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年谱卷十二
同治九年(庚午年),曾国藩六十岁。
正月十六日,他专折上奏年终官员密考结果。又上奏请求从应解送京城的饷银中扣还永定河工程借用的运库银两。
正月二十四日,审核直隶练军马队的章程。
委派陈兰彬前往大名府协助办理赈贷事务。
同月,刘松山(谥忠壮)在甘肃金积堡攻打回民起义军时阵亡,其侄刘锦宗接替他统领军队。
二月初二日,曾国藩专折上奏谢恩年终赏赐。又上奏汇报直隶清理积压案件情况,旧案已陆续审结,新案办理有序。总计审结并注销案件四万一千余件,多年积案得以肃清,请求对勤勉官员酌情奖励。另上奏请求免除州县留支银两上缴四成的规定,使地方官员有办公经费,以助整顿吏治。又上奏就直隶州县应付兵差款项的报销事宜提出具体建议。
二月二十一日,曾国藩专折上奏谢恩京察优等评定。又上奏湘军、淮军剿捻军需第一案的报销事宜。附片呈报洋枪洋炮教练勇粮款项,请求一并核销。另上奏折称提督刘松山效力最久,忠勇超群,在攻打回民寨堡时受伤阵亡,详细陈述其事迹,请将其事迹载入史馆,并在其原籍建立专祠祭祀。
三月初五日,曾国藩出城前往刘孝子墓及杨继盛(谥忠愍)祠堂祭奠。
三月初十日,上奏直隶驻防兵勇军饷收支情况,请求截数报销。
三月二十九日,上奏永定河凌汛平稳无险情的奏折。又上奏复核吏部驳回的保举案。另上奏呈报第六批节义事迹采访结果。
自开春以来,曾国藩屡次感到视力模糊昏花,但处理公文、批阅史籍从未停歇。此时经诊断确认右眼已失明,因此闭目静坐的时间逐渐增多。
同月,其子曾纪泽进京参加荫生考试。
四月十一日,重新修订练军马队与步队的营制章程。
四月十六日,曾国藩上奏试办练军事宜,拟定营制,参照湘军、淮军旧章进行调整后逐步推行。同时认为官马不如私马,计划仿照招募勇丁的办法,由军营自行养马,以期训练出精锐骑兵。随奏折附呈步队营制十条、马队营制六条。另附片奏议筹划口北三厅防务事宜。
当日,曾国藩突发眩晕,病情严重,十余日后逐渐好转。
四月二十一日,上奏陈述病情,请求休假一月调养身体。
四月二十五日,曾国藩之子曾纪泽考试完毕,由吏部带领引见。奉旨授员外郎衔,分发至户部陕西司任职。
五月初八日,曾国藩专折上奏,谢恩其子曾纪泽获授员外郎。
五月二十二日,上奏病情尚未痊愈,请求续假一月。另上奏折汇报畿南赈贷事务已办理完毕,因地方官员负担过重,请求免予报销以示体恤。又上奏折保举永定河工程出力官员,开列名单请予奖励。同时上奏呈报第七批节义事迹采访结果。
四月二十五日,接到上谕:“命曾国藩即刻前往天津查办案件。钦此。”同日又奉上谕:“崇厚奏报天津民众与天主教徒发生冲突,现正设法控制局面,请求派遣重臣赴津查办。曾国藩病情尚未痊愈,本日已再次准假一月,但此案事关重大,若曾国藩精神尚可支撑,应即赴天津与崇厚会同办理。”
匪徒拐骗人口、挖眼剖心的恶行,确实罪无可赦。既然供词涉及教堂人员,若查证属实,自当与洋人对质明确,依法严惩匪徒,以除地方祸害。至于百姓聚众打死领事、焚毁教堂、拆毁仁慈堂等行为,这种风气也绝不可助长。
命将带头闹事者缉拿归案依法惩办,以彰显公正。地方官员如有处置不当之处,也应一并查明,不得有所偏袒。曾国藩务必详察实情,迅速公正处理此事,以顺应民情而维护大局。原奏折抄送供其查阅。钦此。
此前天津境内接连发生诱拐幼童案件,民间还流传着剖心挖眼的传闻。署理天津知府张光藻抓获拐匪张拴、郭拐二人并严加惩处。不久后,民团又抓获匪徒武兰珍,其供认受法国教堂教民王三指使使用迷药作案。由此导致天津民众与教民之间多次发生冲突。
当时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约请法国领事丰大业到官署,准备提审犯人对质。此时民间谣言四起,群情激愤。丰大业在崇厚官署内突然开枪,崇厚急忙躲避。丰大业愤怒离开官署,途中遇见天津县知县刘杰,再次开枪击伤刘杰的随从。
天津民众目睹此事,当即群起打死丰大业,并焚毁教堂等场所。洋人及本地信教民众中,男女死者达数十人。此事发生于五月二十三日。二十七日,朝廷颁布上谕:崇厚奏报天津民众与教民发生冲突斗殴,自请治罪,并请求对地方官员分别予以严惩革职。
命将崇厚、周家勋、张光藻、刘杰先行交部议处,待曾国藩抵达天津后务必详查实情,据实严参上奏。至于拐卖人口的匪徒及带头闹事者,必须严加缉拿惩办,并会同崇厚彻底追查,秉公处置,不得稍有偏袒。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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