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儿,想不想天天吃肉?”马赶明蹲在傻三面前,看着他狼吞虎咽。
傻三使劲点头,油手在脏衣服上抹:“想,想吃肉。”
“哥给你说个媳妇,好不好?”
傻三浑浊的眼睛亮了:“媳、媳妇?像金凤那样好看的?”
马赶明心里一跳,脸上笑容更温和:“对,就金凤那样,白白净净,辫子长长的。”
“金凤好看,香。”傻三嘿嘿笑,露出黄黑的牙,“她从我跟前过,我闻见,香。”
马赶明压住心里的恶心,凑得更近,声音压得低低的,像毒蛇吐信:“后天,后半晌,太阳偏西的时候,你去村东头玉米地里藏着。看见金凤过来,你就冲出去,抱住她,拉进玉米地深处。把她衣服脱了,就像公狗骑母狗那样,懂吗?可舒服了,比吃肉还舒服。”
傻三似懂非懂,眼睛里的光混乱而原始:“舒、舒服?”
“舒服。完了,她就是你的媳妇了,天天给你做饭,晚上陪你睡觉,给你生娃娃。”马赶明盯着傻三的眼睛,一字一句,像在给一个空洞的容器注入毒液,“记住了,就躲玉米地里,别让人看见。完事了就跑回家,躲屋里,谁问也别说。说了,就没肉吃了,还要被枪毙,‘砰’!”他做了个开枪的手势。
傻三被“枪毙”吓住了,瑟缩了一下,但“媳妇”、“舒服”、“生娃娃”这些词在他简单混沌的脑子里搅动着,混合成一种原始的冲动。他用力点头,口水滴到衣襟上:“不说,打死不说。有媳妇,舒服。”
马赶明拍拍他的肩,脸上露出满意的、冰冷的笑。
七月初八,午后。天闷热得像蒸笼,一丝风都没有。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叫得人心烦。
侯金凤今天特别高兴。邻村请了县里的戏班子,唱三天大戏,今年头一天。她早就和小姐妹桂花、小翠约好,吃了晌午饭就去看。可临出门,娘让她把晾在院里的被单收进来,说看着天不对,怕下雨。这一收一叠,就耽搁了工夫。等她急急忙忙收拾好,桂花和小翠已经等不及,先走了,说在戏台子下面等她。
金凤挎上娘给她缝的碎花布包,里面装着炒瓜子,还有娘偷偷塞给她的两毛钱——让她买根冰棍解暑。她蹦蹦跳跳出了门,两条辫子甩在身后。十六岁的姑娘,心里装不下烦恼,只有对热闹戏台的向往,对才子佳人故事的憧憬。
从侯家到村东头,要经过一片河滩地,再穿过一片茂密的玉米田。这片玉米是侯大良承包的,长得特别好,杆子比人还高,叶子墨绿墨绿的,密不透风。金凤小时候常跟哥哥们来这儿捉蚂蚱,掰嫩玉米烤着吃。今年玉米长势尤其好,走在田埂上,两边的叶子能刮到胳膊。
她哼着歌往前走,是昨晚收音机里听来的《天仙配》选段:“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声音又脆又甜。太阳已经偏西,但热气还没散,她额上沁出细密的汗珠,碎花小褂的后背湿了一小片。
走到玉米地中间时,四周突然静了下来。知了声远了,风停了,只有玉米叶子偶尔“沙啦”一声。金凤心里莫名有点发毛,加快了脚步。
就在这时,右边玉米丛猛地一晃,一个高大的黑影“呼”地窜了出来,带着一股浓烈的汗臭和泥土味,像座山一样压向她。
金凤吓傻了,张着嘴,一声尖叫卡在喉咙里。一只粗糙、肮脏、带着厚茧的大手死死捂住了她的嘴,力道大得她下巴生疼。另一只铁钳似的胳膊箍住她的腰,把她整个人提了起来,双脚离地。
是傻三。他那张流着口水的、扭曲的脸近在咫尺,浑浊的眼睛里闪着疯狂的光,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媳妇……我的……舒服……”
金凤拼命挣扎,双脚乱蹬,双手在傻三粗壮的胳膊上又抓又掐,留下道道血痕。可她一个十六岁的姑娘,那点力气在发了狂的傻三面前,像蚂蚁撼树。傻三拖着她,一头扎进玉米地深处。玉米叶子像刀片,刷过她的脸、胳膊、小腿,火辣辣地疼。她的布包掉了,炒瓜子撒了一地,那两毛钱纸币飘起来,又落下,被踩进泥里。
她被重重摔在地上,后背撞上硬土,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尘土扬起,呛进鼻子。傻三那只捂着她嘴的手稍微松了松,她刚要吸气呼救,傻三整个人就压了下来,沉重的身体像石磨,压得她胸腔剧痛,无法呼吸。
“不……不要……”她终于挤出声音,带着哭腔,颤抖得不成调。
傻三听不懂,或者根本不想听。他脑子里只有哥哥说的“舒服”、“媳妇”。他一只手轻易地制住金凤乱挥的两只细腕,按在她头顶上方,另一只手粗暴地去扯她的衣服。
“刺啦——”
碎花小褂的扣子崩飞,前襟被撕裂,露出里面月白色的小衣和一片雪白的肌肤。少女从未暴露在外的身体,就这样暴露在闷热浑浊的空气里,暴露在一双野兽般的眼睛下。
金凤的眼睛瞪得极大,瞳孔里映出傻三扭曲的脸,映出上方摇晃的、墨绿的玉米叶子,映出一小块灰蒙蒙的天空。极致的恐惧像冰水,瞬间浸透四肢百骸,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身体僵硬,只有眼泪汹涌地往外淌,流进耳朵,流进头发,流进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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