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姜小勺摸摸他的头,“做好我们的事就行。”
接下来的几天,教学渐入正轨。学员们从最初的将信将疑,到渐渐入迷——尤其是当他们发现自己做的菜真的越来越好吃了之后。
姜小勺的教学方法很特别:他不要求学员死记硬背菜谱,而是教原理。比如炒青菜,他会讲为什么油要热,为什么要快炒,为什么要最后放盐;比如炖肉,他会讲为什么先焯水,为什么用小火,为什么分次加水。
“懂了为什么,你们就能自己变通。”他说,“今天没菠菜,用油菜行不行?行,但油菜硬,得多炒一会儿。今天没猪肉,用羊肉行不行?行,但羊肉膻,得多加姜和酒。”
有个叫石头的学员,是个十五岁的孤儿,以前在酒楼打杂,从来没碰过灶台。但姜小勺发现他对火候有惊人的直觉——只看一眼锅里的油花,就能说出温度;听一声水沸,就能判断火大了还是小了。
“你有天赋。”姜小勺对他说,“但光有天赋不够,得学道理。”
石头拼命点头,学得比谁都认真。他晚上就睡在仓库里,姜小勺给他搭了个小床。这孩子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把所有的灶台都擦一遍,所有的刀都磨一遍。
第七天,姜小勺教了一道大菜:红烧肉。
这不是普通的红烧肉。他结合了现代的做法和唐代的调料,做了改良:肉要选五花三层,先煎出油,再加糖色,然后用黄酒慢炖,最后收汁时加一点点醋提味。
学员们看着那锅肉从生到熟,从白到红,从水汪汪到油亮亮,眼睛都直了。出锅时,浓郁的肉香混合着酒香、糖香、醋香,飘满了整个仓库。
“都来尝尝。”姜小勺给每人分了一小块。
石头小心翼翼地把肉放进嘴里,咀嚼,然后……哭了。
“怎么了?不好吃?”姜小勺问。
“不……太好吃了……”石头抹着眼泪,“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其他学员也纷纷赞叹。那个屠户儿子边吃边嘟囔:“我家卖了半辈子猪肉,从不知道猪肉能做成这样……”
姜小勺看着他们,心里涌起一股满足感。这比修复节点、拯救世界更让他有成就感——教人一门手艺,让人能靠自己的双手吃饱吃好,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善事。
就在这时,仓库门又被推开了。这次来的不是找茬的,而是……宫里的人?
两个太监,身后跟着几个小黄门,抬着几个大箱子。
“姜天工接旨——”为首的太监拖长声音。
仓库里哗啦啦跪倒一片。
旨意很简单:陛下听闻姜天工开办烹饪学堂,教授新法厨艺,特赐御膳房旧籍十卷、御用调料若干、金十两、绢二十匹,以示嘉奖。另,三日后宫中设宴,请姜天工携两名弟子入宫,现场演示新式烹饪。
学员们又惊又喜。进宫!御前演示!这是天大的荣耀!
但姜小勺心里咯噔一下。进宫演示?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宫里规矩多,贵人脾气怪,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惹祸。而且……御前演示,万一有人捣乱怎么办?
他想起杜允武那张脸。
接下旨意,送走太监,学员们围着赏赐的箱子兴奋地看。御膳房旧籍是手抄的菜谱,虽然陈旧,但记载了很多宫廷秘方;御用调料更是稀罕,有些连姜小勺都没见过。
“小勺哥哥,带谁去啊?”刘禅眼巴巴地问。
姜小勺扫视学员们。最后目光落在石头和另一个叫春娘的女学员身上。
“石头,春娘,你们俩跟我去。”
石头激动得直哆嗦。春娘是个二十出头的寡妇,丈夫早逝,家里穷,才来学手艺。她学得特别认真,尤其是刀工,已经能切出薄如纸的肉片了。
“我……我能行吗?”春娘紧张地问。
“能。”姜小勺说,“但进宫前,咱们得特训三天。”
特训内容很简单:练胆。姜小勺让学员们轮流围观他们做菜,故意在旁边大声议论、挑刺、甚至捣乱——比如突然往锅里扔一把盐,或者把火调大调小。
第一天,石头手抖得差点把锅扔了;春娘切菜切到了手指。但到了第三天,两人已经能在喧闹中稳稳地炒出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菜了。
“记住,”姜小勺对他们说,“进宫后,不管发生什么,眼里只有灶台和菜。其他的,天塌下来有我顶着。”
进宫前夜,姜小勺回了趟现代时味居——他需要取点东西。
现代这边,时味居的生意好得离谱。“双界团圆锅”火了,不是一般的火,是上了热搜那种火。起因是有个美食博主来探店,吃了火锅后发微博说:“吃了这锅,我好像穿越了——不是比喻,是真的好像看到了唐代的街景!”
下面评论炸了:“我也是!我吃的时候听到了编钟声!”“我看到有个穿古装的小姐姐在跳舞!”“我尝出了千年沉香的味道!”
越传越玄乎,排队的人从店门口一直排到街尾。林薇不得不实行预约制,一天只接三十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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