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之刃
第一卷 迟来的检举
第一章 腊月的检举信
腊月二十三,小年,江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办公楼里,年味已经顺着窗缝钻了进来,走廊里时不时传来同事们商量年假安排的闲聊声。
第一检察部的办公区在八楼,靠里的工位上,苏清和正对着电脑屏幕上的起诉书,逐字逐句地核对证据细节。她穿着一身挺括的检察制服,领口的检徽擦得锃亮,齐肩的黑发利落地别在耳后,露出线条干净的下颌线。二十七岁成为员额检察官,三年里办了上百起公诉案件,零无罪、零撤诉,是江城市检察院最年轻也最“狠”的公诉人。
“苏姐,收发室刚送过来的信,地址是省第二监狱寄来的,收件人写的你亲启。”书记员陈曦抱着一摞文件走过来,把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了她的桌上。
苏清和的笔尖顿了顿。省第二监狱,那里关押的都是重刑犯,刑期十五年以上、无期、死缓的都在那里。她最近办的案子里,没有要在省二监提审的犯人。
她拿起信封,指尖触到粗糙的纸面,寄件人一栏只写了“省二监三监区”,没有名字。她拿起美工刀,沿着封口划开,里面只有三张写得密密麻麻的信纸,还有一张夹在里面的、泛黄的照片。
只看了第一行字,苏清和的呼吸就猛地顿住了。
“尊敬的苏检察官:你好,我叫张彪,现在是省第二监狱的在押犯人,刑期无期徒刑。我写这封信,是要检举一个人,顾明远。十七年前,江城市西郊‘11·17’矿难案、非法采矿案、故意杀人案,所有的事情,都是他指使我干的,他才是幕后的主使。当年我替他扛了所有的罪,他拿着我赚来的钱,成了大老板,逍遥法外十七年,我在牢里烂了十七年。我现在肺癌晚期,没几天活头了,不想把这些事带进棺材里,不想让这个杀人凶手,一辈子披着人皮,逍遥法外……”
“顾明远”这三个字,像一根针,狠狠扎进了苏清和的心里。
她的手微微发抖,拿起那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两个年轻男人站在一辆越野车旁边,左边那个光着膀子、浑身纹身、一脸凶相的,是年轻时候的张彪;右边那个穿着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正是年轻时候的顾明远。
照片的背面,用黑色的笔写着一行字:2007年,西郊矿场,我和顾明远。
苏清和靠在椅背上,闭上眼,十七年前的那起案子,像潮水一样涌进了她的脑海里。
那一年,她刚从政法大学毕业,考入江城市检察院,跟着当时第一检察部的主任林敬山实习,接触的第一个重大刑事案件,就是西郊“11·17”矿难案。
江城市西郊的非法黑矿发生坍塌,死了三个矿工,矿主跑了。警方顺着线索查下去,挖出了一个非法采矿、强迫交易、涉黑的犯罪团伙,主犯认定是张彪。当时的证据链很“完整”:矿场的工商登记是张彪找别人代持的,矿工的合同是张彪签的,坍塌的矿洞是张彪指挥挖的,甚至连事后给死者家属封口、杀害了一个要去举报的矿工,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张彪。
而顾明远,当时只是张彪的“法律顾问”,在案子里,连从犯都算不上。警方找他问过话,他说自己只是给张彪提供过法律咨询,对矿难、非法采矿的事情完全不知情,还拿出了张彪给他的咨询费转账记录,完美地摘清了自己。
当时刚满二十岁的苏清和,跟着师父林敬山去看守所提审张彪,她清清楚楚地记得,她问张彪:“矿难的事情,顾明远知不知道?矿场的实际控制人,是不是顾明远?”
张彪当时低着头,沉默了很久,最后抬起头,一脸麻木地说:“所有的事都是我干的,跟顾明远没关系。我一人做事一人当。”
那时候,师父林敬山就觉得不对劲。一个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工整的混混,怎么可能把一个非法矿场运营得滴水不漏?怎么可能在矿难发生后,精准地销毁所有证据,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所有的痕迹,都像是有人在背后精心设计过。
可没有证据。
所有的书证、物证、人证,都指向张彪,张彪自己也全盘认罪,一口咬定和顾明远无关。最后,法院以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意杀人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彪无期徒刑。
而顾明远,拿着矿场赚来的第一桶金,成立了明远集团,一步步做大,成了江城市的龙头企业,涉足房地产、矿业、金融,身价百亿。他成了江城市的政协委员、知名慈善家、青年企业家标杆,走到哪里都前呼后拥,风光无限。
这十七年里,顾明远的名字,时不时就会出现在江城市的新闻里,每一次看到,苏清和的心里,都会泛起一阵难以言说的酸涩。当年那个案子,是她接触的第一个大案,也是她心里一直过不去的坎。她和师父林敬山,当年查了很久,可始终找不到顾明远涉案的证据,只能眼睁睁看着他全身而退,平步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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