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太平山顶,陈霄的临时住所。
这是一栋租下的独栋别墅,视野极佳,可以俯瞰整个维多利亚港。深夜时分,城市灯火依旧璀璨,但山顶却格外安静。
客厅里,朱颜赤足蜷在沙发上,手中端着一杯暗红色的液体——不是血,而是陈霄用生命绿野的葡萄和灵泉调制的“绯红酒”,对血族有安抚和滋养效果。
她已经换下了那身华丽的礼服,穿着简单的黑色丝质睡袍,长发松散地披在肩头,少了些宴会上的锋芒,多了些慵懒的真实。
陈霄坐在对面的单人沙发上,手中是一杯清茶。林薇和凯瑟琳站在客厅角落,既保持警戒,又不过分介入谈话。
“那么,从你的故事开始吧。”陈霄说,“血族末裔,三百岁,被长老会追杀。我想知道全部。”
朱颜喝了一口酒,琥珀色的眼眸在灯光下显得深邃:“从哪里说起呢……就从我的‘诞生’开始吧。”
她望向窗外,仿佛穿越了三百年的时光。
“1789年,巴黎。法国大革命最混乱的时期。”朱颜的声音平静,像是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我那时十七岁,是凡尔赛宫一个贵族家庭的家教。父亲是法国贵族,母亲是来自中国的丝绸商人之女,所以我有一半东方血统。”
“那年的七月,暴民冲进了我们所在的庄园。我的雇主一家被拖上断头台,我躲在酒窖里,但还是被发现了。就在他们要对我施暴时,一个男人出现了。”
她顿了顿:“他叫路易斯·德·莱斯特,一个活了四百年的古老血族。他救了我,不是出于仁慈,而是因为‘闻到了特殊的血液’——混血儿的血液对血族有特殊的吸引力,尤其是我这种东西方混血。”
“他给了我选择:死在那里,或者接受初拥,成为血族。”
“我选择了后者。”朱颜自嘲地笑了笑,“那时候年轻,对死亡充满恐惧,对永生充满幻想。我以为成为血族就能获得力量,就能复仇,就能永远美丽……多么天真的想法。”
“初拥的过程很痛苦,血液被抽干,又被注入冰冷的血族精血。我死了三天,又活了。醒来时,世界变得完全不同——感官被强化到极致,能听见一公里外的心跳,能看清百米外苍蝇翅膀的纹路,能闻到人类血液中最细微的情绪波动。”
“路易斯成了我的‘父亲’,教导我血族的规矩:不能暴露身份,不能随意转化人类,必须服从长老会的统治。最初的一百年,我沉迷于这种力量,沉迷于永生的自由。我游历欧洲,学习艺术,享受欲望,成为沙龙里的宠儿,成为无数男人梦中的女神。”
“但渐渐地,我感到了厌倦。”朱颜的声音低沉下来,“当你看到爱人在几十年后衰老死去,当你看到熟悉的城市在一百年间面目全非,当你发现人类的激情对你来说只是转瞬即逝的火花……永生,变成了漫长的囚禁。”
“血族的社会也很无聊。长老会那些老古董,守着几千年前的规矩不肯改变。他们沉迷于权力游戏,沉迷于血统纯正性的争论,沉迷于那些毫无意义的古老仪式。而我,一个混血儿,在他们眼里永远是个‘杂种’。”
她放下酒杯,抬起手,指尖浮现出一抹暗红色的能量。
“血族的天赋,主要有三项。”她演示道,“第一,魅惑。”
她的眼眸突然变得深邃,瞳孔中仿佛有漩涡旋转。陈霄感到一股微弱的精神波动试图侵入自己的意识,但被体内的源力自动挡开。
“对普通人效果极佳,但对意志坚定者或超凡者效果有限。”朱颜收敛能力,“第二,速度。”
她的身影突然模糊,瞬间出现在客厅另一头,然后又回到沙发,整个过程不到半秒。
“极限速度能达到音速,但消耗很大,不能持久。第三,恢复。”
她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在掌心划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几秒钟后连疤痕都没留下。
“只要心脏和大脑不被破坏,再重的伤都能恢复。但这需要消耗血液能量,如果失血过多,恢复能力会大幅下降。”
朱颜重新蜷回沙发:“这些能力听起来很棒,对吧?但三百年用下来,我只觉得……无聊。就像一个人永远在玩同一个游戏,所有的可能性都被穷尽了。”
“所以你就开始叛逆?”陈霄问。
“可以这么说。”朱颜点头,“大约五十年前,我彻底厌倦了血族的规矩。我不再定期向长老会报告,不再参加那些无聊的集会,开始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我做了模特,做了艺术家,做了很多血族眼中‘有失身份’的事。”
“但这还不够让我被追杀吧?”
朱颜的眼神冷了下来:“真正的原因,是三年前的一件事。长老会的一个古老成员,想要转化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做血奴——不是初拥成为血族,而是保留人类身份,作为永久的血液来源和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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