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中还详细描述了账目篡改的 “细节”:“经查,青州赈灾账目存在明显的涂改痕迹,‘赈济灾民’被改为‘私存私仓’,涂改处的笔迹与谢渊的笔迹高度相似,显然是谢渊刻意为之,欲盖弥彰。此外,从谢渊亲信处查获的私仓租赁合同显示,该私仓租于青州赈灾期间,租期三年,租金由谢渊私人支付,进一步证明谢渊私挪军需、囤积物资的罪行。”
为了让罪状更加可信,徐靖三人还在罪状中提到了户部尚书刘焕。罪状称:“户部尚书刘焕曾发现青州赈灾账目存在异常,向谢渊提出质疑,却被谢渊以‘军务繁忙,账目之事日后再议’为由搪塞。刘焕畏惧谢渊的权势,不敢深究,导致谢渊的罪行得以掩盖。”
刘焕本是正直之人,从未畏惧过谢渊,也从未被谢渊搪塞过。徐靖三人之所以将刘焕写进罪状,一是为了让罪状看起来更加真实,二是为了打压刘焕,因为刘焕一直对他们的行为不满,是他们的眼中钉。
“结党营私” 是徐靖三人给谢渊定的第三条罪状,为了坐实这条罪状,他们罗列了百余名被抓捕的官员名单,从朝堂大臣到地方小吏,但凡与谢渊有过公务往来或私交,皆被纳入 “谢党” 之列。
徐靖拿起一份名单,递给石崇和魏进忠:“这是我整理的‘谢党’名单,里面有御史台李大人、兵部郎中赵大人、江南道监察御史苏大人等朝堂大臣,还有青州知府、宣府卫副将等地方官员,总共一百二十三人。这些人要么是谢渊举荐的,要么是与谢渊关系密切的,我们可以说他们都是谢渊的党羽,相互勾结,垄断军政要务。”
魏进忠看了看名单,说道:“徐提督,这份名单还不够全面,玄夜卫北司指挥使秦飞,一直与谢渊关系密切,而且最近行为异常,我们应该把他也加进去,污蔑他为‘谢党’核心,为谢渊通风报信,意图营救要犯。”
徐靖点了点头:“说得对,秦飞确实是个隐患,把他加进‘谢党’名单,既能坐实谢渊结党营私的罪行,又能打压秦飞,一举两得。”
石崇也补充道:“还有都督同知岳谦,他是岳峰之子,岳峰当年与谢渊并肩作战,关系很好,岳谦也一直很敬重谢渊,我们也可以把他加进去,说他是谢渊在边军中的党羽,意图在边军中发动兵变,配合谢渊谋逆。”
徐靖三人很快完善了 “谢党” 名单,开始草拟 “结党营私” 的罪状描述。文书笔下,谢渊被描绘成一个拉帮结派、架空皇权的权臣:“谢渊任职多年,利用太保兼兵部尚书兼御史大夫的职权,广植党羽,遍布朝堂内外、边军之中,形成庞大的‘谢党’势力。‘谢党’成员相互勾结,包庇通敌行径,垄断军政要务,意图架空皇权,为谋逆铺路。”
罪状中详细描述了 “谢党” 的运作方式:“谢渊通过举荐、提拔等方式,将亲信安插在各个重要岗位,如御史台、兵部、玄夜卫、边军等。这些亲信在各自的岗位上,为谢渊提供便利,打压异己,凡是反对谢渊的官员,皆被冠以‘奸佞’之名,或被贬谪,或被下狱,或被杀害。”
罪状还提到了秦飞和岳谦:“玄夜卫北司指挥使秦飞,为谢渊党羽核心,多次为谢渊通风报信,告知朝廷清查‘谢党’的动向,并试图营救被关押的‘谢党’要犯。都督同知岳谦,为谢渊在边军中的党羽,暗中联络边军将士,意图在边军中发动兵变,配合谢渊谋逆,推翻大吴政权。”
为了让罪状更加可信,徐靖三人还在罪状中列举了 “谢党” 成员的 “罪行”,如 “御史台李大人收受贿赂,为谢渊掩盖通敌罪行”“兵部郎中赵大人挪用军饷,为谢渊提供资金支持”“江南道监察御史苏大人滥用职权,打压反对谢渊的官员” 等。这些 “罪行” 都是徐靖三人凭空捏造的,却被他们写得有模有样,仿佛确有其事。
经过一夜的忙碌,谢渊的罪状文书终于草拟完毕。文书们将 “通敌谋逆”“私挪军需”“结党营私” 三大罪状整理成册,装订得极为规整,封面用朱砂题 “谢渊谋逆罪状疏” 六字,下方依次加盖理刑院、总务府、镇刑司的朱红大印,显得 “名正言顺”。每一条罪状下,都分 “事略”“人证”“物证”“书证” 四目,条理清晰,看似无懈可击,实则字字藏刀,句句含毒。
徐靖拿起罪状疏,逐字逐句地审阅,指尖划过 “通敌谋逆” 的事略部分,嘴角勾起一抹阴狠的笑:“‘密会北元使者于京郊破庙,屏退左右,私授边防布防图’,这句写得好,既点明了地点,又描述了细节,足以让陛下信服。” 他转头看向魏进忠,“魏提督,那几名‘目睹密会’的官员,口供都已按此修正?”
魏进忠躬身回奏:“回徐提督,皆已修正完毕。臣特意让他们统一供称密会时间为天德元年秋,与青州赈灾、谢渊巡边的时间线形成冲突,让谢渊无从辩解。且供词都已捺印画押,交由诏狱署存档,陛下若要查验,随时可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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