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刘秀红刚给暖宝那一巴掌,后脚白狼王便如天神下凡般降临宅院。
这畜生通人性得可怕,个头立起来竟比成年男子还高出一截,不仅不伤人,反而成了暖宝最忠诚的守护神。
它白天缩在屋内,生怕那粗犷的模样吓着外人或匠人;暖宝醒着时,它便在一旁静默陪伴,眼神温顺;待孩子睡去,它又悄无声息地踱步至院中,如一座黑色的雕像,彻夜巡守。
萧辰朗虽心底发怵,面上却强装镇定,对着那头巨狼拱手道:“我们去地里瞧瞧,家中托付给你了。”
白狼自是听不懂人言,只当是挑衅,眼底闪过一丝不屑,恨不得翻个白眼过去。
可惜萧氏兄弟俩跑得比兔子还快,等反应过来时,早已没了影踪,那记白眼终究是送不出去。
萧元朗身形敏捷,几步便窜到了菜地边缘,却猛地刹住脚步。
紧随其后的萧辰朗收势不及,差点一头撞在他背上。
“大哥,发什么愣?”
“你看。”
萧辰朗顺着弟弟手指的方向望去,瞳孔骤然收缩,眼珠子险些瞪出眼眶。
“这……这是白菜?!”
他声音都变了调。
映入眼帘的蔬菜简直违背常理。
那白菜硕大无比,叶片层层叠叠,单是一片叶子便比他的手臂还要粗壮几分。
虽然萝卜深埋土中不可见,但探出地面的缨子竟似野鸡尾羽般张扬茂盛。
藤蔓架上,豆角与黄瓜挂得密密麻麻,翠绿欲滴,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甜香气,勾得人唾液分泌。
萧元朗警惕地环顾四周,压低声音嘱咐:“三弟,此事绝不可声张。”
顿了顿,他又迅速下达指令:“二哥,你稳住心态,去请爹过来。
记得带上板车,再取几块厚实的盖地布。”
萧仲朗闻言,重重点头:“得令!”
片刻后,萧永福推着板车匆匆赶来时,两个儿子正蹲在地头,掰下一根黄瓜,一人一半吃得津津有味。
“爹,您快尝尝!咱家的黄瓜简直绝了!”
萧辰朗满脸陶醉,显然已被那股脆爽香甜彻底征服。
萧元朗也顾不上形象,笑着递过另一截:“爹,您试试。
要是有人跟我说这黄瓜吃了能延年益寿,我都信。”
萧永福接过黄瓜,动作微滞。
理智告诉他,别对一根普通的黄瓜寄予过高期望,免得失望。
然而,当他真正咬下一口时,清脆的断裂声在耳边炸响,汁水四溢,清甜瞬间充斥口腔。
那一刻,心中的怀疑烟消云散。
原来,对自己手中的土地,确实可以抱有期待。
“好!真是好东西!”
萧永福脸上久违地露出了舒展的笑容,长久以来压在心头的阴霾被这一口甘甜驱散殆尽。
回想往昔,他们家浪费了多少良种?无论是种粮还是栽菜,收成寥寥无几,仿佛这块土地天生就是贫瘠的命。
而眼前这两亩地里蓬勃生长的景象,便是最有力的反驳——只要用心,他们也能收获硕果。
不过,面对如此惊世骇俗的产量,他们也不敢贸然全数收割。
蔬菜留在地里顶多是老了些,但若此刻采摘回去,在这闷热天气里恐怕难以保存。
林氏正值月子期,极少踏足田间。
今日乍见这般光景,一时有些恍惚,甚至有些不敢置信。
“这……真都是咱们自己种的?”
她喃喃自语,心中满是茫然。
这么快就长成这般模样,真的合乎情理吗?
可眼前那些蔬菜色泽鲜明,白的如玉,绿的似翠,散发着诱人的清香,明明看起来就鲜嫩可口,让人忍不住想尝上一口。
萧永福有些局促地挠了挠后脑勺,脸上挂着憨厚又讨好的笑:“媳妇儿,这可不是偷来的。
这都是我和娃们在地里亲手种出来的,咱家也就刚摘了这么点儿。”
这点儿?
林氏目光扫过眼前那堆翠绿的蔬菜,心里暗自咋舌。
这哪里是“一点”
,每一棵菜叶都饱满得像是吸饱了阳光,个头大得惊人,沉甸甸地透着丰收的喜意。
她心中盘算着:单靠手里那点几十两碎银子,这辈子终究是走不远。
看着这些长势喜人的作物,一个念头在她脑海中迅速成型。
“老头子,”
林氏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试探,“要不,把这些菜腌起来?”
腌制泡菜,这可是她的拿手绝活。
林氏的外婆祖籍雅州,那里的人嗜辣好酸,雅州泡菜更是远近闻名。
可惜这道手艺传承不易,能做得地道的寥寥无几,偏偏外婆独门技艺没传给亲闺女,反倒全数倾囊相授给了林氏。
听到“雅州泡菜”
这四个字,萧永福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下意识咽了口唾沫:“你是说……那种酸辣脆爽的雅州泡菜?”
林氏斜睨了他一眼,嘴角微挑:“你猜?”
那还用猜吗?当然是极好的!
恰逢新宅正在晾晒除湿,请来的匠人和帮工婶子今日都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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