却又在缝隙里嵌着经年的泥垢,偶尔还有一两片豆芽大的小草叶,顽强地探出头来,再被踩得扁扁的。
而石板街道的两旁,各留一条夯着实土的步道,约半丈不到,此刻已经被来来往往的行人,和各式各样挑担赶车进城赶集的农户小贩,占了个满满当当。
好多人呐……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水清来到这个世界,是从原身不该有的记忆里看到过大婚当日的情形,方府也是高朋满座,热闹非凡。
而回门宴那次,她也见到了不少的人。
但统统没有这次多,感觉她此刻视线所及之处,乌泱泱全是人。
本来没再晕马车的她,这一刻,突然有点晕人了……
所幸,这不适应只是一时的冲击,但看她对着街上挤满的人,面上忽然呆了一下的样子,方睿立刻忍俊不禁。
水清倒也看到他脸上更盛几分的笑意,没理他。
走在篷厢窗边的俊朗男人以手掩唇,轻咳一声,问道,“等会儿,你是想先逛街,还是想先去什么店里看一看,坐一坐,歇歇脚?”
他问得周到,一方面是昨晚就决定要带她好好转转,另一方面也是想将人哄得开心点,才好开口请她帮忙。
水清这一路坐车而来,根本足没沾地,哪里需要歇脚,但要她立马加入这街上摩肩擦踵的人群,她还是敬谢不敏。
不过,她确实对这镇上不熟,便单手抚在窗沿边问方睿:“有什么安静些的地方?”
瞧今天这集市热闹的程度,安静的地方怕是不好找……方睿的视线逡巡一圈,忽地眼前一亮。
“那边的书斋,如何?”他指向一个方向,水清顺着看过去,只见青砖灰瓦的窄巷拐角处,挤着一间小小的门脸。
店门不过丈余宽,黑漆木匾上题着“味书斋”三字,阔大端正的描金颜体字已有些褪色,底漆也因木板的开裂而稍显斑驳,匾额四周则叫雨水灰尘经年累月地洇出浅淡的旧痕。
因为这座书斋坐南朝北,背着阳光,又窝在街对角,中间隔着喧闹的重重人群,还有吃食摊上冒着的热气,水清微微眯了眯眼睛,原本只是想看清书斋罢了,却有一朵悬空的桃花苞意外闯入了她的眼帘。
嗯?
她下意识看了一眼近在窗前的方睿,代表他的那只花骨朵还在他头顶上方飘着,颇有几分欢欣的模样,不像娇艳芬芳的桃花,倒似是沐浴在阳光下的向日葵。
既然这只花骨朵不是他的,那就是沈南林,或者孟秋泽的?
虽然他们三人头上的桃花各不相同,目前又都绽放了一点,放在一起对比,她自然能看出不一样,但要她就这么一眼判定这朵忽然冒出来的到底是姓沈还是姓孟,那就太为难她了。
毕竟,即便那声音叫她去“得到”他们和那两朵花,她也没多稀罕,更没多看几眼。
人的样子她是记住了,花的样子就……
她想了想,再度凝神虚视,果然见到还有一只桃花苞,正孤零零身处更远的地方,那也是当初沈孟二人离开时前往的方向。
看来,他们中的一个人,又重新回到这小镇了。
“去不去?”方睿见她似乎一直在眺望那间书斋,又道,“这书斋我以前常去,虽然书不多,也不是很兴时,但还兼卖茶点,坐那儿嗅着墨香吃点东西,喝喝茶,顺便歇一歇,也不错。”
水清敛回视线,对他点点头,“好。”
而与此同时,与整个镇中心的热闹大集相比,要门庭冷清不少的味书斋中,身穿衬衫西裤的清贵青年站在一排书架前,面带笑容地眯起他独具特色的一双桃花眼,问一旁穿着灰色半旧长衫的书斋老板,“您这儿,可有旧版的《楚辞集注》?”
书店老板四十来岁,长得就是一副酸儒老学究的模样,闻言放下了手里正在擦拭的一方砚台,抬起头来,“先生要找什么版本的?”
青年笑容不变,“民国十年,商务版。”
书斋老板像是来了谈兴,“先生看着这般新派,竟也钟意此等古作?不知,先生最爱其中哪篇?”
青年似是随口而答,“钟意倒是谈不上,这书买来我也要是要送人的,我只略读过其中的《国殇》一篇,确实言之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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