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背包里拿出工具:一把锋利的小锯,一瓶止血药,一卷纱布。先给鹿放血——在脖子上割一刀,让血流干净。然后,开始割茸。
他一手按住鹿头,一手持锯,在茸角基部快速锯动。锯是特制的,锯齿细密,锯得快,伤口整齐。茸角被锯下来了,断面渗出鲜红的血。
曹大林立即撒上止血药,用纱布包好。茸角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还带着鹿的体温。
“好茸,”吴炮手接过去掂量,“这支得有一斤半,那支小点,也有一斤。鲜茸送到县药材公司,一斤能卖三十块。”
两支茸,就是六十块。这在八十年代,是笔不小的收入。
但他们不光为钱。曹大林把茸角仔细包好,放进专门的竹篓里——竹篓里铺了苔藓,能保湿。然后开始处理鹿肉。
两头公鹿,加起来得有两百多斤肉。他们只取了最好的部分:里脊、后腿、肋排。剩下的肉,留在原地,留给山里的其他野物——这是规矩,不取尽。
正忙着,李卫民和刘二愣子从对面坡上下来了。刘二愣子很兴奋:“曹哥,我看见了!那鹿跑得真快,一溜烟就没影了!”
“你开枪了吗?”曹大林问。
“开了,”刘二愣子挠挠头,“但没打中。鹿跑得太快了。”
“没事,”曹大林拍拍他的肩,“第一次打鹿,能稳住就不错了。下回就有经验了。”
他们把鹿肉捆好,准备往回抬。这时,猎狗黑豹忽然叫起来,冲着林子方向狂吠。
“有情况,”吴炮手端起枪。
林子里,有东西在动。不是鹿,也不是野猪…是狼。
三只狼,从林子里钻出来,站在二十米外,盯着他们,盯着地上的鹿肉。领头的是一只大公狼,眼神凶狠。
“是来抢食的,”李卫民说。
曹大林观察了一下。狼不多,三只,但他们有四个人,四条枪,不怕。但狼狡猾,可能会偷袭。
“别开枪,”他说,“狼一般不主动攻击人,除非饿急了。咱们把剩下的鹿肉给它们一些,让它们走。”
他让刘二愣子切下一大块鹿肉,扔过去。肉落在雪地上,血淋淋的。
狼看见了肉,但没马上吃,还在盯着人。领头的狼低吼一声,另外两只狼慢慢靠近,叼起肉,退回去。三只狼开始分食,吃得很快,狼吞虎咽。
“它们饿坏了,”吴炮手说,“开春了,狼也难熬。野物少了,崽要养。”
等狼吃饱了,曹大林挥挥手:“走吧,剩下的肉归你们了。”
狼似乎听懂了,叼起剩下的肉,转身钻进林子,消失了。
“就这么给了?”刘二愣子心疼,“咱们辛辛苦苦打的…”
“山里的东西,不能全拿走,”曹大林说,“咱们取了茸,取了最好的肉,够了。剩下的,留给狼,留给熊,留给山里的其他生灵。这样,山才平衡,才长久。”
处理完,他们抬着鹿肉和鹿茸往回走。猎狗黑豹在前面开路,不时回头看看主人。
回到草北屯,已经是下午四点多。合作社院里围了不少人,听说打了鹿,都来看热闹。鹿茸放在竹篓里,嫩红的颜色很醒目;鹿肉摆在案板上,红白相间,很新鲜。
曹大林当场割鹿茸给大家看。他拿出一把小刀,小心翼翼地剥去茸角上的茸毛,露出里面嫩黄的骨质。然后切片,薄薄的,像纸一样。
“鹿茸片,泡酒最好,”他说,“补肾壮阳,强身健体。咱们合作社的男人们,一人分两片,泡酒喝。”
男人们都笑了。女人们则忙着分鹿肉。曹大林按户分,每户一斤肉,虽然不多,但尝个鲜。
分完肉,天已经黑了。曹大林累得腰疼,坐在合作社门口歇着。吴炮手走过来,递给他一烟袋。
“抽口?”
曹大林接过,抽了一口,呛得直咳嗽。
吴炮手笑了:“你这烟,不行。得抽我这个,老烟叶,劲大。”
两个老头坐在门槛上,看着满天星斗。
“大林,你说,咱们这么打猎,还能打几年?”吴炮手问。
“打不了几年了,”曹大林很坦然,“现在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很多动物不让打了。再过几年,可能连鹿都不让打了。”
“那咱们这手艺…”
“手艺不会丢,”曹大林说,“不打猎,还能护林,还能搞生态养殖,还能…教年轻人认山,认兽,认规矩。这才是最重要的。”
吴炮手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也是。山里的日子,总得有人懂。”
夜深了,两人各自回家。曹大林躺在床上,腰疼得睡不着。他想起白天的鹿,想起那对茸角,想起那些狼…
山里的日子,就是这样。有取,有舍;有得,有失。
但不管怎样,都得守着那份规矩,那份敬畏。
窗外,月亮升起来了,圆圆的,亮亮的。月光照在合作社院里,照在那对竹篓里的鹿茸上,泛着柔和的光。
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而山里的轮回,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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