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岗审计之核心定位与主体职责:轮岗审计者,将领轮岗制度之关键环节、核心保障,乃核查将领履职之况、防违规违纪之举、确保无遗留之弊、强权柄监督之重要手段。其核心定位为“查漏补缺、肃纪问责、规范履职、防范风险”,贯穿轮岗工作之关键节点,乃确保轮岗制度落地见效之“最后一道防线”。
轮岗审计之主体,明界定为:由总兵官、巡抚联合牵头,抽调边军纪检监察、财务管控、军务管理、物资保障等相关部门之骨干人员,组专项审计之组,行“一人一组、专人负责、全程跟进”之审计机制,确保审计工作之权威、公正、全面与精准,杜审计走过场、敷衍了事。审计之组之核心职责,主要含四方面,层层递进、全程覆盖。
其一,前期筹备之责。审计之组于轮岗工作启后,即刻梳理轮岗将领之任职档案、履职记录、过往考核之况,明审计之重、定审计之策,细审计内容与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有序推进。
其二,现场审计之责。于将领轮岗交接之际,深入原任职卫所,展现场审计之事,全面核查轮岗将领任职期间之各项工作,客观记审计发见之弊,收集相关证据之料,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可信。
其三,报告出具之责。审计工作毕后,审计之组合审计之况,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明审计结论(合格、轻微之弊、严重违规),详列审计发见之弊、相关证据与处置之议,报总兵官、巡抚审核批准。
其四,整改督查之责。对审计发见之弊之将领,跟踪督其整改落实,定期核查整改之况,确保弊整改到位、成闭环。同时将整改之况记入审计档案,作为将领后续晋升任用之重要参考,确保轮岗将领“干净离岗、清白赴任”,无遗留之弊、无违规之患。
轮岗审计之核心内容:轮岗审计需明审计范围、细审计内容,执“全面覆盖、重点凸显、精准核查”之则,确保审计工作全面、细致、精准,不遗任何违规之患、不忽任何遗留之弊,不走过场、不搞形式,重点绕“军务、财务、品性、合规”四大核心维度展审计之事,四者互补、全面覆盖,确保对将领任职期间之履职之况,作全方位、无死角核查。
其一,军务处置之审。此乃审计之核心内容之一,重点核查将领任职期间军务工作落实之况,具体含作战部署之科学性、兵力调配之合理性、营寨防守之严密性、敌情处置之及时性、士卒训练之实效性、军务档案之完整性等,核查是否有敷衍履职、指挥失当、消极怠战、遗留军务等弊,是否有因自身失职致边军受损、边境受扰之况。
其二,财务管控之审。重点核查将领任职期间财务工作合规之度,具体含军饷发放之及时与足额、粮草储备与管理之规范、物资调配与使用之合理、军费使用之合规等,核查是否有克扣军饷、贪腐挪用、中饱私囊、虚报冒领、浪费物资等违规违纪之举,是否有与地方商户勾结、侵占军资之况。
其三,品性合规之审。重点核查将领任职期间品性表现与合规之况,具体含是否守忠义之道、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善待士卒、是否有虐待士卒、徇私舞弊、结党营私等品性不端之举,是否有私通狄鞑、出卖军情、危边境安全等严重违规违纪之举,是否严遵朝廷政令与边军军纪。
其四,其他事项之审。重点核查将领任职期间工作交接之规范、政令执行之及时、边民关系处置之合理等,具体含是否按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准备、是否严遵朝廷与边军之各项政令、是否妥处边民纠纷、是否有侵犯边民利益等弊,确保无遗留纠纷、无未办结之事,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其基。
轮岗审计结果之处置规范:审计结果之科学处置,乃发审计震慑之效、确保轮岗制度刚性执行之关键,需执“有奖有罚、从严问责、分类施策、闭环管理”之则,明不同审计结论之具体处置标准,细处置流程、明责任之主,确保审计工作落地见效、彰显实效,杜“审计走过场、弊不处置、违规不问责”之象,成强有力之震慑导向。依审计结论之异,分三类处置之况,分类施策、从严落实。
其一,审计合格者。经审计之组全面核查、总兵官与巡抚审核确认,轮岗将领任职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之举、无遗留之弊、无未办结之事,履职表现良好者,出具正式审计合格之文,许将领按时赴新岗位任职。其审计合格之果,记入个人履职档案,作为后续晋升任用、表彰赏赐之重要参考,励将领清白履职、积极进取。
其二,审计发见轻微之弊者。经核查确认,将领有轻微违规之举(如工作疏忽、流程不规范、少量物资管理不当等),无严重违纪违法、无重大遗留之弊者,暂停其轮岗之程,由审计之组责令其于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明整改时限、整改之求与责任之分。整改完成后,审计之组行复核,复核合格者,方许其赴新岗位任职;整改不力、拒不受改或复核仍不合格者,削其轮岗资格、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不良履职记录,情节重者,予以降职之处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